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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自杀报道的“维特效应”

 haosunzhe 2014-12-05

【本文来源于新闻心解,新闻心解为中国科普博览与中科院心理所合作创办的特色图文专栏,我们力图从心理学角度剖析社会热点,透视生活万象】


新闻事件


2014年11月30日,四川泸州一个95后的男子,网恋失败后,在微博上直播自杀。官微“平安泸州”在接到网友@后,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在警方和相关部门全力搜索下,在纳溪区永宁西村一民房内发现了服药和一氧化碳中毒陷入昏迷的男子曾某某,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95后,还不到20岁。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真是让人扼腕叹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样的行为给他的父母不知又带去了多少伤痛。


网络时代,各类信息填充生活的每个角落,一切信息就变得触手可及。但同时,“直播自杀”这样的信息,在微博上疯传真的好吗?


心理解读


如同流行感冒一样,自杀也有传染性。这一结论并不是心理学家做出的骇人听闻的猜想,而是一个经过调查研究验证的事实。


发表在《加拿大医学协会杂志》上的一篇研究的结果显示,在研究了2.2万多名年龄介于12岁至17岁的青少年的数据后,来自渥太华大学等机构的研究者们发现,12岁至13岁的少年在得悉自杀事件后,本人产生自杀想法或行动的风险增加了4倍多。


自杀传染——“维特效应”


“自杀传染”这种效应最初源于歌德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该小说一出版,模仿主人公自杀的现象就在欧洲多个国家相继出现。1974年,美国社会学家菲利普斯(Dave Phillips)最早提出了这一理论,他认为,在语言传播的作用下,自我摧毁的行为会在人类中产生模仿效应。1947年到1968年,菲利普斯对美国的多起轰动性自杀事件进行了统计,并发现每次报道后的两个月内,报道所涉地区的自杀平均人数就增加58个。


现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快得让人难以想像,媒体对自杀的大肆报道,内容丰富、详细,这样的信息成为许许多多鲜活生命消逝的导火索。详细报道自杀方法,却对自杀而导致的身体伤残很少提及;忽略了自杀者生前长期有心理不健康的问题,将引发自杀的原因简单化;报道的自杀者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使人误认为自杀会带来好处等。


媒体宣传要谨慎,对于自杀的报道应该减少;若是非报不可,必须严格审查报道的内容以及措辞,尽量降低这条报道的负面影响,而且,报道自杀消息的同时,要提示如何预防,最好能同时传播自杀危机干预中心的热线电话。


青少年成为“自杀传染”最大的受害者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身心变化最大也是变化最快的时期。价值观念尚未完全稳定,还需引导;心理成熟度还不够,心理承受能力还要在百味生活中得到历练。这样的群体极容易受到外界不良信息的影响。研究发现,“自杀传染”的效果会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加而递减。在14岁至15岁的人群中,“自杀传染”风险为3倍,而在16岁至17岁的人群中,该风险为两倍多。另外,本人是否认识自杀者并不会对这种相关性产生显著影响。当自杀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媒体可能会对自杀行为美化或浪漫化,这些做法会产生危险后果,因为相对脆弱的青少年群体可能产生错误想法,认为自杀可以解决某些问题。


当校园中发生自杀这样的危机事件时,要及时对年龄较小的学生进行心理干预,防止他们被暴露在“自杀”事件的冲击中。


当身边的人有明显低落的情绪,有异于寻常的举动,或者朋友向你说出不想活的想法后,要密切关注关心,帮助朋友把自杀的危险降低到最低。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似乎让我们没有时间停下来看看身边的人,有些朋友自杀前会在微信、微博发出求助信息,在他们萌发自杀想法之初,很多是能挽回的。但愿,网络“直播自杀”的现象不要再发生。


(朱丽莎,祝卓宏)


了解更多


Sonja A. Swanson, Ian Colman. Association between exposure to suicide and suicidality outcomes in youth. 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 2013.5


新闻来源:95后网恋分手直播自杀


(http://weibo.com/1644948230/ByHxp7iCM?type=comment#_rnd141752146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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