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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PriceIndex))

 巡航863 2014-12-11

CPI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的重要经济指标,也是宏观经济分析与决策以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CPI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的出台与力度,如央行是否调息、是否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同时,CPI的高低也间接影响资本市场(如股票市场)的变化。

CPI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目的,是了解全国各地价格变动的基本情况,分析研究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满足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和依据

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与就业形势报告(非农)结合在一起,就成了金融市场上被仔细研究的另一个热门的经济指标,因为通货膨胀影响着每一个人,它决定着消费者花费多少来购买商品和服务,左右着商业经营的成本,极大地破坏着个人或企业的投资,影响着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而且,对通货膨胀的展望有助于设立劳动合同和制定政府的财政政策。

消费者物价指数测量的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包括200多种各式各样的商品和服务零售价格的平均变化值。这200多种商品和服务被分为8个主要的类别。在计算消费者物价指数时,每一个类别都有一个能显示其重要性的权数。这些权数是通过向成千上万的家庭和个人,调查他们购买的产品和服务而确定的。权数每两年修正一次,以使它们与人们改变了的偏好相符。

CPI=(一组固定商品按当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一组固定商品按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100。采用的是固定权数按加权算术平均指数公式计算,即K'=ΣKW/ΣW,固定权数为W,其中公式中分子的K为各种销售量的个体指数。

CPI表示对普通家庭的支出来说,购买具有代表性的一组商品,在今天要比过去某一时间多花费多少,例如,若1995年某国普通家庭每个月购买一组商品的费用为800元,而2000年购买这一组商品的费用为1000元,那么该国2000年的消费价格指数为

(以1995年为基期)CPI= 1000/800×100=125,也就是说上涨了(125-100)=25。

在日常中我们更关心的是通货膨胀率,它被定义为从一个时期到另一个时期价格水平变动的百分比,公式为T=(Pt-P(t-1))/P(t-1),式子中T为t时期的通货膨胀率,Pt和P(t-1)分别表示t时期(代表报告期)和t-1时期(代表基期)的价格水平。

如果用上面介绍的消费价格指数来衡量价格水平,则通货膨胀率就是不同时期的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的百分比。

如:一个经济体的消费价格指数从去年的100增加到今年的112,那么这一时期的通货膨胀率为T=(112—100)/100×100%=12%,就是说通货膨胀率为12%,表现为物价上涨12%。

现期中国的CPI指数是根据上年为基期(100)计算得出的,而并非是以历史某一确定时点作为基期。

CPICPI是一个滞后性的数据,但它往往是市场经济活动与政府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CPI稳定、就业充分及GDP增长往往是最重要的社会经济目标。不过,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CPI的稳定及其重要性并不像发达国家所认为的那样“有一定的权威性,市场的经济活动会根据CPI的变化来调整”。

汇率的影响

通货膨胀对美元的影响不太明确。通常情况在一个健康的经济扩张中,提高美元的利率能使美元更具吸引力。如果利率的上升主要来自通货膨胀的上升,它会损害美元。更高的通货膨胀率损害了外国人持有的美元投资的价值,因此CPI的持续上升对美元有负面影响。货币交易者对其他细微差别也十分敏感。例如,外汇市场的交易者认为美联储已经迅速行动并灵活控制了通货膨胀的压力,美元可能会保持它的价值甚至升值。

1、度量通货膨胀(通货紧缩)。CPI是度量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货膨胀是物价水平普遍而持续的上升。CPI的高低可以在一定水平上说明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

2、国民经济核算。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需要各种价格指数。如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以及GDP平减指数,对GDP进行核算,从而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

3、契约指数化调整。例如在薪资报酬谈判中,因为雇员希望薪资(名义)增长能相等或高于CPI,希望名义薪资会随CPI的升高自动调整等。其调整之时机通常于通货膨胀发生之后,幅度较实际通货膨胀率为低;

4、反映货币购买力变动 :货币购买力是指单位货币能够购买到的消费品和服务的数量。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货币购买力则下降;反之则上升。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倒数就是货币购买力指数。

5、反映对职工实际工资的影响 :消费者物价指数的提高意味着实际工资的减少,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下降意味着实际工资的提高。因此,可利用消费者物价指数把名义工资转化为实际工资。

6、CPI对股市的影响:一般情况下,物价上涨,股价上涨;物价下跌,股价也下跌。

各省(区、市)调查总队要在当地抽选调查市县和价格调查点。中国调查地区样本总数共有550多个市县,采价点样本近3万个,近4000名受过专业培训的价格采集员从事价格收集工作。

CPI第一步,调查市县自主选定价格调查点。这些市县要确定价格调查的商店、农贸市场和服务网点(统计术语称之为调查点),调查点的确定方法如下:首先,把所有调查网点分别以零售额和经营规模为标志,从高到低排队;然后,依据所需调查点数量进行等距抽样,并结合大小兼顾及分布合理的原则抽选。

第二步,价格采集。各省(区、市)都有固定的价格调查人员和临时调查员按统一规定进行价格收集工作。调查点确定以后,各市、县价格调查人员就要按照规定时间对选定的商店、市场和服务网点的商品或服务价格,采用“三定”原则进行收集调查登记,“三定”原则即定点、定时、定人直接采价。定点,就是到已选定的调查点,即固定的调查商店和农贸市场,以保障价格资料来源的稳定性和可比性。定时,即在固定的日子和时间来采价,这是保证基期价格和报告期价格在时间上具有可比性,因为采集价格的时间不同,商品的价格也存在差异。这一点鲜活商品体现的最为明显,比如鲜菜,通常是上午刚上市时价格高一些,晚上收市时价格则低一些。因此,在进行价格调查时,不但每个月的调查次数和日期应保持一致,每次调查的时间也应相对固定。定人,就是在一定时期内由固定调查人员去调查,这是为了避免因调查人员的频繁变动而引起的人为价格调查误差,保持价格资料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比性。同时各地也常常利用价格采集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作为辅助性调查工具。

实际采价时还有以下一些原则:同一规格品的价格必须同质可比,即产品性质基本相同可以进行比较;如果商品的挂牌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应调查采集实际成交价格;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如鲜菜、鲜果等鲜活食品),至少每5天调查一次价格;一般性商品每月调查采集2-3次价格。 第三步,数据上报。调查市县每月把调查的价格资料通过网络上报给省(区、市)调查总队,经过审核后由调查总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数据上报到国家统计局。

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切实保障CPI计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我们对CPI调查方案进行了例行调整,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调整。

1、从2011年1月起,CPI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这是自2001年计算CPI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基期例行更换,首轮基期为2000年,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调整基期,是为了更容易比较。因为对比基期越久,价格规格品变化就越大,可比性就会下降。选择逢0逢5年度作为计算CPI的对比基期,目的是为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保持相同周期,便于数据分析与使用。

2、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调查数据以及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按照制度规定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降低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3、根据各选中调查市县2010年最新商业业态、农贸市场以及服务消费单位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增加了1.3万个调查网点。采集全国CPI价格的调查网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单位等)达到6.3万个。

四、各选中调查市县根据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对部分代表规格品及时进行了更新。

2011年

2011年10月份,CPI从9月的6.1%下降到5.5%。根据全年的情况,蓝皮书预测,2011年的CPI涨幅全年可能达到5.5%左右。2012年物价总水平增长呈回落态势,预计2012年CPI上涨4.6%。

2011年12月7日中国社科院发布2012年《经济蓝皮书》预测。蓝皮书指出,2011年,中国CPI上涨率持续高位运行,2011年前三个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平均上涨5.6%。

食品为31.79%、烟酒及用品3.49%、居住17.22%、交通通讯9.95%、医疗保健个人用品9.64%、衣着8.52%、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5.6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3.75%

2014年

2014年2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涨幅与上月持平。调查显示,1月份全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7%,影响cpi同比上涨约1.23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同比上涨23.0%,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上涨11.9%,鲜菜价格上涨2.1%,猪肉价格下降4.3%。

2014年6月26日,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发布数据,根据京津沪渝穗深苏7个城市的调查数据显示,1~5月平均,深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9%,涨幅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7城市中深圳仍排第一。

2014年6月CPI同比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3.7%,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6%。上半年,CPI比去年同期上涨2.3%。

在2014年6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回落之时,北京CPI却迎来逆势回升。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7月1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北京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2.2%,较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七升一降”格局,其中居住价格同比上涨1.6%,较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告别今年以来的涨幅放缓态势。

2014年7月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6月份宏观经济数据,全国居民消费指数(CPI)同比上涨2.3%,与上月基本持平,符合市场预期。

2014年7月16日 经国家统计局核算,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涨幅与一季度持平。

2014年9月CPI同比增长1.6%,低于预期,并创下56个月新低。市场预期9月CPI同比增长1.7%。8月CPI同比增长2.0%。,9月PPI同比下跌1.8%,并创下5个月新低。市场预期9月PPI同比下跌1.6%。8月PPI同比下跌1.2%。

CPI涨跌幅2014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2.3%,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1.8%。1-11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0%。

2014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2%;食品价格下降0.4%,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下降0.2%,服务价格下降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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