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详解《子平真诠评注》【十四】rainnot

 johnney908 2014-11-26

原文: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徐注:

喜神因合而失其吉,忌神亦因合而失其凶,其理一也,但亦须看地支之配合如何耳。如地支通根,则虽合而不失其用,喜忌依然存在。

诠释:

这段话,是衔接上文,讲述了十干合化在命局中的作用。

命局中一旦出现干合,无论化与不化,干合的天干五行,都不能当作原来的五行进行对待了。例如:甲己合,化则皆以土论,不化则甲己两失其用。就是说,无论化不化,甲己一合,那么甲都不是甲,而己也不是己了。这就是干合的现象,那么,这种现象对命局的作用是什么呢?那就需要看命局的喜忌了。“喜神因合而失其吉,忌神亦因合而失其凶”,这就是干合这种现象对命局的作用。

“如地支通根,则虽合而不失其用,喜忌依然存在。”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所合之干已经通根地支,那么虽然被合,则这一天干对命局的作用是依然存在的。

我们知道,通根的意思,也就是透干。比如说甲干坐寅,虽有己土合去甲干,但寅中木气已经引动,甲虽被合,但寅犹在,所以甲对命局的作用是依然存在的。而比如说甲寅遇己申,天合地冲,那么在这个时候,甲对命局的作用就不存在了。当然,还要考虑五行力量的强弱。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