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夫五俗既明,当识三畏.三畏者何?到头硬直,穴前倾泻,顺砂过堂是也.趋吉避凶者,吉固爱之,凶岂可不畏哉?故必先求无祸,乃可希福,岂断断乎其不苟者,而不严于辨别,则无穷魔障入于肺腑,即有良法美意,何以而悟乎?然此三畏亦俗眼之所素安而冥然罔觉者,故以次五俗焉. 一 畏 到 头 硬 直凡作穴之处,务要平正,凡稍硬者谓之杀,大能伤人,所谓(?)脉者死,断不诬也.今之庸师俗眼,每见一山下来,如臂之直,只谓之下笋穴为脉,辄令人扦葬,主人亦利于脉而脱臆从之,不知死绝之祸捷而影响,譬之汤火陷井在前,甘以彼身赴之而不知其祸也,不太可惜乎?古人曰:枪头莫下,鼠尾莫扦(吴注:此确精妙之论,本人曾于去年农历八月期间去到梅县的五华县,见有一雪白灰坟便葬在此种地形上,陪同的老板问我,此坟怎样?我说此坟犯杀,葬后绝人,你若识得主家,叫他赶快迁走.老板说,果然如此.此坟是他邻家的,是该家一个在香港做老板的一个兄弟从香港请来的一位"大师''为其点葬的,红包也花了几万元.原先此家还算兴旺,但自葬下此坟后,灾祸便不断,当年便死了四兄弟中的老大,笫二年死了老二,笫三年死了老四,笫四年死了老三(在香港的那个),自此家业衰败,今后还不知会发生什么事?所以,特此加注,望能引起读者的重视);又曰:劝君莫下枪头穴,葬下人丁绝,脉和人少死.无非单明此理者也.故愚以第一可畏也,实莫忘于此,非为硬直如枪者不可乱下,或片来者略无停息,或峦头粗硬太直如饱腹之状,或势如覆钟之状,又有绷面金星之状,又有直体金星而卧梭者,俱有死无生,鲜不杀人的.见此断宜舍之,岂可留心回顾?学者心目不明,倘与人谬下,其亏损阴德无疑矣.慎之慎之也哉! 地理三畏之二:一 畏 穴 前 倾 泻凡看一地,砂主人丁水主财.水聚财聚,水散财则散,此千古不易之理也. 又是无情之物 ,以就下顺流 为性.有物以阻之,其势自横,无物阻之,则千里直流而去. 故宅之前若见此水,则万顷田庄无不破尽,所谓"明堂如播米,子孙穷到底 ''.又曰:龙虎似推车,田地不留些. 皆指此也.非惟长流之直水可以败人,至于阴流之直水,葬下祸患尤紧要,直泻无关,其祸最速!所谓阴水不顾家,葬下乱如麻. 然流神之曲直,亦能掩人耳目,多至自欺.水总顺流,未有如竿之劲直者,转左转右,转左一二丈,数尺之间,此其常也,时师见此,诳其主曰:如生蛇屈曲,可无患矣. 不知在水 边观之,若曲动之势,以登穴言之,居高而远望,只是一脉荡然而已,有明尺寸之间乎?必得一砂拦,一水左曲为右,可十余丈,自右转左亦有十余丈,互相交织结成横水样,乃可谓之屈曲.山大如曲水大转,定有真龙居此间. 又曰:四横三直通东西,九曲凤凰池. 又曰:左转芴,右转芴,不是真龙无此水. 是皆不欲其倾也. 凡葬去水地者,宜于此缺,对此不得十分,依法亦要七八分得才可. 若畏处多,可取处少,则是败绝祸胎矣,切而弃之也哉. 地理三畏之三:一 畏 顺 砂 过 堂 顺逆二字,乃地理开卷第一义也,此二字不明,总是说梦也. 发明顺砂或逆砂二路,如盲如聋一也,自非有灼然之见者,鲜不可以顺为逆,又以逆为顺者,牧堂必有感慨,得为斯言也.但今之俗师看地,有四五十年而懵然不知顺逆者,竟与聋盲何别. 不知地理之顺逆,专以水之来去为主.如右水倒左,凡在左边有高山,柳圳茔林木下,至田畿级,凡一级高一级,皆谓之下砂,谓之进神,愈出愈长而福愈盛,若上有此砂,不论长短,谓之顺砂,谓之退神.鼠而过者,尤至毒害,万顷田庄,无不立尽. 古云:于来去之水论,得甚(?),亦以其关糸甚大也. 故曰:天门欲其开,地门欲其闭. 又曰:所喜者,三门宽阔,所求者,五户闭藏. 又曰:水来自左,无左亦可,水来自右,无右亦就. 又曰:剪下砂莫剪上砂,剪进神莫剪退神.皆为此也. 盖水之性情,水来这边,定是逼窄,山高田高;水去这边,定是阔旷,山低田低,倘能拘转山川情性,使水来这边一里宽一里,水去这边,一里紧一里,则颇有神情之砂,其于地理过半矣. 古人曰:两水夹一案,定作退田断. 又曰:退官退笔,尖尖从此出;进官进田笔,弯弯兜水入. 又曰:东宫过西宫长房败绝,右边尖射左臂,少子贫寒.皆言顺砂过堂之水祸惨也. 夫既顺砂难堪矣.况过堂二字,稍有知者,此而不畏?呜呼!畏哉!若夫逆局逆龙,则上案上手砂不妨.盖山逆水逆,则力量大.若顺砂顺水则能发福耶,此又不可拘于顺砂顺水之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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