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中国伦理学会于1980年成立,是由伦理学工作者以及有志于伦理道德建设事业的社会工作者自愿结成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在学会前六届理事会中,李奇、罗国杰、陈瑛先后担任会长,刘启林、魏英敏、许启贤等担任副会长。 学会宗旨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团结全国伦理学界工作者和社会有关方面人士,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结合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积极组织伦理学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开展伦理实践和普及活动,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伦理文化、提高伦理学研究水平、改善社会道德风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挂靠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会刊《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 现任会长第七届理事会(2009—2012年)会长:万俊人秘书长:孙春晨 启动儿童孝德工程中国伦理学会30日在北京启动了一项旨在培养儿童孝顺、感恩的工程,该工程将在五年内培养百万中华小孝子,为更多孩子树立榜样。 孝顺是中国人最重视的道德观念之一,也是儒家人格和治国理念的重要内容。中国伦理学会2008年开始进行的跟踪调查显示,尊重和关爱父母、有孝心、懂感恩的孩子更容易形成良好的性格品质,而4到6岁是培养他们感恩之心的最佳时期。 中国伦理学会秘书长孙春晨表示,当前青少年教育中普遍存在“重知识、轻德育”的现象。他说,该工程将倡导家庭参与,通过礼仪、行为培养,让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体会并养成孝行。据悉,项目研究过程吸收了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精华,也采纳了国外有关儿童习惯培养、赏识和激励教育的成果,并已在试点家庭中取得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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