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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

 徐徐读书 2014-11-19

湖南湘潭:"四项机制"全面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11-17 17:00

  今年以来,为应对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新跨越目标,湖南省湘潭县纪委监察局在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有特色、出亮点、上水平。

  以落实廉政责任为抓手,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责任书签订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了责任目标和具体操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章可循。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和主要参照。认真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纪委谈话、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全县所有党员干部每年接受两次以上日常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定期带队分赴基层参加各单位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关口前移,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

  以健全培训制度为抓手,建立反腐倡廉保障机制。着力提升纪检党员干部自身素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讲一次党课、参加一次党纪条规测试等以“七个一”为重点的党纪条规教育活动,着力加强干部自身的素质、能力、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委局机关内部将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定为集中学习日,通过抓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提升委局机关干部的内在素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三转”大讨论、“三清”大活动,“党纪条规教育年”主题活动,莲乡纪检监察干部讲坛等,强化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于党、服务于民的良好形象,激发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加强队伍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强化了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开展党员干部违反作风纪律集中整治工作,增强了全县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主动性,杜绝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完善纪检队伍管理机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正能量。组织干部开展群众工作。持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进基层、问民生、解民困”主题活动,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凝聚了人心,密切了干群关系,营造了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每月25、26、27日由班子成员带队到联点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放征求意见卡和调查问卷,走访了解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情况和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分类处理。加强干部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对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机关各室及干部个人的百分制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违反制度的扣分细则。重新修订和完善了19项管理制度,对12项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形成了靠制度管人、依程序办事、按规矩运作的良好氛围,使机关内部建设和各项工作走上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拓宽流通渠道。对作风过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干部,县纪委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县委推荐,予以提拔重用。

  以查办违纪案件为抓手,建立违纪行为惩处机制。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对来信来访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建立完善大要案(事)件倒查问责制。在重大案(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开展倒查问责,查清案(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深度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进行问责处理的同时,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教育回访工作。围绕基层党员干部关心的重点、关切的热点和遇到的难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互动交流,完善约谈见面和跟踪回访制度,实现了既指出问题、又让其心服口服、更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的多赢格局。(湖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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