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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集约使用,别剥夺农民利益

 方略书院 2014-11-19

  随着用地指标越来越紧张,各地挖潜从农村宅基地中腾挪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成为现实之选,这也有利于充分利用农村宅基地,但基层干部指出,必须警惕地方在城市化、工业化扩张的冲动下,将宅基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异化成为对农民利益的再一次剥夺。(2014-11-15 :《瞭望》新闻周刊)

近期,记者在广东、河南、湖南、浙江和黑龙江等地调研发现,一些村庄房屋闲置突出,尤其是“空心村”和偏远山区旧村。如广东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因经济落后,大部分人要么外出谋生,要么到镇上或县里居住。在目前100多个空心村中,有的还剩三五户居住,有的只有一两户,有的甚至完全没人住。大桥村一片100多间旧农房建筑群中的房屋因年代已久,老化破损严重,甚至已完全倒塌,没有清理的房梁和断壁残垣堆积在一起。这些房屋长的已经十几年无人住,短的也有四五年,目前只有一户还住在那里。

  同时,“一户多宅”情况突出。广州市曾对市内118个行政村宅基地情况调查发现,一般一户人家有1.42栋建筑。在白云区甚至出现一户18宅,最高的一块宅基地建了28层楼的情况。江西鹰潭市对全市33个乡镇开展了一项针对违法违规农房的“三清理一整治”活动,截至今年8月中旬,清查出从2008年以来各类违建1.1万宗,面积达2600多亩。

  面对宅基地存在的问题,一些基层干部均反映“执法难”。有的农民是明知道不行而违建,这些房子有些在路边,有些在大田里面。国土部门下达停建通知,但无法阻止。“你不可能天天24小时守在那里。你一走,他几天就把房子建起来了。”再说,一些农民违规建设,地方干部也不敢强制拆。“你拆了他的房子,他住在哪里?有些原来住的是危房,你要他住回去,出了事谁负责?”一位镇干部说,他们曾有拆除房屋的案例,但拆后农民就天天到国土所来闹,搞得班都没办法上。而且“现在农村建房也不便宜,农民最少也要攒十年八年才够钱。你拆房子,那是要拼命的。”

 

  近年来,一些地方正在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但济源国土局对200多个村庄的调查显示,90%的农民不愿意退出。愿意退出的10%中,一是年轻人,由于孩子的教育、城市的医疗条件等原因,愿意退出宅基地,但条件较高,要求房屋等面积置换到城区,补偿款除装修外还得要有结余;二是达到立户条件,村内受条件制约没有宅基地的群众,愿意进社区或市区优惠安置;三是位于重污染区的村庄,多数愿意退出宅基地,但都要求安置到城区。

由此想来,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一方面依赖于市场化手段,另一方面则需要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条件的匹配对接,要让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利益不因此受损。尤其是土地集约利用后的利益必须要让农民享受到,不能让其成为再一次对农民利益的剥夺。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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