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小陈税务:需要关注 1.不包括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填报A103000 2.不包括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填报A103000 3.不包括金融企业:填报A101020 4.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设计 5.没有调整,不含视同销售 6.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分类需要根据企业业务性质进行分类,如:某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可能属于主营业务收入,放到某工业企业就可能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本表适用于执行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其它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非金融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1.第1行“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2.第2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3行“销售商品收入”: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取得的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4.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小陈税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换出资产应确认收入,需要提醒的是在改行确认收入,就不需要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第2行“(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填报, 另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一)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 1.不涉及补价 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应当是和换入资产直接相关的税费,比如为换入资产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与换出资产相关的税费(如换出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营业税)应体现在计算换出资产的处置损益当中。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涉及补价 (1)支付补价 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收到补价的 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处理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等(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注意:涉及补价的,借或贷银行存款等,下同。但是,CPA教材的思路是,支付或收取的银行存款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此为补价;二是增值税的差额。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1)若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等(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 注意: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处置需考虑增值税销项税;涉及银行存款收付的,其原理同上。 (2)若为无形资产: 借:库存商品等(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已摊销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差额) 注意:涉及银行存款收付的,其原理同上。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借:库存商品等(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注意:涉及银行存款收付的,其原理同上。 5.第5行“提供劳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6.第6行“建造合同收入”: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7.第7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填报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8.第8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9.第9行:“其他业务收入”:填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 10.第10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 11.第11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 12.第12行“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13.第13行“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4.第14行“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和商品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5.第15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 16.第16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本科目核算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小陈税务:营业收入核算的是净利得,因此将以前报表中的收益字样,改成了利得。 1.《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营业外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为: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捐赠利得、盘盈利得等。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营业外收入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17.第17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填报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净收益。 18.第18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收益。 19.第19行“债务重组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确认的净收益。 20.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填报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的净收益。 21.第21行“盘盈利得”:填报纳税人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应确认的净收益。 22.第22行“捐赠利得”:填报纳税人接受的来自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确认的净收益。 23.第23行“罚没利得”:填报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罚款、没收收入应确认的净收益。 24.第24行“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填报纳税人因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而确认的收入。 25.第25行“汇兑收益”:填报纳税人取得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形成的收益应确认的收入。(该项目为执行小企业准则企业填报) 小陈税务: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要求,增加了汇兑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费用中进行核算) 26.第26行“其他”:填报纳税人取得的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的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取得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等。 小陈税务:小企业准则核算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放入其他,不单独列式。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9行。 2.第2行=第3+5+6+7+8行。 3.第9行=第10+12+13+14+15行。 4.第16行=第17+18+19+20+21+22+23+24+25+26行。 (二)表间关系 1.第1行=表A100000第1行。 2.第16行=表A100000第11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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