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海家化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等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许峰律师团队现发出上海家化(600315)投资者维权征集启事,符合条件的上海家化投资者可与律师联系维权事宜。 事件起因 2014年12月23日上午,媒体报道上海家化领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相关前高管也被处罚。 2013年11月21日,上海家化公告称于201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上海家化立案稽查。同日,上海家化还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证监局认定,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上海家化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存在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未进行审议及2009年度累计3000 万元资金拆借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等问题,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上海证监局责令上海家化及时整改并限期提交书面报告。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上海家化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相关行为,已经构成虚假陈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证监会对上海家化作出行政处罚之后,因上海家化此次被立案调查而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即可发起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上海家化披露的相关信息,在2008年4月1日至2013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上海家化股票,在2013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股票造成亏损或继续持有上海家化股票的投资者均可提起此次索赔。 投资者在获赔前不会发生任何费用。 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2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