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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居民医保缴费截至下月底

 wyk1014 2014-11-22

  市医保局透露,还有约90万城乡居民应参保未缴费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通讯员时啸华报道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将自明年起“并轨”,目前仍有两成约90万人应参保未办理缴费。广州市医保局昨日提醒,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截至下月20日(在校学生延长至12月31日),建议参保人尽快缴费,否则明年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而且中途将不受理参保。

  逾期未缴费不能享受明年医保

  按照计划,2015年1月1日起,广州市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并轨”,合并成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医保将全市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昨日上午,广州市及区人社部门在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主会场和各区分会场,同时举行“城乡居民医保宣传日”活动,宣传新居民医保制度。

  在主会场,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告诉新快报记者,原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合计469万人(城镇居民医保214万人,新农合210万人,另有从化城乡居民医保45万人),经清理剔除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合计450万人。自9月份开始受理缴费以来,有近80%城乡居民参保人已实际参保缴费,还约有90万人应参保未缴费。

  伍锦明介绍,这两成未参保的主要是学龄前儿童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相当部分属于已办理缴费登记但账户余额不足。“对于这部分人群我们这几天将直接发短信,提醒尽快充值。”市医保局提醒,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截至下月20日(在校学生延长至12月31日),建议参保人尽快缴费,否则明年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含大病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特别提醒,为了防止因病参保、无病退保等投机参保行为,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定,缴费期内未缴费,而又不属于允许年度中期参保的五类人群,年度中途将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申请,如果想参保则只能等到2016年度。

  大病医保不用跑腿直接结算

  明年起同时施行的还有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制度。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告诉记者,广州大病医保的商业机构采购招标已经完成,目前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可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从明年起,大病医保报销将不用参保人额外垫付,也不用跑医保办事大厅,在医院结算时系统就自动结算。

  据了解,根据大病医保政策,广州城乡居民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如果发生了大病,支出超过了城乡居民的报销限额,无需额外缴费还可免费享受大病医保报销,报销额度最高18万元。据市医保局介绍,今年9月份广州已提前启动针对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截至11月中旬,三个月来已有243名广州城乡参保居民通过医保系统记账享受了大病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平均额外报销达4997元。

  不过,市医保局解释,大病医保所指的“大病”,并不是指所谓的疑难杂症,而是指大额的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标准为: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中,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支付70%。

  链接

  可中途参保的5类特殊人群

  1.终止职工医保关系的人员;

  2.新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3.新出生婴儿;

  4.新迁入户人员;

  5.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现场问答

  婴儿要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

  在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主会场,不少妈妈抱着小孩,咨询新生儿参保缴费有何规定?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家长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跨医保年度的,须缴足跨年度的医保费用。举个例子,新生儿在2014年10月份出生,则其须按规定在出生后3个月内,足额缴纳2014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和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按出生年度缴费,待遇可从出生之日起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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