自今年以来,新常态一词就频现媒体。这句话已成为时下众多国人口中的新词、热词、高频词。其实这本身也在成为一种新常态。
概括的讲,新常态就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而且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这句词热传当下,意指如今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已进入与过去30多年发展进程不同的新阶段。 认知新常态,才有新状态。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首先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成的新常态。当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须探深水、涉险滩、攻难关,既要破除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又要扫除固化的利益藩篱。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胸怀大局,拥护改革,支持改革,还要勇于改革,参与改革。试想如不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破除妨碍改革发展的那些思维定势,就无法增强对各方面工作新常态的认知和认同、存异而求同的精神状态,特别是在改革过程中涉及个人既得利益时,能以大局为重,绝不能成为改革绊脚石。 其次要适应“正作风”树新风的新常态。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八项规定”,到打“虎”灭“蝇”、“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再到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要求,均凸显着我们党正在把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和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全党,一步步扎实有效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强化的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这种政治生态下,我们必须及时调整心态,认清大势,让权力回归本色,让廉洁成为本分,把党的宗旨举过头顶。 再者要适应依法治国、按职用权的新常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站在“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高度,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身负使命,肩挑重任的党员干部,理应提高法治思维,强化法治信仰,习惯于在法律规范、党纪约束的政治生态中履职行权,尤其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做到依法施政、按职用权,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吴明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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