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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诗歌的内容(十二)

 水共山华 2014-12-16

撇开一些具体枝节后,我以为本贴所召号的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值得思考一下。支持一个!

欢迎先生一起来探讨。咱们华人文化中有一个很好的传统,就是愿意共享,我们得把它继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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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18:05: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雁正南 于 2014-6-13 18:39 编辑

                    综述诗情诗理
   在最后的几个章节中,我们将要探索与人类智慧有关的一系列问题。我们曾经明确指出,智,就是明理;慧,就是通情;智慧,就是明理通情。那么,人类一出生就有智慧吗?人类的智慧是如何成长的?为什么有的人更富于智慧,有的人则显得比较缺乏智慧呢?人们是怎样来明理的?人们又是怎样来通情的?什么是诗意的情?什么是诗意的理?古今中外的大诗人是如何通过明理通情达到高超的智慧,从而创作出那些弥漫和充盈着深切的情和理的诗篇的呢?我们能否评估自己的智慧?我们如何提升自己的智慧?诗歌究竟具有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诗歌能够帮助我们提升我们的智慧吗?人类最核心的价值观是什么?人类是怎样一步步地打造这个价值观的?人类生存的目的是什么?实现这个目的的方法又是什么?人类离幸福有多远?幸福到底躲在了什么地方呢?
   诗情诗理指的就是诗意的情和诗意的理。诗意的情我们很熟悉了。在我们的诗歌中、文化中、乃至生活中,都时常能感受到诗意的情,都时常能感受到一些人事物弥漫着深沉的感情。而诗意的理我们则很陌生,它受到我们的疏离和忽视。数千年的偏见沿袭下来,我们几乎已经失去了觉知诗意的理的能力,以至于我们会断然地认为:只存在诗意的情,不存在诗意的理,没有情就没有诗,没有理无所谓。正是这种几乎上升到了信念程度的错误观念,让我们远离了幸福。
   事实上,在羊人的诗歌中、文化中、以至他们的生活中,时常闪耀着理智的明亮光辉,就像在我们的文明中,时常放射出情感的灿烂火花一样。
   有一个突出的例子可以说明重情轻理的错误倾向是如何阻碍了我们对人生幸福的追求的。历史上,我们的诗人们往往命途多舛。他们的诗篇可以因为感情深厚符合我们社会的偏爱而广受欢迎,而同时,他们的生活却可以过得很落魄,这种情况层出不穷,所以一定是有深刻的原因的。请不要再轻描淡写地说他们就是因为落魄才能写出那么美丽的诗篇来,这是对美丽的诗篇最无知的亵渎。诗歌是要将我们牵向幸福的,只是我们误解了诗歌。
   李白有宰相之才吗?他真的能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吗?在他最有可能实现这一人生抱负的时期,他做了饮中八仙。“天子呼来不上船。”这样还能办事吗?遇到问题借酒浇愁,逃避到任情使气里去,这是良好的处世方法吗?显然他无法克服他所面对的困难,他办不好一些重要的事情。办事是靠明理的,事理事理,依理办事才符合客观规律,感情用事往往一错再错,导致自己也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李白的意义,我们在前文已经述及,他是情符中思字符的泰山北斗,并由此扩展了我们的心灵。但我们仍然希望他过得更幸福,希望将来的诗人们过得更幸福。幸福无非是为人处事顺心如意。为人靠情,处事靠理,为人好,人际关系和谐,处事好,做事得心应手,这样一来,自然生活安定内心安宁。可能有人会说,生活安定内心安宁了,就没诗了。错了,您仍然是站在重情轻理的偏见上看待这个事情。一者诗歌本身的目的就是帮助人们追求幸福,追求生活安定内心安宁。二者同时具备深切的情和理的人,不但能做到生活安定内心安宁,而且一样能将他那深切的情和理发而为诗,发而为同时具备深切的情和理的好诗。这将是人类梦寐以求的诗,这将是过去的诗人们颠沛流离辗转求之而不得的诗,因为它只会增加,而不会减损我们的幸福。
   下面我们进入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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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9 19:54: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雁正南 于 2014-6-30 09:00 编辑

                                 诗  意  的  情
         在前述各章的基础上,尤其是在拥有了由情阶和理阶所标定的心灵地图的引导下,我们终于可以踏上心路之旅,对我们的心灵做一番深入的探索了。毕竟,世界固然充满了诗意,而真正能够感受和觉知那些深切的诗意的,只有人类的心灵。
         一切还要从某个人的诞生说起,比如白居易,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就叫他小白。小白的父母各自拥有一个人体宇宙,假设他们的人体宇宙已经发育到可以生成卵子和精子。在卵子和精子形成之前,任何一个卵子或精子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他们都由一系列的情子通过理键组合成无机物,无机物再转化成有机物,有机物聚合为卵子或精子。每个卵子或精子都必须完整记录能构成人的胚胎之一部分所需的准确信息。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是完全无从区分它们是小白、小黑、还是小黄的。这个时期,可以认为是人的非生物时期。
         卵子和精子形成后,各自开始它们的植物性时期,小白走向小白。我们知道植物能记录自己的生长过程。由于此时各个卵子和精子生活在不同的母体和父体环境中,这些母体和父体都有所区别,于是导致卵子和精子们的生长状况出现差异。它们渐渐变得有的健康,有的病态,有的强壮,有的虚弱,有的灵活,有的迟缓等等,事实上,这些不同状况就是对不同生长过程的记录。因此,可以说,从这时开始,小白才具备了一些作为小白的个体特征。
         下一个转折点发生在卵子和精子相遇的那一刻,从此刻开始,胚胎产生,开启了动物形态。在胚胎发育的过程中,小白要经历一整个从原始动物形态到人的进化历程。他的大脑逐渐生长,有了记忆和遗忘功能。他会跟母体做一些简单的互动,使得胎教成为可能。但是他没有精神生活,因为他还不能回忆和思考。
         直到呱呱坠地,小白才真正成其为人。所以堕胎其实没有问题,我们之前说过,胎儿是动物时期。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就是人有观念,动物则没有。那么人的观念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首先,我们知道,观念就是人对事物的明确认识。比如火是热的,就是一个牢固的观念。小白在学会说话之前,他并没有火和热这些概念,他只能通过眼睛看到火的形态,透过肌肤感受到火的温度。一开始,他并不能将火的形态跟温度联系到一起,他甚至可能尝试用手去触摸那奇特的火焰。当他多次发觉火的形态跟温度总是同时出现后,他会进行回忆对比和思考辨别。他对火的认识,就在这些回忆和思考中变得越来越明确,直到生成了火是热的这一观念。动物之所以不能形成观念,是因为动物的遗忘功能强于记忆功能因此无法提取过往的经验加以回忆,从而也就不能进行思考,无法得到明确的认识。
         对于小白来说,火的热是他感受到的火的一个元情,而小白自身不具备这种元情,所以他和火之间不能建立起这个热的共情。两堆火之间就能建立这个共情,它们可以互相感受到对方的热,所以它们可以彼此接近而不会有什么问题。反之,水和火更无法建立这个热的共情。把水和火放在一起,要么水汽化,要么火熄灭,总有一方要失去自己。从这里我们可以推导出。共情越多的事物之间,越能互相吸引;共情越少的事物之间,越会互相排斥。
         小白和小白的妈妈,都能感受到对方的体温,于是在体温这个元情上,可以建立一个温暖的共情。此外还有人体的形态、脸上的笑容、眼神、肌肤的柔软、奶香、嗓音等等,在这些元情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许多共情,使得他们日益亲密。在他们之间,旧的共情得以保存,新的共情不断产生,总体上,共情呈现出大量增加的状态,于是他们之间越来越相互依恋,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爱变得越来越深沉。从这里我们可以得知,建立在大量共情基础上的爱,才是深沉的爱、才是牢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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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21:35: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雁正南 于 2014-6-30 21:36 编辑

         整个哺乳期,小白都喜欢呆在妈妈的怀抱里.他特别享受这样亲密无间的肌肤相亲,这是他此时最重要的共情。如果离开妈妈的怀抱略久一些,他就忍不住要啼哭,因为那样共情会消退,这是令人难过的事。婴儿的啼哭常常不是因为饥饿,而是在召唤,在要求刷新和稳固他跟妈妈之间的共情。良好的共情得以维持才会让人安心。
         所以断奶对小白来说真的是重大考验,一项关键共情立刻灭失。他不停地哭,但无济于事,那撕心裂肺的样子直到哀哀入眠,使他的母亲心碎。但母亲必须坚持,一个拉长了的哺乳期,和对于此类啼哭的软弱表现,容易导致孩子产生过强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总是植根于父母的某些突出弱点。小白的办法,是吮吸自己的手指头,我们现在,则会给孩子塞个奶嘴,这些做法,可以弥补一部分共情,起到缓冲的效果。
         从小白长大后的自主能力来看,他的父母处理此类事情,还是比较妥当的。小白起先不得不面对陌生的食物。不久之后,他就从这些不断增加的食物中感受到了新的乐趣。这些食物滋味各异,显然激发了他的味觉元情。原来,世界比他所知道的更多姿多彩,他对外界渐渐产生了好奇。他开始睁大眼睛看,竖起耳朵听,大人们则要注意他抓在手里把玩的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以免这些东西下一秒钟就会被他塞到嘴里,呵呵,他想尝尝任何东西的味道。他的视觉元情、听觉元情、味觉元情、触觉元情都在突飞猛进地发展,嗅觉元情可能要晚一些,意觉元情则更晚。他正在学习通情。
         白居易的《与元九书》中,有一段述及儿时经历。他说:“仆始生六七月时,乳母抱弄于书屏下,有指“之”字、“无”字示仆者,仆口未能言,心已默识。后有问此二字者,虽百十其试,而指之不差。则知仆宿习之缘,已在文字中矣。”这话表明他开始建立不同元情之间的对应关系,像之的字形和之的发音之间的对应关系、无的字形和无的发音之间的对应关系,此外应该还有妈妈这个词的发音和妈妈身上所包呈的各种元情之间的对应关系、饥饿和饮食之间的对应关系等等等等。这些对应关系其实都在理的范畴,也就是说,他在已有的通情基础上又开始学习明理。至于文字之缘,来自宿习,这个认识是准确的,也说明了宿习的重要性。如果父母想要培养孩子在某方面的兴趣,最好在适当的时期让他养成宿习。
         一周岁前后,最初的一些概念开始成形,比如“妈妈”、“爸爸”、“笑”、“哭”、“看”、“听”、“来”、“烫”等等,此后是一段快乐的成长岁月。世界似乎越来越向他开放,准确地说,是他越来越关心身边的世界。
         小白出生在新郑一个“世敦儒业”的官宦家庭,家境应当还不错。新郑这个地方是黄帝故里,后来又做过郑国和韩国的都城,文化渊源深厚。我们不是地域决定论者,但人的一切情的基础都是元情,而元情则全部来自外部环境,所以白居易感情深沉而全面,跟他所处的环境包呈着广泛的元情能供他的心灵摄取,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们还要提及一点,新郑曾经诞生了子产、邓析、申不害、韩非子这些法家人物,因此还具有法理思维的传统。白居易30多岁撰《策林》75篇,包括他不畏权贵写讽喻诗,我以为就跟这个法理的传承有关系。
         小白的祖父和父亲都是诗人。在我们的文化中,诗人基本上意味着多情善感。这个善字很清楚地表明了这类人擅长于从外界摄取元情,并在大量占有元情的基础上扩展和深化共情。由深沉的共情升华转化而来的情的观念就是诗歌的一个核心,而异常的丰富,则使得白居易成为了一位全能型诗人。在他的诗歌中,各个情符都得到相当高度的体现,这是其他一些情感范围比较狭窄的诗人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是我们选择白居易作为这一章的主角的关键原因。
         在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元情、共情大量生发、累积,于是概念逐步增加,观念接踵而来。概念是共情的抽象表述,观念则是概念和概念之间的特定关系。三岁左右大约是一个人生活观念的形成时期,而且基本上都来自直接经验,所以这些早期观念简单明了,十分真切,直接发展为后来人生观的核心。总之,大概一到三岁,是人类心灵的第一个扩展期,在这个扩展期里,我们熟悉了家庭环境,建立了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情。如果家庭环境良好,那么这些共情良好;如果家庭环境不良,那么这些共情也不良;如果家庭环境恶劣,那么,嗯,一定会产生恶劣的共情。这些共情将发展成为我们长大后的性格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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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 17:51: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雁正南 于 2014-7-1 17:52 编辑

         接下来,小白需要更多地了解家庭以外的周边环境。现在他基本上能很好地行走了,可以去房前屋后瞎逛,在安全地带甚至可以脱离大人的视线,独自去观察那些花草、昆虫,玩玩泥巴和石子。他的好奇心也日益增长。好奇心来自于对新的元情窦理的需求,并引发对新的共情共理的探索。三到七岁之间,会形成一个人世界观的雏形。如果您希望孩子的世界观宽广而深邃,那么除了多带他到处去走走,获取直接经验外,还要通过其他人事物的间接经验进一步开阔他心灵的视野。
         这时小白的父亲隆重登场。《与元九书》中接着写道:“及五六岁,便学为诗。”小白的父亲是位诗人,学诗估计主要受父亲的影响。诗歌中包呈着深切的情和理,尤其是那些能为孩子们所感受觉知的诗篇,往往语言朴素浅白,内容情理俱佳。比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首诗前两句主情,后两句主理,前者情中蕴理,后者理中含情,而又浑然一体,全无斧凿痕迹。诗中的信念十分坚定且容易领会。这样的诗,对于塑造孩子良好的心灵世界,作用超过其它任何事物。
         小白是幸运的,他有一个美妙的现实世界,还有一个更美妙的心灵世界。像诗歌以及文学艺术这类学习,如果引导得当,其中充满乐趣,能为以后更广泛的学习打下根基。换言之,它们从广度和深度上,都能扩展孩子的心灵。
         大约七岁之后,进入一个量变积累阶段。孩子们会围绕早期形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核心,做一些补充、完善和修正。这样一直到青春期来临,终于赫然发现了自己,于是意觉元情开始大量涌现、成形。这是一个自我觉醒的时期,我们发现自己成了少男少女。小学教育的目的,要着重在这个补充、完善和修正上,因为此时做出调整还比较容易。等到了青春期,孩子们有了自我意识,就会开始固守自己已有的观念,再来调整难度就大大增加了。我的意思是说,很难再触动这些观念的核心了。
         随着青春期的觉醒,孩子们要逐渐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在面向人生和世界的更广阔的视野中,塑造自己的价值观。立志,就表现出建立核心价值观的努力。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小白也说自己:“十五六,始知有进士,苦节读书。”现在的世界更加复杂,价值观也更多元化,孩子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了解这个世界,所以价值观的最终确立也更困难些。我们看到有许多孩子会在这个阶段陷入苦闷和迷惘,这种现象虽属正常但历时不宜过久,过久容易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导致缺乏自信。家庭和学校要帮助孩子们加以疏解,做正确的引导,以使孩子们尽快找到良好的人生目标和方向。今后的变化不用多虑,此刻努力学习多做些知识储备才是最重要的,这是学习的黄金时代,它将一去永不复返。
         小白11 岁时,随家迁往安徽符离一带,认识了湘灵。到19岁时,湘灵年已15 ,他们相爱了。白居易后来有一首《邻女》诗追述了湘灵少女时的美妙风姿:“娉婷十五胜天仙,白日嫦娥旱地莲。何处闲教鹦鹉语,碧纱窗下绣床前。”从这里能看出湘灵在白居易心中所占的位置,已经成为了某种理想的化身。诗中极力赞美湘灵那少女的容貌、身姿、语态和神情,可谓恋慕深沉。这段因缘因为遭到母亲反对,不能成就,白居易为此抗婚达十多年,并写下了许多哀婉动人的诗篇。这些诗中所包蕴的情愫,成为后来《长恨歌》的滥觞。
         “我有所思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乡远去不得,无日不瞻望。肠深解不得,无夕不思量。......”《夜雨》。白居易的诗大都情深而语浅,这是否就是现代诗歌所最欠缺的特质呢?那种情浅而以深语粉饰,甚而旧语堆情、假语造情的做法,不求之于情,反求之于语,是否下错了功夫?

96#
发表于 2014-7-1 18:35:00 | 只看该作者
金筑子 发表于 2014-3-6 15:05
孙版此言差矣!诗词理论文章是很严肃的!论点可以不同,论证可以各异,但都必须认真地论述,岂可“戏说” ...

你金筑子的某些“理论”如能提高到“戏说”之程度,都算你前跨一大步!

可叹的是,有些实可谓之“胡说”!
97#
发表于 2014-7-2 22:35:20 | 只看该作者
侃侃而谈,读有裨益,期待继续。
98#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9:12:20 | 只看该作者
         从《邻女》到《长恨歌》,通过对此期间一系列相关诗章的考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这首名诗是怎样炼成的。首先,《长恨歌》的题材不具有独占性,谁都可以写,而终于为白居易写出,是因为他独占了那份极深沉的感情。《长恨歌》的形式,也不具有独占性。关于形式,我们之前引用了小白五六岁学诗的自述,这在唐朝相当普遍,很多人都能熟练地运用各种诗歌形式。真正他所唯一独占的,是从认识湘灵开始一直不停地酝酿着的这份超乎常人的深沉爱恋之情。于是,某一天,他的情到了,完全成熟了,就像一坛浓郁的陈年老酒,渴望被畅饮。
         白居易和湘灵都是有情之人,就是说,他们各自包呈了超过一般人的众多的元情。而且他们之间相同的元情足够多,因此能建立大量的共情。随着相处的增加,这些共情不但得以保持,还在不断生发,最终达到了“愿做深山木,枝枝连理生。”的程度。在这份感情里,两人已经不分彼此了,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到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种共情的极致体验,是自我自私的人所无法想象,更难以拥有的。自我的人,关注的焦点局限在自己身上,阻碍着自身感受他人的元情,自然就不能建立广泛深入的共情了。
         现代的有些诗歌,自言自语,凌乱破碎,让人无从体会其中的奥妙,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这些诗歌的作者,活在自己的狭小心地里,只能抒发一些狭隘的个人感受,其作为恰似秋虫唧唧。
         “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可见刚成年的白居易,不但没有迷失在青春的放纵里,反而更加勤奋。再过几年,他的父亲就过世了,小白的将来会怎样,要全靠他的自觉,他做到了。
         白居易认识湘灵后,因藩镇叛乱,不得不离家避难,到江浙一带住了些年。此后又往来陕豫皖之间,这些行走进一步开阔了他的视野。18岁,在长安谒见顾况,对他的一生发生了很大的影响。他的《赋得古原草送别》得到顾况大赞,连称:“有才如此,居亦何难!”此事一时流传京师,使白居易大受鼓舞。年轻人需要赏识,需要拥有一份自信。顾况、张九龄、欧阳修、范仲淹等等一类心胸博大的人物,对于奖掖后进不遗余力,极大地推动了当时诗歌的繁荣。对比现今诗坛上的一些前辈老人,在这点上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是否关心年轻人,约等于是否关心诗歌的将来。作为一个有一定名望的诗人,对年青一代漠不关心,甚至反过来打压他们,不分好歹诋毁一切大胆的创新尝试,难道不会问心有愧吗?尤其是我以为,目前诗歌的处境其实是困顿,而不是某些人所谓的繁荣。因此力推创新以求突破困局,理应成为当前诗歌界的主流共识。
         白居易29岁那年,勤奋得到回报,他考中了进士。在以往的学习和行走的基础上,白居易已经具备了相当完整的独立性,因此很快就能融入社会,并具有相当的全局观和正义感。白居易才识兼茂,达于吏理,这是那些一味偏重感情的诗人所不具备的全面素养。如果以全能作为指标的话,我认为他可以说是超过了唐朝的所有诗人。相比之下,更加的通情达理导致他的人生际遇远胜过其他一流诗人,而且在诗歌创作成就上,在推动诗歌创新的贡献上,都不遑多让。总起来说,在情符中,他虽然没有单项冠军,却是全能第一。这个第一,在我看来弥足珍贵,它说明了诗歌和幸福决不是对立关系。为了诗歌抛弃幸福,或者为了幸福抛弃诗歌,都是人类的悲剧,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得人类渐渐地远离了诗歌,也远离了幸福。
         就白居易来说,他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偏见。在情和理之间,他仍然相对偏重于情。我们可以说这是妥协,也可以说这是胜利,这都不重要。我们所应当看重的,是白居易作为一种人生道路的指南,他对我们华人历来形成的群体性的偏向,做出了一番纠偏的努力,而我们,必须在这条正确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99#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9:49:16 | 只看该作者
畅游江湖 发表于 2014-7-1 18:35
你金筑子的某些“理论”如能提高到“戏说”之程度,都算你前跨一大步!

可叹的是,有些 ...

问好畅游江湖!呵呵。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9:50:08 | 只看该作者
燕玉轩 发表于 2014-7-2 22:35
侃侃而谈,读有裨益,期待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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