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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民政

 永州之野 2014-12-03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民政厅      时间:2012-07-06      字体: 【大】 【中】 【小】        点击次数:

各设区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部署要求,决定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检查2010年、2011年各地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摸清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金规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的建议,及时纠正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公平、公开、公正、高效,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是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制度情况,督促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地方及制度不够完善的地方限期建立和完善。二是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单位有关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是检查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账目是否清楚,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项目指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使用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如发现问题,督促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纠正。

   三、工作步聚

   (一)动员部署(7月10日前)。各设区市民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加大对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力度,对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7月底前)。县级和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对照执法监察内容,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2010年、201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设区市自查报告于7月25日前上报省厅。

   (三)重点检查(8月15日前)。省厅开展重点检查,检查范围覆盖10%以上的县(市、区)及其辖区内30%以上的乡(镇、街道),汇总全省情况向民政部报送专项执法监察报告。

   (四)民政部重点抽查(9月中旬前)。由民政部组织人员对专项执法监察情况进行抽查。

   (五)整改落实(10月底前)。认真梳理、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管理措施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提出监察意见和建议,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长期困扰工作的难点问题,督促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时间紧迫,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周密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查找问题。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要认真查找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切实总结提高。对政策制度方面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完善措施;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予以肯定;对好的经验做法,要予以总结推广,推进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1.县级民政部门执法监察自查表

   2.设区市民政部门执法监察自查表

福建省民政厅

2012年7月6日

 

附件:
· 附件1县级民政部门执法监察自查表.doc
· 附件2设区市民政部门执法监察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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