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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出土的改制玉器

 鹰隼2000 2014-11-28


玉器材质坚硬,温润莹泽,而且原料来源及加工都不甚容易。因此古人对玉器极其珍惜,当发生破损或器用观念变化时,往往会将原来的成品重新加工,从而形成新的器形、器类,抑或补琢了新的纹饰。这些再次加工的产品就是本文所讨论的改制玉器。

与原料特征发生根本变化的金属、陶瓷器不同,玉器的制作总是一个减损材料的过程,其原因在于材质和工艺的特殊性。改制玉器既然是对原器的再加工,则会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原来的特征,同时也将产生打破原器的痕迹。这新旧两类风格,肯定会在玉器的造型、纹饰、色泽等方面有所反映,便为我们甄别改制玉器,断定原器年代创造了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改制玉器尚有当世改制当世玉器,当世改制前代玉器之别,惟本文不拟作特别的说明。下面以出土玉器的墓葬、遗址年代为序,对考古发现的部分改制玉器作些分析。

安阳殷墟5号墓属商代晚期遗存,墓主系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该墓出土遗物丰富,玉器数量达755件,乃商代单墓所见最多者,其中有不少改制玉器。

龙形玉玦:米黄色。玦作蟠龙形,首尾相接,中有缺口,边窄孔大,孔周两面均凸起,呈领状。龙张口露齿,玦外沿雕琢为扉棱形,以表现龙的脊背。龙身表面有两组同心圆刻纹,每组由两道细线构成。颈后部钻有一小孔,悬挂起来,龙体平衡,首尾恰在一侧中部。直径9、孔径5.8、领高1.2厘米、边厚0.2厘米。(图1

图1

不难发现,此器改制前为商晚常见的有领玉环(又称凸缘环),后切割出首尾处缺口,雕琢出背脊的扉棱和口部、尾部而成蟠龙形。

鱼形玉璜:一对,两件形制、色泽、纹样基本相同。米黄色。鱼身呈弧形,作跳跃状。嘴微张,嘴角后有一小孔。胸鳍与腹鳍向两侧展开。歧尾,尾部上下两部分各有一钻孔。体两面各琢三组弧线,每组由两道系线构成。长10.410.4、宽2.4、厚0.3厘米。(图2

图2

这对鱼形玉璜当为有领玉环分割而成,外展的鱼鳍实为环孔凸起的圆口部分。原器可参考商代晚期安阳花园庄54号墓出土的有领玉环。(图3

图3

虢国墓地,位于三门峡上村岭,是一处等级齐全、排列有序、独具特色且保存完好的大型邦国公墓地。各墓的入葬年代虽略有早晚,但迄今所见总体均属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

2006号墓入葬年代在西周晚期,墓主人是嫁于虢国的姞姓单国女子孟姞,身份为大夫级贵族夫人。墓中出有一件圆雕玉鱼:墨绿色玉质,大部分受沁为灰白色。圆目平腮,嘴下一斜穿。尖尾直身。鱼身装饰凹弦纹。长8.6、宽1.1、厚0.9厘米。(图4

图4

这条玉鱼的形制与常见者区别较大,鱼身的节状凹弦纹是柄形器上最常见的典型纹饰,故可推知它改自柄形器。从器身分节以及较厚的形制来看,改制前的柄形器可能为西周早中期遗物。

2012号墓年代亦在西周晚期,墓主人为一嫁至虢国的姬姓梁国女子,贵为国君夫人,其夫乃虢国国君虢季。该墓是迄今为止,虢国墓地已发掘的等级最高的女性贵族墓葬。

墓中出有一件西周晚期流行的束绢形玉佩:青玉质,局部有黄白色沁斑。长4.85、宽1.81.9、厚0.30.5厘米。扁平体,作亚腰束绢形。上下两端各有两个斜穿孔。背面残存作圆形收尾的勾卷纹样,为两条较为匀细的平行阴刻线组成,这是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最典型的线纹形态,可知其是由旧玉改制而就的。(图5

图5

曲沃晋侯墓地31号墓年代为西周晚期,墓主为晋献侯夫人。墓中出有一件玉玦:青玉质,局部略微沁成白色。直径4.9厘米。从表面纹饰的不完整形态及其布局情况推测,此玉玦当为西周中晚期的其他玉器改制。玉匠在改制时特意保留了原器的部分主体纹样,凤鸟纹相对而立,大圆眼,钩喙,长冠下垂,羽翼微展,装饰鳞纹。(图6

图6

光山宝相寺黄君孟夫妇合葬墓,属春秋早期晚段。该墓是一座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墓坑底分为两部分,其中编号为G1者属于黄君孟,G2属黄夫人孟姬。墓中随葬有较多玉器,其中不乏改制自旧玉者。

G1有一对人首蛇身的环形玉饰,原属新石器时代末期,后在春秋早期被改制。(图7a)是其中一件的正面,头部有覆舟形发式、梭形眼并戴耳环,且面部及冠饰均以减地阳线构图。

图7

此乃新石器时代末期人形玉雕的典型特征,可参考江陵马山枣林岗出土的石家河文化玉人首,(图8)以及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一件龙山文化晚期人面纹玉圭。(图9)

图8

图9

而这件环形饰正面除头以外的余部,其反面(图7b)以及另一件环形饰的(图7c)纹饰均为阴刻技法雕琢,线纹粗深,与浮雕阳线的风格迥异。且所有的躯干都装饰有春秋早中期玉器上最为常见的双钩龙首纹,龙首纹布局颇显拘谨,当是受到玉料局限所致。这对环形饰器形雷同,且其中一件的反面(图7b)尚留有开料时的钻痕。因此推测二者本为一件器物,即新石器时代末期玉环。后在春秋早期对剖为二,并在空白处加琢了纹饰。

春秋早中期流行的双线龙首纹,可参考G1出土的玉璧。(图10)

图10

G2出土的一对改制玉鱼:玉料均呈翠绿色,有黑色沁斑。两件器形大致相同,扁平体,长条形;大圆眼,吻上端尖翘,前缘向下渐内收,下端漫圆,吻下雕出一个凸齿,似为脚爪;背鳍、腹鳍皆以平行的细密阴线表示,腹部残断,各钻两孔。纹饰略有不同,其中一件体表为两行并列的环带纹鳞甲;另一件的鳞甲纹略小,共八片,分成四行排列,稍后为云纹,乃双钩技法琢就。长5.9、宽2.43.1、厚0.15厘米。

这对玉鱼的造型、纹饰特征均为典型西周早中期玉鱼所具备,故二者应为西周遗物。

根据图片观察,将其中一件玉鱼(图11b)水平反转180度,与另一件(图11a)相接,二者腹部的断茬、纹饰、钻孔位置皆两相吻合;此外“图11b”的鳞纹符合西周玉鱼尾段的特征。藉此推测这对玉鱼本为一件玉鱼残断后的两部分,“图11a”为此玉鱼的原始头部,“图11b”本为玉鱼身体后半部分。残断之后,玉匠将尾端磨光、重雕出鱼首。这样就不难解释为何“图11b”表面的环带纹、背鳍与常见者方向相反,且背鳍距离头部较远了。

图11

已有学者据此情况对这件玉鱼进行了复原。(图12)复原后的玉鱼长11.8厘米,属常见西周玉鱼尺寸,且与三门峡虢国博物馆所藏上村岭墓地出土的一件西周玉鱼形态接近。(图13)

鉴于重雕的鱼首形态,尤其是斜刀法雕琢的大圆眼,仍是西周风格,故其改制时间亦为西周一代,后流传至春秋时期。

曾侯乙墓位于随县擂鼓墩,年代在战国早期。该墓所出改制品尤以改自早期玉琮者最为典型。有半琮一件:黄色,局部有沁蚀。系由玉琮对剖而成,器形基本为完整玉琮对角的一半。边长6.9、高4.8、厚0.8厘米。改形后的半琮经过简单的再加工,形成了上下相倒双龙的造型。龙由琮的一角展开为两个侧面的身体,三个角处有缺口,以表现龙嘴及尾,有四个孔表示龙眼,射部透雕为龙的爪。素面。(图14)

图14

该墓还出有龙形玉佩四件,皆系玉琮改形、重雕而成。其中一件:青玉质,略泛黄。龙体作“C”形,首尾不再一个平面上。方首歧尾,身体凸出牙扉。器表光素无纹。直径7.6、头宽1.6、身中宽1.7、厚0.5—0.7厘米。(图15)

图15

辉县固围村1号墓年代为战国晚期。在该墓东南角有一个浅不在地表,深又不到墓底,只及墓深三分之一的埋玉坑。发掘者认定其为1号墓的祭祀遗存,乃岁时埋祭所留,故其年代略晚于墓葬。坑中出土的一件分段连缀式大玉璜,由白玉、青白玉共七块及两个鎏金铜兽头组成。中央一块玉器为扇形,上侧镂雕一卧兽,下侧有鼻钮供系佩;两边之玉略长且相同,亦呈扇形;此外的四块玉,分别琢成双双对称。当中的五块玉器中空,用长铜条贯联其中。铜片在两端透出处,各饰一鎏金铜兽头,两兽头各衔一椭圆形透雕玉佩。弧外距长20.2、弧内距长14.4、宽1.84.1厘米。此物形构奇巧,纹饰繁缛,雕琢精美,堪称佳制,为迄今所知制作水平最高和最复杂者,被称作玉璜之冠。(图16

图16

中间三块扇形玉,表面装饰不减地浮雕龙首纹,构成龙首纹的纹样单元轮廓以深刻阴线勾勒,其边缘亦被打磨的圆润光滑,从而形成了一种凸起的感觉,但单元间的空白处并未完全减地去料。这种纹饰流行于春秋中晚期。镂雕有卧兽的扇形玉功用尚不明,但其两旁者可能是春秋玉璜的某部位。再外的两块龙首形玉雕,眼球凸出,梢长如眉;上吻臃肿外翻,下吻窄细内卷,与尖牙相接,形成月牙形的口部,长舌外吐,颇状胡须。这些特征均为战国晚期的双龙首玉璜所常见,可知二者原系玉璜两端的龙首。最外部鎏金铜兽头所衔的两块椭圆形透雕玉佩,表面阴刻战国晚期流行的斜叠双钩“S”形纹,所以它们的年代亦为此期。综上分析,这件大玉璜由七件本属不同时期、不同功用的分体单元,在战国晚期经修整加工后,以铜片贯联为一整体。

年代为西汉中期偏晚的五莲张家仲崮3号墓出有一件双龙首白玉璜:表面装饰西周玉璜上最常见的抽象双龙纹,系双钩阴刻技法雕琢,线纹略呈斜坡状,龙尖尾交叠,但首部已不存。而玉璜两端龙首,长梢杏仁眼,眉骨尖凸,上吻臃肿外翻,尖牙外露的形象却为典型汉代特征。(图17

图17

由此可以推测这件西周玉璜,是在汉代被磨光两端纹饰,再琢出龙首轮廓,并以此期最典型的游丝毛雕技法雕出目、牙等细部,还在中脊钻出一孔(西周玉璜钻孔均位于两端)。至于龙首雕琢简单粗糙,恐因原器面积有限,影响再次加工时正常施展造型所致。

西周龙纹玉璜可参考曲沃晋侯墓地31号墓所出者。(图18

图18

玉璧是两汉时期最常见的器类之一。其存世量多,体形较大,且常有纹饰,便于改制。故此期不少祭玉、葬玉系由玉璧切割改形而成。

满城汉墓为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两座墓中最初发现的一座是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墓,编为1号墓;后发现者为刘胜妻,即王后窦绾的墓,为二号。刘胜卒于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窦绾死年稍晚,两墓年代皆在西汉中期。在刘胜及其妻玉衣的左右手套内,各发现一对璜形握玉,可以清楚地看出它们分别是用双身兽面纹蒲纹璧和凤鸟纹蒲纹璧改形而成的。刘胜墓出土的玉握:青玉质,表面有多处灰白色沁蚀。长22.6、宽4.2、厚0.8厘米。(图19

图19

长安茅坡村汉墓出有四件玉圭:青灰色玉质,前三件长9、宽2.5、厚0.5厘米,后一件残长7.3、宽2.5、厚0.5厘米。形制大致相同,作尖首长方形,一件底部略残。两面均有琢纹,从器表残存的纹饰研判,前三件是由双身兽面纹蒲纹玉璧切割而成,后一件则改自双身兽面纹蒲格谷纹玉璧。(图20

图20

顾林墓在无锡市郊扬名乡邓湾里北,为夫妻合葬墓。同出墓志一盒,志盖篆书“明故太学生顾伯子郁卿墓志铭”,下款隶书“万历丙申季秋旦弟叔白勒石里人何之清镌”。由此可知,此墓为万历二十四年墓(1596年)。墓主顾林,字郁卿,号伯子,是明太学生。墓中共出土10件玉器,其中一件剑璏形玉提携特别惹人注意。青玉质,有部分褐色沁。长6.8、宽2.5、最厚处1.2厘米。体呈长方条形,一端弧收,另一端经磨光、穿孔,形成提梁状。背面雕有方形銎。弧收一端琢有一兽面形象,双目外凸,两道粗眉上竖;兽背部有压地隐起的阳线勾云纹以及阴刻云纹、网格纹,末端纹饰不完整。此物本为汉代玉剑璏,这从兽面纹、云纹的碾琢风格和銎内垂直于边沿的拉搜痕迹上可以得到确认。提携乃元明习用之物,所以提梁应当是在这个时期内改制的。提携通常为扁方体,侧打一长方穿孔,以穿于腰带上,下端有一可供系物的圆孔。这件改制提携,就巧妙利用了原器的方銎,可能是顾林生前佩戴赏玩之物。(图21

图21

考古资料表明: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到明清,玉器的改制现象一直没有缺少过。关注到出土玉器年代的复杂性,对改制玉器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深入研究,于古代玉器的年代、制作工艺以及时人意识形态的正确认识必将有所裨益,这也是本文写作之意图所在。

原文刊于《东方收藏》2014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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