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阳病总纲: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二、太阳病分纲: 1、中风: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2、伤寒: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3、温病: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风温: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 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三、太阳病程及传变: 1、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2、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3、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4、太阳病,头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5、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6、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四、其他症状: 1、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