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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需加强

 plmok999 2014-11-19

张林海

    大企业是税收重要来源。加强对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研究,有利于帮助企业化解涉税风险,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尚存不足

    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缺乏刚性的法律依据和科学的构建方法。目前,中国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支撑大企业的税收风险控制机制建设。由于缺乏规范、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约束,一些企业即便有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想法,也不知道该如何建立、标准和要求是什么。少数大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有偏差,缺乏相应的人才和指引,缺乏科学的构建方法。

    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没有实现对整体企业的有效监管。对跨区域分散经营的分公司和子公司,部分大企业没有形成有效的集中管理机制,集团总部仅仅关注其利润和效益,税务风险控制和筹划没有列入相关岗位或部门考核机制。一些大企业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缺乏集团统一的税务技术指引支撑,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也没有在当地建立税收管理专业团队,遇到问题发生税收损失时,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联系,忽略了对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与管理。

    促进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建议

    进一步明确大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依据。针对目前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空白,相关部门应尽早统筹,将其纳入国家法律法规系列范畴,使税务机关有明确的执法依据。应明确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的目标,让大企业有据可依。明确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的途径和步骤,采取分批次逐步推进的方式,可以央企为开端,分行业推进。对于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好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建议其签署税法遵从协议,适当减免税收,对于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比较差的企业,政府要运用服务职能提供适度帮助。

    完善各项大企业税务风险应对机制。推进大企业内控机制建设,应从薄弱环节入手,重在打牢基础、谋划长远。一是设置专门的大企业税务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税务人员负责涉税事项。二是建立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将税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递到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作为企业管理层调整方针策略的依据。三是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识别、评估和避免企业重大经营活动或经营决策中的涉税风险。四是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协助机制。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为蓝本,指导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自愿、平等、公开、互信的基础上,税务机关与企业签订税法遵从协定,共同承诺税企双方合作防控税务风险。五是定期监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执行情况,针对大企业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涉税相关信息,实时跟进,全程监控,持续改进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六是加强大企业税务会计师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在大企业中形成一批具有专业素养、实践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专业税务会计人才队伍。七是逐步培养企业纳税风险防控文化,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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