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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

 taishanzisun66 2014-12-06
一、商业伦理的要旨

  (一)商业伦理内涵

  商业伦理(businessethics)也称企业伦理,是指蕴涵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活动中的伦理关系、伦理意识、伦理准则与伦理活动的总和。伦理关系包括企业与投资者(股东)、员工、消费者、上下游合作者(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竞争者、媒体等的关系;伦理意识包括企业的道德风气、道德传统、道德心理、道德信念等;伦理准则包括营销准则、分配准则、生产准则、信息准则等。

  要把握商业伦理的内涵,需要厘清商业伦理与企业文化、商业伦理与企业法规之间的关系。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共享的价值观念和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以及由此而体现出来的企业整体的价值取向。企业文化的精髓是企业价值观,它反映企业的基本观念及信念。商业伦理反映的是企业“善与恶”的价值判断,是企业价值观的核心,因此,商业伦理是企业文化的核心。

  企业法规体现的是社会对企业的要求以及对企业管理者的意志,具有强制性和外在性。商业伦理则依靠内在的信念起作用,具有自觉性和内在性。商业伦理与企业法规两者之间相互统一,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有一种观点认为,伦理要求就低不就高,法规就高不就低。这就是说社会以公认的最低道德准则来要求,低于最低道德准则的行为应该受到道义的谴责;而执行法律时要以是否违背法律作为判别准则,不分违背程度高低,只要违背就应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竞争的激烈及其它多种因素,企业商业伦理的状况不容乐观,安然公司的财务丑闻更是为企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强烈地对企业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沉思的浪潮,企业商业伦理已成为全球企业共同面临的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最近十年来,国际社会和产业界为推动企业商业伦理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财富》杂志排名前500家企业中,95%以上的企业有成文的伦理守则来规范员工的行为。美国约有五分之三的大企业设有专门的企业伦理机构,欧洲约有一半的大型企业有负责有关企业伦理工作的机构。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前1000家企业中,有20%的企业聘有伦理主管(EthicsOfficer),还成立了伦理主管协会,目前有会员2000多人,半数以上专职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伦理培训(Ethicaltraining)工作也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展,很多企业都进行了某种形式的伦理培训。

  (二)商业伦理规范

  商业伦理规范给出了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涉及内外关系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社会经济关系的道德体现。商业伦理规范由四大要素构成,是由目的、手段、准则和自律四者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具体来说,伦理规范需要回答:①调节的目的、目标是什么;②实现该目标的手段是什么;③要实现该目标,企业行为必须遵循什么准则;④商业伦理对企业的自律要求是什么。这四者恰和东方企业特有的伦理规范“和谐、义利、中庸、诚信”形成了某种对应。

  企业商业伦理规范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客观性。商业伦理规范的客观性首先表现为,它是企业在一定的经营活动下所形成的各种道德关系的反映和概括。这种客观性作为一种内在的约束,制约并规范着企业的行为方式。企业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必须解决和社会融合的问题。企业可以用多种方法获取利润,但一旦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利润,就会和社会道德相冲突。此外,当企业以利润追逐为唯一宗旨而将内部成本外部化时,外部不经济性的出现就成为必然,甚至遭受法律的干预或其它利益相关者的抵制。其客观性的另一表现是,它受到社会现实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和所处时代大环境的影响。比如,当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社会物质产品极度匮乏时,“高产为善”就构成商业伦理的首要要求;反之,当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市场供过于求时,有效配置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生态,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就应当更受关切并成为一种自觉和自律。

  (2)层次性。伦理作为处理人(自然人或法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林林种种的其它关系的准则,其核心价值观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与社会关系将更为密切,社会也会对企业提出更高要求,企业的竞争将越来越依靠企业的经营理念与核心价值观。然而,如本章第一节最后一段所指出的那样,核心价值“崇高价值”和“义务价值”之分,崇高和义务就是两个不同的层次。实际上,作为理性人,当不会做“损人损己”的事,自然会做“利人利己”的事,也会做“利己但不损人”或“利人但不损己”的事;作为经济人,极有可能做“损人利己”的事;作为超越人,则会奉行利他主义的原则,在特定情形下义无反顾地做“损己利人”的事。这里,利他主义是一种崇高的伦理,要提倡、弘扬但不要求,而“不损人”作为一种义务的伦理,必须遵从、固守。商业伦理规范的层次性就是要表明企业倡导什么,推崇什么,鼓励什么;宽容什么,允许什么,可以什么;以及反对什么,抵制什么和拒绝什么。

  (3)阶段性。商业伦理规范的阶段性,是指规范应适合企业自身的阶段性特征,即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或周期,商业伦理规范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企业创立的初期,伦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应为自立自强,诚实经营,遵纪守法,货真价实。随着企业业务的扩张,盈利的增加和实力的壮大,伦理规范则应侧重于照章足额纳税,扩大就业,重视安全,珍惜生命,融入当地,服务社区等内容。同时把保护环境,爱护资源,善待生态,降低能耗等作为企业伦理规范的应有之义。而当企业充分发展、在业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时,伦理规范应突出产业报国的担当意识和助弱济贫,共同富裕的理念;在技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身体力行;在走内涵式、可持续发展道路方面起引领作用。此外,不但要一如既往地尽经济责任,而且要更多地尽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在回馈社会,反哺弱势群体方面做出表率。

  二、商业伦理建设

  商业伦理的选择和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工作,需要精心谋划,扎实推进。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时至今日,以价值文明、伦理文明为主旨的软实力竞争时代已经到来,缺乏理念价值和商业伦理的企业难以形成真正的持续的竞争力。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商业伦理的建设,并在全体员工中形成这样的共识:对个体而言,道德高尚是成功与幸福之本。追求个人的目标和效用应以合法合规为前提,即使目标高尚也不能不择手段。不仅要结果公平,还要确保过程和程序正义。对企业来说,营造高尚道德行为环境是社会组织对于其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而高尚道德行为的养成必须尽量用制度来保障,不能仅仅依赖于人们的觉悟,通过制度使企业要对规则保持起码的敬畏。从长期看,关注伦理道德的企业要比忽视伦理道德的企业具有更好的经营效益,这一观点亦得到实证资料的支持。

  (二)伦理取向要突出社会责任

  在伦理建设中,企业要牢固树立“义利相融”、“义利统一”的经营理念,在其价值取向和伦理取向中,把承担社会责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员工置身于一个富有爱心和责任感的环境里,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有助于增强团队的协作能力;而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更容易获得社会的信任,能赢得更多客户,能从社会得到更多的资源和发展助力,从而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生命力。伦理取向中突出社会责任的企业与单纯追逐经济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相比,企业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强,追求的境界更高,发展的动力更足,员工的精神面貌更佳,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也更好。

  (三)重视领导的表率作用

  战略决策的主体是企业领导,领导者在对战略的环境、使命、能力做出假设时,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其主观价值观念的影响。从深层看,主观价值观的核心就是个人看问题时所采用的伦理道德准则。战略决策实际上是领导和管理者外显或内隐的伦理价值观选择的结果。因此,企业领导要意识到自己对企业文化和伦理建设的特殊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正面导向作用。首先,企业领导要树立强烈的伦理建设意识和观念;其次,要对伦理建设要明确的思考,对伦理责任要有明晰的定位;第三,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伦理守则,整合信息渠道,持续进行伦理强化。再则,领导和管理者要加强对自身的约束,带头垂范,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模范地遵守商业伦理规范。

  (四)求同存异,加强沟通

  伦理建设要注意宏观总体上的一致性和微观具体上的差异性的有机统一。在微观层面和深层次上,伦理准则因人而异是常态。从伦理准则本身看,其尺度如何把握也很困难。因为伦理准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许多起初看起来是离经叛道并受到当政者惩处的观念和做法,在后来却成为被社会公众接受,甚至作为通行的价值准则或行为典范。因此,在企业伦理建设过程中,面对不确定环境不要太过武断地使用某种伦理准则来强行划分一件事或一个观点的对错,在当下这个社会急剧转型变革的时期尤其如此。可行的做法是,注意加强决策者内部意见的沟通,以便在充分交流与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三、企业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除了为股东(stockholder)尽追求利润的责任外,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stakeholder)各方的利益。其中,雇员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基于自身形象考虑而对社会利益相关者的友好回应,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企业的社会责任并非是个新概念。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特别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一系列社会矛盾频频发生,正式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一概念应运而生。但是,作为一场社会运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却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自由化产生和发展起来的。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SAI)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并建立了认证制度;1999年,英国社会责任和伦理责任协会(TheInstituteofSocialandEthicalAccountAbility)制定了AA1000标准;200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修订后的《跨国企业准则》(GuidelinesforMultinationalEnterprises);2003年,德国企业伦理研究中心制定了价值观管理系统标准(ValuesManagementSystemStandard)。

  企业社会责任虽然多次在国内外论坛或会议上讨论,然而其正式定义却仍莫衷一是。比如,欧盟将CSR定义为,企业基于资源把社会和环境密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美国权威的“帮助会员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战略的组织”(BusinessforSocialResponsibility)则将CSR定义为,通过尊崇伦理价值以及对人、社区和自然环境的尊重,实现商业的成功。世界银行在2003年的一份报告中,将CSR定义为:企业承诺与其员工、他们的家庭、社区及社会一起,采取既对企业有利又对社会发展有利的手段来全面改善员工的生活质量,从而为可持续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以获得在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社会责任的支持者认为,企业应有“社会良心”。因此,企业不仅要考虑利润,还要关心其它的社会效益,有责任为提高就业率,消除歧视,减少污染等事项做出努力。企业不仅要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财富,为物质文明做贡献,而且还要尽可能尽社会责任,为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现实中,无论是从认识的角度还是实践的层面看,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上的表现差异甚大。迄今为止,相当数量的企业把社会责任看作一种负担,原因很简单,因为要承担社会责任,就得增加很多额外的成本。也有一些企业把社会责任看作一种约束,这些企业承认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认为是企业经营的一种必要的付出,也愿意遵守社会的普遍准则对企业的规定。一些先进的企业则把社会责任看作一种资本,一种在金融资本、实物资本、人力资本、智力资本之上的社会资本和关系资本。基于这样的视角,社会责任不再是成本而是资本,不再是被动的消极的付出,而是一种回报很高值得投入的投资。还有一些企业,他们把社会责任看作一种境界,以创造阳光利润为追求,敬畏法律与伦理,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馈社会,矢志成为最受尊敬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四个层次

  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卡罗尔(ArchieB.Carroll),作为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最有声望的学者之一,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长达20多年的研究。1979年卡罗尔首先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概括,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如图1所示)。

  第一层(底层):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指以能使投资者满意并维持企业运行的价格,按社会需求生产物品和提供服务。企业经济责任处于金字塔的底层,是其它更高层次社会责任实现的基础。企业应尽力做大做强,使自己有实力和能力承担更大的经济责任。

  第二层: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条款,依法经营,并承担法律所规定的法定责任。法律责任要求企业在法律框架内从事企业的经济活动,服从包括当地和相关的现存规则以及国际标准在内的各项规定,拒绝腐败和贿赂。

  第三层:伦理责任。伦理责任指那些为社会所期望或禁止的、尚未形成法律条文的活动和做法,包括公平、公正、道德、规范等。它要求企业的各项工作和行为必须符合公平、正当、正义的基本伦理道德,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

  第四层(顶层):美德责任。美德责任是指企业基于自身的价值观和社会的希望而采取的额外行动,如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赞助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或其他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企业作为社会成员,应该为社会的繁荣、进步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四大责任并不相互排斥,如此排列的目的只是强调社会责任的层次性和演化顺序。一般地,可以将经济与法律责任视为社会对企业的要求,道德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期望,义务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向往。对企业而言,应重基础,遵法度,尚伦理,行公益。

  四、社会责任的动因

  企业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可以从经济学、法理学和社会学三个视角综合考虑。

  (一)经济学视角: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CorporateGovernanceTheory)认为,企业是一个由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契约共同体,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公众、媒体、环境保护主义者等,甚至还包括自然环境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这些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他们或是分担了一定的企业经营风险,或是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因此,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并给予相应的报酬和补偿。因此,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必须承担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在内的多项社会责任。其中对利益相关群体中的雇员、顾客和股东三者负责是最基本的,这些责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就业机会平等和薪酬公平、反对性别、种族等歧视、注重员工福利;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产品质量;维护股东权益,重视投资者关系等。另外还有企业对所在社区的贡献等等。

  (二)法理学视角:企业公民

  企业公民(CorporateCitizenship)一般解释为企业为了表达出对人类、社区以及环境的尊重,所做出符合道德及法律规范的发展策略。波士顿学院企业公民研究中心将企业公民定义为“一个企业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经营实践、运作和策略相整合的行为方式”。企业公民的概念脱胎于商业道德和企业社会责任,但从法学的角度强调了企业的“社会公民”身份。这种强调意味着企业不能只满足于做个“经济人”,还要做一个有责任感和道德感的“社会人”。企业是社会的组成单元和细胞,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源泉,企业在享受社会赋予的条件和机遇同时,也应该以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回馈社会。企业公民的概念包括:企业的基本价值观,对利益相关群体的责任,对环境资源的责任,对社会发展的广义贡献。当前,很多大型跨国公司都把“企业公民”作为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积极实践。这种价值观是公司与包括各种环保、人权组织在内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长期博弈而形成的。

  (三)社会学视角:和谐社会

  在社会学领域,一个始终被强调的概念是社会的和谐性,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富于秩序的社会。按照社会组织理论的说法,构建和谐社会涉及到各个主要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包括政府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民间社团的社会责任和城乡基层社区的社会责任等等。社会和谐,企业有责。社会的和谐离不开企业,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社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企业在处理与社会的关系中决不能只盯住经济效益,要主动承担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把企业的发展融入社会的发展之中。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其他社会成员所无法比拟的地位,在整个社会组织的责任体系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即使从企业自身追求的和谐而言,不论是劳资和谐、同业和谐还是同享和谐,也需要通过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才能予以解决。

  (徐飞:教授、博士、博导,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安泰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著名战略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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