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沧州5月14日电(车景军)5月11日上午,记者在河间到保定的S331省道上,看到了戏剧性的一幕,一驾校教练货车非法载人。 就此,记者询问了当地一位农民,他告诉记者类似的事情在这里经常发生,很平常。 ![]()
教练货车载人 车景军 摄 据了解,驾校本是培训驾驶员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学校,出现驾校教练货车载人的事件不免令人匪夷所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货运机动车禁止载客、人货混装。 另外,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人身生命财产的安全,机动车辆载人必须严格遵照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的规定。若违反规定载客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有关条款的规定,处5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罚款;如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罚款。 截止记者离开时,驾校载人货车仍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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