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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律诗的几个问题

 水共山华 2014-12-18

关于格律诗的几个问题
在旧体诗中,人们尤其重视今体诗(又称近体诗),即格律诗,它包括绝句和律诗两大类(另还有排律)。对规范的格律诗(王力先生谓“纯粹”的格律诗),人们没什么分歧。对不完全规范的格律诗,论者各依所据,众说纷纭,有的观点也欠科学,很不利于指导创作实践。这里以律诗为主,谈些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商榷。
一、关于律诗的概念。
有人或许认为这是不须讨论的简单问题。但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并未很好解决。比如,崔颢的《登黄鹤楼》,严羽《沧浪诗话》云:“唐人七律,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但现在许多人却认为这首“不是律诗”(张福有《诗词曲律说解》);王力先生则称其为“古风式的律诗”。律诗即今体是相对于古体即古风而言的,将两者合到一块,那它到底是古风还是律诗呢?网上刘光博客《谈“拗体”》云:“拗体其实就是古体”。如果拗体与古体是一回事,已有“古体”这个概念,又出来一个“拗体”,有什么意义和必要?再比如,中二联对仗是律诗的一个主要特点,但宋《蔡寛夫诗话》云:“唐人律诗有彻首尾不对者”,并举李白《夜泊牛渚怀古》和孟浩然《舟中晓望》等为例。尤其李白的《夜泊牛渚怀古》,不但入选《唐诗三百首》五律卷中,还被清著名诗人王士祯评为“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所谓逸品是也”,这又如何理解?因此,究竟如何界定律诗,应该有科学和明确的说法。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律诗的概念为好呢?
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说:“律诗有三个要素:第一是字数合律,五言诗40个字,七言诗56个字;第二是对仗合律,中两联必须讲对仗;第三是平仄合律,每句平仄须依一定的格式,并且讲究粘对。如果这三个要素具备,就是‘纯粹’的律诗;如果只具备前两个要素,就是古风式的律诗,亦称‘拗律’;如果只具备第一个要素,就不算是律诗,只是字数偶然相同而已。”我认为王力先生这个律诗的概念还是比较科学的,但还有不准确的地方。如具备第一、第三两个要素算不算律诗呢?考之古人诗集分类和诗话,这种情况也应归入律诗。这样,字数、平仄粘联、对仗三个要素,全具备为规范律诗或正体律诗,具备一、二或一、三两个要素也是律诗,叫“拗体”。唐宋人所谓“吴体”都不是规范律诗,应归入拗体;而“古风式的律诗”这个概念不宜使用,因为格律诗正是相对于古体(即古风)而言的,是两个应明确区分的不同概念。拗体与古体也不是一回事。拗体必须是五言40字、七言56字,必须押同韵,必须平仄相协或对仗,而古体是没有这些要求的,尽管南北朝时期一些诗人也写过若干类似后来拗体诗的作品。还以崔颢《登黄鹤楼》为例,其字数没问题;其平仄不合格;对仗呢?“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黄鹤”对“白云”,“一去”对“千载”都没问题,“不复返”与“空悠悠”从词的结构上对的有问题,但从意思上,却还是相对的,应属“寛对”;第三联更没问题。这样衡量,该诗具备一、三两个要素。再比如李白《夜泊牛渚怀古》:“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登州望秋月,空忆谢将军。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明朝挂帆去,枫叶落纷纷。”该首虽“彻首尾不对”,但字数、平仄都无问题,具备一、二两个要素,按上述概念,也是律诗。还有杜甫《题省中壁》:“掖垣竹埤梧十寻,洞门对溜常阴阴。落花游丝白日静,鸣鸠乳燕青春深。腐儒衰晚谬通籍,退食迟回违寸心。衮职曾无一事补,许身愧比双南金。”虽平仄不合,但基本对仗。古人大概也是这样将这类诗仍视为律诗的。这样明确律诗的概念,更符合古人长期以来对诗体分类的实践。还有需要说明的是,唐人五、七律(包括绝句)是不讲究粘联(王力先生叫“粘对”)的。如杜甫《和贾至舍人大明宫早朝》、李白《登金陵凤凰台》等。所以许印芳在《瀛奎律髓》中说:“唐人七律上下联不忌失粘,后人七律声律加密始忌之。”现在不少人,包括许多专家在内,研究唐人律诗时,谓这类诗“失粘”而归入“拗体”。这就像怪古人不讲普通话一样,是没有道理的。
二、关于拗体。
王力先生《诗词格律》云:“古人把律诗中不合平仄的句子称为拗句。”“全诗用拗句、或大部分用拗句,叫做拗体。”按照前边关于律诗的定义,平仄不合格、失对或失粘的都叫拗体。这里与前面的概念互相矛盾,无法衔接。按这里的说法,“全诗用拗句、或大部分用拗句,叫做拗体”,那么有个别或少部分拗句的律诗又叫什么呢?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还将五律拗体分成“全篇古体、大部分古体、半古半律”三类,这种分法也殊难理解。“全篇古体、大部分古体”怎么又成了律诗?仔细阅读,发现王先生在具体问题的研究上常有精到之处,但在大的概念上往往缺乏逻辑,很欠准确。我认为,按“一”中关于律诗的概念确定拗体后(即只具备一、二或一、三两个要素),在“拗体”之下可分为拗而又救的拗体和拗而未救(或不救)的两大类。关于拗救,各种格律知识的论著中都所述甚详,这里不再赘述。对经过严格拗救的律诗,包括使用已为大家公认的变格句式(平平仄平仄)的律诗,亦应视为规范的律诗,否则所谓“救”就失去了意义。还有一种对句相救的形式,为大多数论者忽略,或未被认同。如杜甫七律《暮归》:霜黄碧梧白鹤栖,城上击柝复乌啼。客子入门月皎皎,谁家捣练风凄凄。南渡桂水阕舟楫,北归秦川多鼓鼙。年过半白不称意,明日看云还杖藜。第一句“梧”字应仄而平,则第二句“柝”字应平而仄;第三句“月”字应平而仄,则第四句“风”字应仄而平;第五句“渡”字应平而仄,第六句“归”字应仄而平;第七句“不”字应平而仄,第八句“还”字应仄而平。通观全诗,凡出句拗的地方,在对句相应的位置都进行了救,完全符合拗救的要求,还应该属于很规范的律诗。但王力先生却将其列为“全篇古体”的例子,难道古体也讲拗救!如果经过严格拗救还叫古体,那拗救还有何意义!第二类拗而未救的律诗,杜甫吴体多属此类。另如:
杜牧《闰州二首》之一
向吴亭东千里秋,放歌曾作昔年游。
青苔寺里无马迹,绿水桥边多酒楼。
大抵南朝皆旷达,可怜东晋最风流。
月明更想桓伊在,伊笛闻吹出塞愁。
李商隐《二月二日》
二月二日江上行,东风日暖闻吹笙。
花须柳眼各无赖,紫蝶黄蜂俱有情。
万里忆归元亮井,三年从事亚夫营。
新滩莫悟游人意,更作风檐夜雨声。
苏轼《寿星院碧寒轩》
清风肃肃摇窗扉,窗前修竹一尺围。
纷纷苍雪落夏簟,冉冉绿雾沾人衣。
日高山蝉抱叶响,人静翠羽穿林飞。
道人绝粒对寒碧,为问鹤骨何缘肥。
黄庭坚《题落星寺》
星宫游空何时落,着地亦化为宝坊。
诗人昼吟山入座,醉客夜愕江撼床。
蜂房各自开户牖,蚁穴或梦封侯王。
不知青云梯几级,更借瘦藤寻上方。
此类拗体除杜甫外,苏轼、黄庭坚等宋代诗人以及元好问等都写得不少。我认为只要不是孤平(唐宋人律诗中三平尾很普遍),应该允许。有人统计,杜甫160首七律中,正体的仅60余首。
三、关于对仗。
中二联对仗是律诗的一个主要特征。但对对仗的认识,今人与古人有很大差别。今人偏重于求工,而古人则不然。
清许印芳在《瀛奎律髓》中说:“专作巧对,直是大病。”又云:“诗忌太工,工而无味。如近人四、六小学答对。……如老杜能变化,为善之善者。”
清薛雪《一瓢诗话》:“发端切不可草率,对仗切不可齐整。要知草率发端,下无声势;齐整对仗,定少气魄。”“近体之旨,虽在章句字法之间,却不印定。故唐人有通首不对者,有通首全对者,非有意为之。”
清沈德潜《说诗晬语》:“温李擅长,固在属对精工,然或工而无意,譬之剪彩为花,全无生韵,弗尚也。” 清袁枚《随园诗话》:“余雅不喜《秋兴八首》;而世间耳食者,往往赞叹,奉为标准。……如曰‘一系’,曰‘两开’,曰‘还泛泛’,曰‘故飞飞’;习气大重,豪无意义。”
宋张耒《明道杂志》:“退之(韩愈)高文大笔,从来便忽略小巧,故律诗多不工。”
清吴景旭《历代诗话》:“范元实曰:‘老杜诗凡一篇皆工拙相半,古人文章类如此。”又云:“有律诗彻首尾不对者。盛唐诸公有此体,如孟浩然‘挂席东南望,青山水国遥。轴轳争利涉,来往接风潮。问我今何适,天台访石桥。坐看霞色晚,疑是赤城标。’又‘水国无边际’篇,又太白‘牛渚西江夜’篇,皆文从字顺,音韵铿锵,八句皆无对偶。”
清王士祯评李白《牛渚西江夜》云:“或问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答曰:太白诗‘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诗至此,色相俱空,正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画家所谓逸品是也。”
关于对仗,薛雪在《一瓢诗话》中还说:“对仗之法,古人读书多,用法备,常有不似对而实对者。浅言之,如‘寻常’对‘七十’之类。又有两字对一字者颇多,不可不自理会,动云刊误。”
“寻常”“七十”见杜甫《曲江二首》之二。原句为“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过去都将其作为“借对”的例子,因古代八尺为“寻”,三寻为“常”。至于“两字对一字”,李白《夜泊牛渚怀古》似可为例。其中二联为:“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登舟”对“空”,“望”对“忆”,“秋”对“谢”,“月”对“将军”;下联“余”对“斯人”,“亦能”对“不”,“高咏”对“可闻”。从意思上完全可以这样理解。
从以上可以看出,古人论律诗一是忌太工,反对“专作巧对”:二是评诗重意境而并不重律。被评为“唐人七律第一”的崔颢《登黄鹤楼》和“逸品”的李白五律《夜泊牛渚怀古》都不是“纯粹”的律诗。古人的这些观点和研究成果,很值得我们认真领会和思考。
四、关于多音字。
许多汉字按不同的意思,读不同的声调,甚至声音,我们称为多音字。如看、观、冠、听、强、占等等。在如何使用多音字上,现在一般依现行《多音字典》,认为应按义读音和用字(如中华诗词网、山西诗词网)。但古人却并非如此。试看以下例子:
忘:因过大雷岸,莫忘几行书。李冶《寄校书七兄》
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日恩。王维《息夫人》
同样是“忘记”的“忘”,前者读仄声,而后者读平声。
看:共把十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白居易《与梦得沽酒闲饮且约后期》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杜甫《秋夕》
同样“看见”的“看”,前者读平声,后者读仄声。
胜: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韩愈《早春呈水部十八员外二首》
莫听声声催去棹,桃溪浅处不胜舟。王之涣《宴词》
前面“胜”为“超过”的意思,后面“胜”为“禁得起”意思,意思不同,但都读平声。
听:熏笼玉枕无颜色,卧听南宫清漏长。王昌龄《长信秋词五首》之一
雨中禁火空斋冷,江上流莺独坐听。韦应物《寒食寄京师诸弟》
同样用耳听的意思,前者读仄声,后者读平声。
在唐诗里,不同的意思读相同声调、或相同的意思读不同声调的情况很多。所以袁枚《随园诗话》也说唐“诗人用字,大概不拘字义”;又说杜甫“忽平忽仄,随其所便”。
综上所述,我认为关于律诗的概念,在字数、平仄、对仗三个条件中,三者皆备为律诗正体,具备一二或一三为拗体;拗体律诗只要不是孤平,可以救,也可以不救;对仗以“自然工”为好,不宜凑字凑韵,“专作巧对”;多音字使用可参照前人,不必过于拘守字义。以上看法欢迎诗友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8 9:13: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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