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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杀夫的恐怖案例

 任万胜 2014-12-08

后宫野史的转帖

    举一个清朝广为传播的著名案件为例。清代《留仙外史》等笔记都记载了这个案例。   进士出身的倪廷谟为安徽潜山县知县,廉明公正,号为“倪青天”。有一次出城到山区巡视,见一座新坟上爬满了苍蝇,顿生疑虑,找来地保一问,得知是当地一个新婚不久得急病而死青年的坟墓。倪廷谟就亲自到那位死者的家中查看,那家新丧夫的寡妇听见县官来临,大惊失色,连忙换上丧服干嚎着在室内迎接。倪廷谟见那寡妇“态度妖荡”,就认定她丈夫死得可疑,下令开棺验尸。可是验尸的结果,那个尸体不过骨瘦如柴,并无伤痕,只得盖棺封坟。那妇人厉声责问:“县官以莫须有之罪开人之墓、启人之棺,该当何过?”倪廷谟只是笑着说:“你说得对,我已经上书知府,请求免职。” 


    倪廷谟向知府报告,请求批准宽限三个月,如果三个月过后还未破案,再罢他的官职。倪廷谟继续组织侦查,可是派人四出打探都无结果。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神人送他一盆万年青。有了这个预兆,第二天他就亲自化妆成一个算命先生下乡,到死者所在的村庄附近转悠。  
  在附近的湖泊边,他搭上了一个打鱼的。那人姓万,虽然已六十四岁,仍然身手矫健,绰号“万年轻”。倪廷谟和他谈得投机,晚上就在他家住宿,渐渐把话题引到死者身上。“万年轻”说起自己白天打鱼,晚上则行盗,有一晚上那个青年家去偷东西,在窗外见青年的妻子和另一个男子正在把那个久病卧床的青年反身绑在床上,那男子用香火烫一条装在竹筒里的小蛇尾巴,小蛇怕烫,猛的一窜,沿着竹筒窜入了那青年的肛门。那青年惨叫一声,气绝身亡。  
  倪廷谟得知原委,不动声色。第二天回到衙门,发签将“万年轻”抓来,以将来不治他的盗罪为交换条件,要“万年轻”递状告发那个寡妇。有了原告,办案更加方便,可以再次开棺验尸。由于正值三伏,天气炎热,尸体又经上次检验翻动,到这时已经腐烂,果然可见尸体的腹内有一条死蛇。倪廷谟立即将那寡妇抓来严刑拷打,那寡妇只得承认原与表兄通奸,为谋这户财产,设此毒计害死丈夫。于是倪廷谟拟判那寡妇凌迟处死,通奸的表兄斩立决。这桩奇案一破,倪青天的名声大噪,被编为戏曲到处传唱。

 验骨证实扎针杀人
    清末著名的法学家沈家本,在刑部任职长达三十年,以后又两任地方知府。他将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到的尸体检验经验记录了下来,编成《补洗冤录四则》。其中有一件验骨的案件非常典型。
  天津县有个叫刘明的,他的妻子王氏与一个叫郑国锦的针灸医生发生奸情,起意要谋害丈夫。刘明体弱多病,有天凌晨时分,王氏和借宿在家中的郑国锦合力,把刘明按倒在炕上不能动弹,郑国锦在刘明肚脐上方一寸部位中医称为“水分穴”上连扎三针。这个穴位是中医学上绝对禁止扎针的,刘明被扎针后喊叫几声,惊醒了在旁睡觉的儿子刘黑儿,亲眼见到郑国锦从刘明肚子上拔出银针。过了不久,刘明就死了。
  这个案子发生在光绪十八年(1892年),当时刘黑儿年纪还很小。父亲死后,刘黑儿被大伯刘长清收养,王氏则与郑国锦结了婚。几年后刘黑儿无意之间向伯父讲起曾目睹王氏与郑国锦通奸、以及父亲死时情景。刘长清因此到衙门起诉,告发王氏和郑国锦。由于事涉命案,开棺后只能检验骸骨。天津县知县觉得没有办法入手查验,呈请上级来主持检验。


  当时沈家本担任天津知府,他早已估计到这种情况,预先从北京借调了刑部有经验的仵作侯永来天津,还和侯永讨论了针扎致死的迹象。根据清代经过修正的《洗冤录》,认为体弱的男子如果下身受到伤害,他的牙根骨也会见伤。而清代有关《洗冤录》的《备考》里,也说人的腹部受伤,在头顶囟门骨中心的部位会出现红色的血晕伤痕。清代人所补写的《洗冤录疑难杂说》里解释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腹部受伤后,人自然猛烈憋气,“气血上涌”导致在囟门处突出(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这或许是因为死者在脑溢血时在头盖骨内形成的出血点)。

   断足在侧无血污
    北宋时有个以机智断案而闻名一时的文官,叫元绛。他小时候就以神童在他的家乡钱塘(今浙江杭州)出了名,五岁就能做诗,九岁就能写文。后来考中进士后,被派到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市)当一名负责司法审判的推官,不久又被派到上元县(今南京白下区)代理知县。
  到任后不久,元绛就办了还几件疑难案件,轰动一时。其中有一个案件是这样的:有两个人喝醉了老酒后发生争吵,进而动手打架。被在场的众人劝开后各自回家。其中有一个人回到家后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谁知道半夜里有个强盗摸进他家,把他的脚给砍掉了。他的妻子早上大呼小叫的到本村里长那里,声称是白天和丈夫打架的那人半夜前来报仇,砍断了丈夫的脚。她拖着里长去打架的那人家,把那人扭送到县衙门去。元绛听报升堂,正在审讯被扭送的那个人,那个村子里又有人来报告,说那个被断足的人已经死掉了。那人的妻子当场大哭,恳求知县大老爷为她伸冤。而被她和里长扭送来的那个人拼命辩解,说是酒后昨晚一觉睡到大天亮,根本没有去过她家。
  元绛听取了双方的证词,对那个嫌疑人说:“为了一顿酒后的拳脚,你就要挟仇报复,实在是太过分了!”下令把那个嫌疑人抓进牢里关起来。然后好言劝告那妇女:“本大老爷一定为你做主,那人一定要重重治罪。你还是先回去给你丈夫办丧事吧!”那妇女千恩万谢的去了。
  等那妇女一离开,元绛就退堂。暗中却叫了一个平时他信得过的、为人谨慎的书吏到后堂,嘱咐他马上换装出城,跟踪那个妇女。那个书吏依计而行,远远的见那个妇女还没有出城,就有一个和尚在路边笑盈盈的等着她,两人很热络的交谈着一起出城。书吏回来报告后,元绛一面组织检验,一面派人把那和尚抓起来。几天后再次开审,把那和尚绑在了大堂的屋檐下当被告,传唤那妇女来作证。那妇女一来就看见这和尚,已经是心虚。而元绛此时也全然没有了昨天的和颜悦色,面目威严,厉声责问她和这和尚的奸情,以及勾结这和尚杀死丈夫的情节。那妇女很快就认了罪,确实是和那和尚通奸,乘丈夫和人打架,谋害丈夫以图嫁祸于人。
  后来有人问元绛是怎么会怀疑上这个妇女的?元绛说:“我听她哭丈夫的声音一点都没有悲哀的感觉,尤其是她和丈夫同床共席,丈夫受如此伤害,她却身上一点血污都没有。因此发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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