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务院大手笔简政放权能源领域

 细直紧园 2014-11-19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扩建一次炼油、铁矿开发、新建乙烯、电网工程等项目,均下放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核准

“按照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关于精简审批事项、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在2013年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行了修订的基础上,今年又再次作出修订,形成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4年本)》)。”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在11月18日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录(2014年本)》共包括12个部分,其中的亮点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六个字:取消、下放、监管。

记者注意到,《目录(2014年本)》中有一批能源审批权下放。

能源领域力度最大

《目录(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经测算,中央层面核准项目数量进一步减少40%,连同2013年减少的60%,共将减少76%。

《目录(2014年本)》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有15项内容。包括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化肥、造船设施项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均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记者注意到,今年版本明确,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另外,还需要国务院备案的还有±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新增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输油管网跨境项目、输气管网跨境项目。

记者注意到,在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方面,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内容,并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项目,明确了中央部门和地方的责任。尤其是能源领域简政放权力度非常大。地方和企业关注度较高的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扩建一次炼油、铁矿开发、新建乙烯等项目,以及部分水电站、电网工程等项目,均下放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核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