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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千年交往史上经典话语

 杂货店伙计 2014-11-24

 

一,“臣请以高句丽例,为天朝藩属”,——倭奴国使臣。

 

东汉初年,高句丽是汉朝属国,而当时的日本尚属于群雄林立的状态。倭奴国是当时日本北九州地区政权林立中的一个邦,另外还有狗奴国等。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

 

其时,倭奴国王遣使入汉进贡,愿为汉臣藩。求大汉皇帝赐名,汉以其人矮,遂赐“倭国”。其王又求汉皇赐封,汉光武帝赐给他一方金印,为“汉倭奴国王”。

 

当时,倭奴国是想借着臣属于汉王朝,希望得到强大的大汉皇帝的承认,树立自己权位和王位的合法性。因此举国大喜。并受赐“汉倭奴国王金印”。

 

汉委奴国王金印印面正方形,边长2.3厘米,印台高约0.9厘米,台上附蛇形钮,通体高约2.2厘米,上面刻有“汉倭奴国王”字样。天明四年 ( 1784年) 由名叫秀治和喜平的二位佃农,在耕作挖沟时偶然发现的。金印金印出土以后辗转百年,直至1979年一个家族的后人把它捐献给了日本福冈市博物馆。

 

在《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和《后汉书·东夷传》中,记有汉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光武赐以印缓。”这一枚金印作为中日两国最早交往的证明,成了日本国宝。

 

二,“臣请持使节督倭、百济、新罗、任郡、秦韩、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倭王珍。

 

南北朝时期,当时朝鲜半岛上的高句丽,是北魏的属国。南朝出于抗衡北朝的需要,南朝以倭国为外藩。

 

南朝刘宋永初二年(421年),倭王赞开始向刘宋遣使朝贡,受到宋武帝的称赞,说他是“万里修贡,远诚宜甄”。元嘉二年(425年),倭王又派遣司马曹达封表贡献方物。赞死后,其弟珍即位为倭王,又遣使贡献方物,自称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请求得到宋天子的封号。宋文帝只是“诏除安东将军、倭国王”,没有满足倭王的其他要求。 

 

元嘉二十年(443年),倭王济向宋帝遣使贡物。宋帝依然是封他为安东将军、倭国王。元嘉二十八年(451年),倭王济又遣使请封,宋帝才开始加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将军如故,没有承认倭王有管辖百济的军事权力。实际上,当时中国封给百济的称号是“镇东大将军”,比给日本的“安东将军”要高。倭王济死后,他的儿子兴即位,继续遣使宋廷。

 

大明六年(462),宋孝武帝表彰了倭王兴的遣使举动,继续封他为安东将军、倭国王。倭王兴死后,他的弟弟武即位,对于都督百济还不死心,又遣使宋廷,自称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七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宋帝答应了倭王武的其他请求,不过还是没有同意他都督百济。

 

据南北朝刘宋时的史书《宋书·倭国传》记载,从413年至502年,日本曾有五个倭王向刘宋王朝朝贡,请求封号。这五个王的称谓是赞、珍、济、兴、武,合称“倭五王”。至于《宋书·倭国传》所记载的“倭五王”,在位时间当在5世纪初年至末叶,究竟属于日本历史上哪几个天皇。据后来成书的日本史籍记载的皇室系统,则是履中天皇(400~405年)、反正天皇(406~411年)、允恭天皇(412~453年)就是倭王济、安康天皇(454~456年)就是倭王兴、雄略天皇(457~479年)就是倭王武。对照日本天皇系统,这五位天皇之间的关系、统治时期与中国史籍所载五倭王之间的关系大同小异,至于倭王赞和倭王珍相当于哪位天皇,还存在着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倭国传》还特别记载了宋顺帝明二年(478年)倭王武上表文之事。该表文具体叙述了大和民族是如何地“东征毛人”、“西服众夷”和“渡平海北”,从而统一列岛的。

 

历史说明,当时倭五王时代的日本,希望得到中国皇帝的承认,加强自身的地位,在中国主导的国际秩序中寻求对朝鲜等国的名义上的压倒。他们在刘宋王朝的一系列册封中也部分实现了一些目标,但是中国并没有正式册封他们为王,而相对而言与中国交流频繁的高句丽和百济的国王都得到了中国册封的王号。六宋王朝史书中的这段史料是研究日本这一时期几乎唯一的文献资料,也是研究日本与朝鲜历史关系变迁的一份重要史料。

 

三,“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敬问无恙”,——日本使者小野妹子。

 

公元592年,日本的推古天皇即位,进行了以加强皇权为核心的政治改革,奠定了中国式的官僚制度基础,并派遣使节和留学生到隋朝学习。

 

隋大业三年(607年),遣使国书拜访隋朝,由于日本出于岛国的局限性,不知隋朝的强大,当时的日本使者小野妹子竞送出“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敬问无恙”的国书,引起隋炀帝的怒火。

 

那时起,日本开始谋求与中原的平等外交,同时也显示出,刚走出列岛的日本要与隋朝分庭抗礼意图。630年,日本舒明天皇派遣最早的遣唐使。645年,孝德天皇即位,推行大化革新,废除大豪族垄断政权的体制,向唐朝的官僚体制学习,建立中央集权国家。

 

隋唐时,倭国为学习汉人文化,多派留学生来大唐学习。为其发展泽惠巨大。于此也知“倭”乃不雅,“倭奴”尤甚。之后,议改国号:中国既称居天地中央,我在中国东瀛,乃是日出之本源,便定国号“日本”。

 

四,“大明乃空前绝后之大善政国家”,——日贡使楠叶西忍。

 

    明朝时,日本和中国进行勘合贸易。勘合是明朝给日本的进贡赁证,日本贡使到达北京,则须等候明帝的接见。期间可以得到回礼。回礼是正规的,有丝、纱、罗、绢、锦铜钱等。而贡使停留期间的日常花费也由明负担,称为库给。

 

   《大明会典》卷一百十五曰: “五日每正一名,猪肉二斤八两,干鱼一斤四两、酒一瓶、面二斤,盐、酱各二两,茶、油各一两,花椒二钱五分,蜡每房五枝。”而付给日本使节中高级官员的则有:“每人鹅一只,鸡两只,酒二瓶,米二斗,面二斤,果子四色,蔬菜、厨料各现。”

 

    明嘉靖四年(1525年),日贡使楠叶西忍来华后,收到库给时忍不住惊呼:“大明乃空前绝后之大善政国家”。

 

五,“本国之事自不待言,尚欲号令唐国”,——丰臣秀吉。

 

宋至明代,倭国见中国强大,依然纳贡。至倭国战国末期,丰臣眼见平定列岛,便想能着攻克高丽,而入中原,定都北京,使三国归于一统,开始做起了侵华的迷梦。“本国之事自不待言,尚欲号令唐国”,在征服高野寺后,给一柳末安的信中的一句话。

 

明朝永乐年间,明成祖派遣郑和率船队十余万人抵达日本,传明成祖旨意提出朝贡要求,日本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回书明成祖,答应向明朝遣使朝贡,并受封日本国王,并献上倭寇数十名,两国政治贸易关系加强。

 

明朝中后期,皇帝腐败无能,海防废弛。同期日本由于幕府无权而陷入了内乱当中,流浪武士和明朝沿海的奸商相勾结,侵扰中国和朝鲜沿海,史称倭寇。倭寇来犯频繁,严重威胁着明朝海防,嘉靖年间,明政府大力整治沿海倭乱,经过戚继光和俞大猷的平定,在嘉靖后期,倭寇基本被荡平。

 

明朝中后期,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开始对海外进行扩张。1592年,丰臣秀吉出兵15万余,图谋侵占朝鲜,窥视大明。战争初期,朝鲜军队一溃千里,不到两个月内国土基本沦丧,随后明朝出兵支援朝鲜。战争时打时停,由于日军企图重整旗鼓争取时间,假意言和。战争历时七年之久,时打时停。史称万曆朝鮮战争。最终这场战争以丰臣秀吉病死、日本战死逾半,狼狈撤回本土告终。

 

六,“那时彼国强于我国,如今我国是战胜国”,——伊藤博文。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6月2,日本内阁作出出兵朝鲜的决定,3日,朝鲜政府请求清政府协助镇压。719,日本驻朝公使大鸟圭介逼令朝鲜政府废除《中朝通商条约》,并驱逐清军出境。23日,日军攻占朝鲜王宫,成立以大院君李昰应为首的傀儡政府。25日,大鸟令大院君宣布废除中朝两国间的一切商约,并授权日军驱逐屯驻牙山的清军。当天,日本联合舰队在丰岛附近海域对中国运兵船及护航舰发动突然袭击;29日,日本陆军第5师向由牙山移驻成欢的清军叶志超部发动进攻,清军败退平壤。8月1,清政府对日宣战。同一天,明治天皇发布宣战诏书,中日甲午战争爆发。

 

1894年9月,黄海海战中,北洋舰队沉毁6舰,死伤千余人,管带邓世昌殉难;日本联合舰队受重创5舰,死伤六百余人,日军取得胜利。随后,北洋海军龟缩于威海卫基地,坐视日军攻占旅顺;陆军方面,又因叶志超等人私自撤退,导致清军鸭绿江防线小战即溃,继而全面溃败,日军占领辽东半岛。此后,日军又从成山角攻入山东半岛,从内陆侧后袭击威海卫,清军又败,北洋舰队水师提督丁汝昌自杀身亡。最终,日本取得全胜;曾号称“亚洲第一”的北洋水师不复存在,清政府除乞和外再无出路。

 

清朝战败后,李鸿章去日本马关与伊藤谈判。伊藤要求清国赔偿白银三亿两,割台湾、琉球、辽东。李鸿章道;“十年前你在天津还曾与我谈结盟之事,现在却如此大开狮子口?”伊藤道:“那时彼国强于我国,如今我国是战胜国。”从而暴露了他们已梦想一千多年的罪恶野心。

 

1895年3月30双方签订《中日停战条约》,1895年4月17日,清朝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署了《中日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鮮之宗主国;中国割让其东南的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群島和东北的辽东半岛给日本;中国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七,“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满蒙”,——日本田中义一内阁在1927年“东方会议”给天皇的奏折。

 

在当时,日本提出了日本的“满蒙生命线”一说,据称由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呈给昭和天皇的秘密奏章,题目为《帝国对满蒙之积极根本政策》。

 

著名的《田中奏折》中最著名的是:“惟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倘支那完全可被我国征服,则其他如小中亚细亚及印度南洋等,异服之民族必畏我敬我而降于我,是世界知东亚为我国之东亚,永不敢向我侵犯!” 

 

《田中奏折》原件称《帝国对满蒙之积极根本政策》。这份秘密文件据说是爱国志士蔡智堪利用日本政党的关系,和他在日本经商多年的朋友关系,冒着生命危险潜入日本皇宫内的皇室书库,用了两个夜晚抄录完成的。于1929年末,在南京《时事月报》予以披露。

 

八,“我们一个钱也不要”,——蒋介石。

 

战争赔偿问题是中日和平条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美国对日媾和七原则中关于日本赔偿的规定,台湾当局并不完全赞成,表示“要中国完全放弃赔偿要求是困难的”。但一切靠美国撑腰的台湾当局最终是不可能违背美国的意愿,稍后即表示在日本赔偿问题上“对美方主张,应力图接近”,“于不得已时可酌情核减或全部放弃”。为了变被动为主动,台湾当局还作出了一副对日宽大的样子。

 

1950年底,菲律宾总统特使在台湾拜会蒋介石,在谈到日本赔偿问题时,蒋介石问菲方做如何准备,对方回答说菲律宾要向日本索赔80亿美元。菲方代表反问蒋介石,中国要索赔多少?蒋介石答道:“我们一个钱也不要”,他还进一步解释说,日本战败后,国穷民困,同盟国实不应再加重其负担,尤其要避免日本被“赤化”。

 

1952年2月20,台湾当局“外交部长”叶公超与日本原大藏相河田烈作,就缔约问题进行谈判,一直持续到4月27谈判结束。其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主要是条约的名称、条约的适用范围等问题。至于战争赔偿问题,双方虽有争议,但台湾当局步步退让,最后是完全向日本屈服。

 

双方谈判的基础是台湾当局的所谓《中日和约初稿》,关于日本赔偿问题的条款几乎完全照搬了《旧金山和约》的内容,主要规定了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利用日本人民在生产、打捞沉船及其他工作方面对中国所做之服务作为协助补偿中国修复其受损害之费用,此即所谓“服务补偿”;二是中国拥有处分日本及其人民在中国境内之财产,此外放弃一切赔偿要求。

 

然而,日本方面就连《旧金山和约》中所规定的对盟国仅具象征意义的“服务补偿”,也不愿向台湾当局作出承诺。3月7日,双方在第六次非正式会议上谈判赔偿问题时,日方代表木村主张将赔偿问题从和约初稿中全部删去,认为此项规定适应范围全部与大陆有关:“目前欲加规定尚非其时……中国之利益已在《旧金山和约》内予以适当顾及,此处似无须重提。

 

在日方的坚持下,台湾当局不得不作出让步,表示只要日本接受其他方面的意见,愿自动放弃“服务补偿”的要求。并提议在条约中先由日本承认有赔偿义务并表示愿将“服务补偿”给予台方,然后由台方主动予以放弃。但日方并不满意,而急于通过和约的台湾当局只好再度退让。台湾当局代表最终连在条约里表述自己愿意放弃要日本进行“服务补偿”的权利也未争取到。

 

在4月28日签订的条约中,关于战争赔偿的条款,只在议定书里这样规定:为对日本人民表示宽大与友好起见,“中华民国”自动放弃根据《旧金山和约》日本国所应供应之服务之利益。在条约中,台湾当局连《旧金山和约》中所规定的日本应承担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服务补偿”也未争取到,最后不得不完全放弃对日本的索赔要求,这既是其追随美国政策的结果,也是在日本的外交压力下作出的屈辱让步。

 

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又称中日建交公报,是1972年9月29日中日邦交正常化时,两国政府签署的一份联合声明。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以下略……

 

十, 在2006年2月14日,日本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安倍晋三宣称:“在国内法上,甲级战犯不是罪犯。”他说,“是东京审判判处了七人死刑,我们国家并没有自主地审判他们。因此,在日本不能说他们是罪犯”,——安倍晋三。

 

安倍晋三,1954年生,是现任日本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自由民主党总裁,他是日本第一位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生,及战后以来最年轻的总理大臣。也是战后,继吉田茂之后,第二位曾任日本首相者再度任职的政治家。

 

他性格固执、言论强硬,从不对自己的鹰派立场含糊其辞,是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的忠实拥护者,自己也作为政治家多次参拜。安倍晋三执政理念,主张强化日美同盟,主张修改日本和平宪法,加入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条款,推动日本走向所谓“正常国家”。

 

在外交安保方面,安倍称“不加强日美同盟,就无法获得强大的外交实力”。他还说:“我还希望改善日中关系。”尽管如此,安倍仍然表示,不会改变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以往立场,并将在此问题上显示出强硬态度。

 

2013年12月26,安倍晋三再次悍然参拜靖国神社,靖国神社供奉有14名二战甲级战犯牌位,对这些战犯的顶礼膜拜就是对现有国际秩序的公然挑战。

 

这将是继2006年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后,再次有在任首相前往参拜。安倍在第二次上台执政满一年时决定参拜靖国神社,他曾对第一次任首相时没有参拜靖国神社表示“痛恨至极”。安倍认为“向那些为国捐躯的人们表达崇敬之意、为他们祈祷冥福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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