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山西忻州一光棍见财起意杀同伴潜逃后光棍节被擒

 秀容隐士 2014-11-17

  

  11月11日,犯罪嫌疑人郑某何在阳泉市盂县被抓获归案,并顺利押解回忻。警方供图

  

  犯罪嫌疑人郑某何指认作案现场。警方供图

  中国网 山西(微博) 11月17日消息 山西忻州市公安局17日对外通报,11月11日,忻州市忻府区公安局仅用50多个小时就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郑某何在阳泉市盂县被抓获归案,并顺利押解回忻。

  大柳树下现无名尸体

  11月8日下午16:56分,忻府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忻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羊倌在忻府区兰村乡小王村外一棵大柳树下发现一具无名尸体。市局党委委员、忻府区公安局长刘兴平、忻府区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张晋生、刑侦大队负责人杨喜文立即组织刑侦、技术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忻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处民警也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指导。

  现场位于小王村东南角一处玉米地里,周围是一处墓地,墓地中间有一棵大柳树,尸体就在大柳树下面的玉米地里。技术民警从尸体的穿着初步判断,死者为男性,根据死者头部的损伤,经验丰富的侦查员断定为钝器所致,这无疑是一个凶案现场。

  随即,“11.8”案件专案组在现场成立,连夜展开工作。由于尸体在野外多日,面部、颈部已被动物侵蚀,面目全非,死者的年龄、相貌及身份一时无法确定。民警通过进一步对死者携带的物品进行勘察,发现尸体被划开的右侧口袋内,装有用报纸包的1万多元的现金,另一口袋内装有四张破旧的身份证件,其中一张为女性,首先被排除,另外三张均为男性,一张为阳泉平定人,另两张为忻州市定襄人,正是这几张看似破旧的身份证及散碎的电话本,成为了案件突破的关键。

  11月9日,刑侦大队负责人杨喜文将专案民警兵分五路,一路对死者的通话及现场发现的电话本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一路赶赴阳泉市平定县调查平定籍男子的身份信息,一路赶赴定襄县调查另外两张身份证的身份信息。另两路在案发地附近的村庄展开地毯式调查走访,寻找目击者及知情人,通过紧张的排查,平定籍及一名定襄籍的男子被证实都在村里,先后被排除,只有定襄县南庄乡赵家庄的张某被证实已经离家多日,不见踪影,民警结合死者右手食指早年残缺的情况,经过与当地派出所、村干部联系证实,张某因早年放鞭炮导致右手食指缺失,为进一步确认死者身份,专案组民警带着死者身上携带的钥匙再一次赶赴定襄县赵家庄村,成功将张某家的房门打开,从而确定死者为张某(男,53岁,单身)无疑。

  细摸排锁定嫌疑人

  死者身份被确定后,民警随即围绕死者生前的活动情况、社会关系、交往对象等展开调查和摸排。专案民警迅速赶赴定襄县南庄乡赵家庄一带展开工作。专案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死者的近亲属及知情群众获悉,张某本性老实憨厚,一个月前多次向家人提及邻村的一名叫“拐三”的男子贩卖银元赚了很多钱,自己很羡慕,想借钱和“拐三”一起贩卖银元,10月31日早上有村民看到张某与“拐三”乘公共汽车一同外出,说是外出做生意,后来就再没见张某回来,张某的家属还到邻村找过“拐三”要人,但“拐三”却说不知道,声称没有和张某一起出去过。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拐三”所在的村庄进行调查。

  调查中,有村民提供情况说“拐三”大名叫郑某何,这几天还在村里闲逛,前天还在村子里上“事宴”,后来听说公安机关来到村里寻找张某的消息后,就突然不见了踪迹,这一异常现象使郑某的嫌疑进一步加大,为尽快找到郑某何落实案情,专案民警在忻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终于锁定了嫌疑人的可能在阳泉市盂县秀水镇一带,抓捕行动随即展开。

  鏖战“光棍节”零时

  11月10日晚十时,刑侦大队负责人杨喜文即刻带领曹文星、张彦杰、刘尧、曲振华、马志星及陈奋强等精干警力,驾车从大运高速转往阳原高速,直奔郑某何的藏匿地,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奔波,11月11日零时刚过,专案民警到达盂县秀水镇,此时的专案民警顾不得休息片刻,就像“双十一”广大网购的网民一样,开始出手“抢购”嫌疑人。

  专案组民警集中对秀水镇周围的大小旅馆进行逐一排查,最终在一家极不起眼的家庭小旅馆内发现嫌疑人郑某何,刑侦大队负责人杨喜文带领民警冲入屋内,民警死死按住郑某何伸向枕头底下的右手,夺下了郑某何刚拿到手中的尖刀,随后在郑某何身上搜出了报纸分包的三万元现金,和大量的毒品安纳咖及吸毒工具,郑某何被成功抓获并押解回忻。

  在押解回忻的路上,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重案中队长刘尧当即在微信中写就一手七言诗句:山汉他乡无全尸,忻府雄狮心中知,星夜兼程双十一,银铐相连光棍肢,双目狐疑神兵降,刑警辛苦民心向,秀容安宁幸福汇,唯我忻府刑警队,来表达当时抓获郑某何的激动之情。

  审讯刚开始,郑某何拒不承认杀害张某的犯罪事实,避重就轻只是承认与死者张某到过忻州,但不久就又分开了,经验丰富专案组民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采取攻心战术,彻底击溃了郑某何的心理防线,在大量铁的证据面前,郑某何留下了悔恨的眼泪,最终对自己杀害张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见财起意杀同伴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郑某何(男,49岁,单身,绰号拐三)与死者张某同为一个乡的人,两村之间仅仅隔着一条滹沱河,年龄也相仿,平时都比较熟悉,且都是光棍,郑某何平时为人奸诈,多以哄骗他人得利,以贩卖假白洋来赚取不义之财。

  有一次,郑某何叫上死者张某一起骗人赚钱,事后给了张某50元辛苦费,张某感到这样赚钱比较容易,也就起了跟着郑某何一起骗人赚钱的念头,郑某何告诉张某要多准备些钱作为资金,然后一起赚大钱。

  10月30日,做着发财梦张某从信用社取出了多年的积蓄4万多元,然后打电话给郑某何说准备了3万多元钱,这时的郑某何没想到张某有这么多钱,于是便起了图财害命之心。31日,郑某何后腰别着从家中碳池中拿的铁锤,领着怀中揣着50枚假银元的张某乘公共汽车到达忻州,在顿村一小旅店住了一夜。

  11月1日上午,郑某何以有人购买银元为由将张某骗至忻府区小王村,利用张某对他的信任领着张某来到小王村外墓地旁的一棵大柳树下,周围是一片只剩秸秆的玉米地里,故意走在张某身后,然后趁张某不注意,掏出随身携带的铁锤,连续击打张某的头部,在确认张某死亡后,郑某何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划开张某的口袋,拿走3万元钱和50枚假银元沿着原路返回村里。

  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无人能发现和辨认张某尸体的郑某何,像没事一样正常参加村里的事宴,还到处乱逛,直到公安机关到村里查询核实张某的身份才感觉不妙,便逃之夭夭,但最终没能逃过公安民警的法眼。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何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温晓军 通讯员 孙新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