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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要残缺的自立,也不要完美的依赖

 正月初二 2014-12-07

——自立是幸福人生的第一姿态,想自立而又不能自立,是非常痛苦、无奈的。先贤郑板桥一句“难得糊涂”,道出了炎黄子孙一肚皮的苦水。

天赋尊严,意味着天赋人权,每个活着的人,都具有追求自由、健康和快乐的天赋人权与能力。谁来兑现呢?法国人欧仁·鲍迪埃所写的《国际歌》里,有明白无误的启迪:“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从自然角度看,生命是个体的,个体是自立的。自立是生命的本性,是人的自然属性,因此每个活着的人,从自然的侧面看,都是自立的。因为自立跟生命是连在一起的。

然而从社会角度看,自立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个体能否自立,取决于个性的独立与个人权利的社会保障两个侧面。一方面需要有独立的个性,别一方面是最重要的——需要有社会制度的保证。法治,是最可靠的社会保障。

人不能自立,意味着“生性不端”,人生幸福在前提上首先失去支撑。从法理上看,人不能自立,意味着位不正,必然导致:看世界的眼睛,永远是歪的,永远得不到真相;感应事物的心态,永远是斜的,永远都不能从正面接受阳光的照耀;照内心的镜子,永远是模糊的,永远看不清自己;人生旅程的脚步,永远是杂乱无章、无所适从、无精打采的;生活事业的喜怒哀乐,都不是发自内心,是永远活在自己之外,一生没有活过自己。照像机的镜头歪了,怎能照出好的风景!

个人不能自立,就永远失去了主动与自觉,永远失去了创造,人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自立是个人打造人生幸福的第一姿态,是一个人能以主人的姿态和感受去真实体验人生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的前提,是人生价值的基础。个人的自立,对民族素质有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是民族竞争力的基础。没有鲜活的具有创造力的个体,就没有充满活力具有创造力的社会。个体不能自立,没有个性的民族,很难有机会林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然而,个性缺失、个人难以自立,恰恰是我们炎黄子孙的软肋。自立,作为个人发展的伦理指向,心明眼亮的人,没有一个人不想自立。然而由于社会发展落后,个人自立的社会保障还不成熟,因此一个人要在炎黄子孙的部落里做到自立,是相当困难的。即便是修养高的人,个性建设方面做得不错,但由于必须在世道上求生存,与社会打交道,因此往往是身不由己,不得不活在别人的眼里、唾沫里。活着犹如演戏:说不想说的话,吃不该吃的亏,受不该受的气,供不想供的神,遭不该遭的罪。自立,这个在文明之邦信手拈来的随便,在我们这里已经变成不折不扣的人格奢侈品!

超长的封建历史对个人发展的排斥,对个性发展的限制,给今天的改革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障碍。如我们今天改革的大方向是市场经济,是鼓励自立。然而由于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人们的自立能力几近丧失,对社会的依赖已经深入骨髓,从没自立过的人们对需要自立的市场文化不适应,这就使得改革的努力所创造的,不是自立的人,不是阳光的规则,而是形形色色的圈子,以及桌面下的潜规则。过去依赖朝廷,今天依赖圈子。人怎么也自立不起来。

自立是幸福人生的第一姿态,想自立而又不能自立,是非常痛苦、无奈的。先贤郑板桥一句“难得糊涂”,道出了炎黄子孙一肚皮的苦水。然而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不能等到社会条件具备了才自立自己,享受自立的人生风景。环境条件可以滞后,但我们的内心自立、个性建设可以先行:

宁要残缺的自立,也不要完美的依赖。宁做瘸子,不当拐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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