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荣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2014-12-11 09:20:51 来源: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按2600元执行,比今年的2350元提高了250元。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2015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600元执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2600元的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险。若本人申请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的,需待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进行调整。
今年,荣成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为2350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2350元的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为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稳定参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受户籍限制,可以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只缴纳统筹基金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待遇,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和个人账户等医疗保险待遇,帮助经济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稳定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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