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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个方面入手推动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统计格物致知 2014-11-22

 

 

(发表在《中国审计报》20141119“学术纵横”版)

 

南京市审计局 王国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国务院在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也对审计监督全覆盖作出了重要指示。这是在新的形势下,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内生的,具有预防、抵御、揭示等免疫系统功能的国家审计机关,必须按照中央的精神和国务院的指示,认真落实好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笔者认为,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必须注重审计工作的系统性,着眼于审计的环境、审计主体和客体等系统要素的重要作用,在“审计法治理念、审计监督机制、审计威慑力、审计能力”等四个全覆盖上狠下功夫。

一、             法治理念的全覆盖是审计全覆盖的前提条件

理念是决定行动的指导思想。要做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必须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每一个审计机关和审计对象,普遍具有审计法治的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审计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崭新观念。没有这样的理念,即使实现了全覆盖,也是表面上的全覆盖,无异于扬汤止沸,不能釜底抽薪。一旦条件成熟,违法、违规行为就会滋生和蔓延。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使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和广大审计对象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构筑了“一不想,二不能,三不敢”的预防屏障,不断增强依法审计的观念和自觉的守法意识。

 

二、             审计监督机制的全覆盖是审计全覆盖的重要基础

审计监督机制的有效构建和一贯公正的执行,是确保开展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基础。首先,审计监督机制全覆盖必须实现审计监督制度的全覆盖,着眼于各项长效机制的构建,避免运动式的短期行为。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审计监督的规定,把经过长期审计实践证明的、确实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构建起一个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新常态”。这种“新常态”,包括对审计监督全覆盖对象名录库的动态管理和常规监督的有步骤、有重点的计划管理安排;包括各被监督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包括审计部门的不定期的抽查制度以及对审计对象内控制度有效性的测试;包括对审计结果报告的有序公开制度和对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制度等等。其次,审计监督机制全覆盖必须实现审计监督力量的全覆盖,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避免政府审计机构孤军奋战。要努力形成审计监督机制的大格局,即政府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力量、社会审计单位共同参与,审计系统与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功能互补,并辅之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方式。这就要求制定相应的法规,明确政府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全覆盖中的领导责任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在审计监督全覆盖中的重要作用。第三,审计监督机制全覆盖必须实现科学有效的审计工作方法以及策略的全覆盖,避免监督的盲目和无序。在这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常规体检”和“重点诊断”的关系,实行分类管理,对于信誉度较好的审计对象,实行“常规体检”,对于有群众举报、以前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审计对象,实行“重点诊断”;要正确处理好“亲力亲为”和“利用成果”的关系,要充分利用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成果,提高监督机制运行的有效性,如可以充分利用好财政投资评审的力量,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审计再监督,从而实现对财政投入资金的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正确处理好“审事”和“立制”的关系,既要高质量的揭示出各种问题和存在的潜在风险,又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建立制度,堵塞漏洞。

三、             审计威慑力的全覆盖是审计监督全覆盖的促进力量

审计威慑力的全覆盖,可以使得审计监督的效果进一步彰显,审计监督的效率进一步提高,从而使广大审计对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经纪律。首先,加大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力度,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克服一些审计对象在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执行中表现出的“无知无畏”状态。其次,加大处罚的力度,敢于“亮剑”,实现处理处罚的全覆盖。凡违法国家规定的行为,无论何人,也无论在何地,无一例外,都必须受到及时的、严肃的处理、处罚。第三,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的全覆盖。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结果的公开宣传,充分发挥其警示教育的作用。

四、             审计能力的全覆盖是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决定因素

作为审计主体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其能力在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中,处于决定的因素。在需求既定的前提下,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目标,就必须提升审计机关的能力,实现审计工作能力的全覆盖,从而,促进审计监督工作效率的提高。所谓审计工作能力的全覆盖,就是审计人员个体能力和审计机关整体合力普遍较强,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且知识结构合理,力量搭配较佳。审计人员对于审计全覆盖涉及到的领域和具体审计项目,都能高效率进行工作,没有滥竽充数或力不从心的现象。同时,制约审计能力提升和审计效率提高的科学审计方式方法和审计手段的运用,也必须实现全覆盖,不存在技术装备配备不全(如缺少相应的测量手段、必要的分析工具等)。为此,要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精气神、提升执行力,形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氛围。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提高分析问题、发现问题、把握审计风险和重要性水平的效率。要讲求科学监督的方式方法,突出全覆盖的重点,运用科学抽样检查监督的原理,既能有针对性的发现问题,又可以节约人力、财力和时间。要采取“网格化”审计管理模式,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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