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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出庭诉讼 不能让新野猴戏失去传承

 昵称13800233 2014-11-17


2014年11月17日 法制网 —律师频道

         田军安无奈地望着自己的猕猴,不知道今后能不能相伴演出。 本报记者 吕文杰 摄分享到新浪微博  近日,备受关注的新野猴戏艺人“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示,已由黑龙江牡丹江市人民法院受理,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出庭诉讼——不能让新野猴戏失去传承

  本报记者 来付祥 吕文杰

  近日,备受关注的新野猴戏艺人“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示,已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法院受理,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5名资深律师带着新野猴戏艺人的希望将出庭诉讼,力争使新野猴戏表演能畅行无阻,走遍天下。

  事情起因——

  猴戏艺人被刑拘54天

  今年7月,新野县猴戏艺人鲍凤山、鲍庆山、苏国印、田军安4人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因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被该市森林公安局刑拘。

  鲍凤山说:“事发之前,当地森林公安就曾前来处置,第一次并没有带走我们。第二次,我们与警方发生争执,6只猴子被扣押了,身上仅有的6000多元也被扣押了。”

  在被拘留35天后,警方主动给4人办了取保候审手续。同时,警方表示,此前扣押的现金中的6000元,需用来支付保释金。此后,4人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而这一行为,更是激化了双方矛盾,鲍凤山等4人被保释18天后再次被拘留,这一次被羁押了19天。

  9月23日,经黑龙江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判决认定,4人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但由于情节轻微,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鲍凤山等人的遭遇使新野猴戏艺人感到了恐惧和无所适从。其他漂泊在外地的耍猴艺人听说这个事情后也不再出去耍猴了,已经有600多名猴戏艺人回到了家中。今年58岁的老艺人杨林贵说:“耍了28年猴戏,现在咋成了犯法事儿了?外出表演一去俩月是常事,今天在这儿,明天在那儿,起运地是新野,但目的地不定,你说这个运输证咋办?”

  公益诉讼——

  梅溪所律师力挺新野猴戏

  虽然未被判刑,但“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罪名,却结实地落在了这4个人身上,更是波及所有情况相同的猴戏艺人。很多艺人质疑: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新野猴戏,省级非遗的民间传承,怎么就成了犯法。

  如果罪名成立,数百名猴戏艺人的生计今后就成了问题。南阳市文广新局非遗科科长王玉金感到了深深的忧虑,他说,这俗称“耍猴儿”的新野猴戏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汉朝。曾任新野知县的吴承恩也借此背景写下了脍炙人口的著名小说《西游记》,如今新野猴戏艺人已经有1000多人,只要景区有耍猴表演的,9成以上都是咱们新野人。没有了艺人的表演,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野猴戏也将失去传承,逐步消失。

  新野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更是为新野猴戏的命运担忧,他向全国发出了征集公告,他们希望有法律界人士帮助他们打官司。

  与此同时,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兆庆在央视、江西卫视等媒体上也看到了新野猴戏艺人遭遇官司的事,他立即向梅溪律师事务所主任贾天涛作了汇报。贾天涛也意识到这桩诉讼将决定新野猴戏的命运,作为律师,自己有责任让这个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保存下去。于是,所里召开全体会议,在统一认识的前提下,他们遴选了11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团代理鲍凤山等人进行公益诉讼,贾天涛、刘兆庆、王勍文、马海涛、方家朝5人已获准出庭辩护(出庭律师最多6人)成为辩护主力。所有的费用都由所里承担。同时,来自北京、黑龙江的20多位律师也以公益性的方式加入,为诉讼提供咨询。

  律师观点——

  办案更应重视社会效果

  猴戏艺人走江湖耍猴卖艺,到底是不是违法犯罪?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南阳律师团的律师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第一,鲍凤山等四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艺人卖艺只是为了赚钱养家,不是为了出售、买卖、收购野生保护动物,人猴之间在长期的合作中已形成了伙伴关系,主人对猴子只有关爱,不会虐待。第二,该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刑法》341条立法本意,是针对猎捕、杀害、贩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打击。这里提到的运输,指的是对野生动物破坏环节中的运输,而不是合法拥有的。猴戏艺人都办有驯养证,合法拥有物权,附带着就会有合法运输的权利。他们只是携带手续不完善,充其量只是行政违法。第三,猴戏艺人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他们的运输行为没有威胁、侵害到野生动物资源。第四,被告的行为不具有法理上的期待可能性。第五,一审判决忽视了判决的社会效益,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公平。司法机关办案的出发点首先要和立法的动机和目的相一致,否则,其社会效果就可能出现偏差,就达不到执法的目的,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就达不到完美的统一。“新野猴戏是传承了几千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的法律应该积极保护它,而不是限制甚至是打击它。我们希望自己的理由能被法庭采纳。”贾天涛这样告诉记者。

  专家提醒——

  卖艺也要履行法律手续

  新野猴戏的命运同样也引起了了野生动物保护者的极大关注。南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站长王庆合告诉记者,猴戏艺人通过耍猴卖艺饲养繁殖猕猴,对这种保护动物的保护和繁殖是有利的,在这方面,新野的艺人客观上作出了不小的贡献。国家对这种行为也是鼓励和提倡的。但是,这个行业毕竟涉及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很容易触碰到法律的禁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运输、携带野生保护动物的程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县境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林业厅或受委托的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出省境的,经县、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林业厅审批。(2)运输、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省境的,报省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艺人必须学法懂法,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才可能避免像鲍凤山等人遇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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