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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官员因巨额受贿被查处

 高尔夫夫 2014-12-25

  在一些不法分子眼中,“城中村”如同“唐僧肉”,养肥了少数“村中鼠”。看着眼馋的少数“官仓鼠”也蠢蠢欲动。

  经查,2006年初,某单位在团购太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某小区住宅时,曾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因该住宅小区项目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中心未予受理。为尽快办理该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以便为该房地产公司所用,2007年6月,某集团董事长找到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杨天才,请求其给予帮助,并当场送给其现金20万元。2007年6月26日,杨天才在明知上述职工购房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仍主持召开了公积金中心审贷委员会会议,违规通过了该项贷款申请7593.5万元。杨天才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且情节严重,太原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经市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受贿的20万元予以追缴,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于2014年9月3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太原市纪委在查处王家峰村非法占地问题时,还发现并查处了太原市地税局原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张毓枫挪用资金4380万元的问题。经查,2010年11月25日,太原市地税局与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职工团购房协议,其职工共团购王家峰村开发建设的住房580套。随后该局团购住房职工分别将购房款打入张毓枫个人在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开办的银行卡中。2011年6月到2012年3月期间,张毓枫擅自以个人名义与上述两家银行签订理财协议,分批将职工购房款用于个人理财,理财款项累计4380万元。司法机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毓枫有期徒刑四年,太原市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地税局分别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这些与城中村有关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暴露和反映了一些村干部目无法纪、独断专行、“家长制”“一言堂”十分严重,村务财务不公开、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十分突出;暴露和反映了借口城中村改造、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开发住宅项目获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十分严重,少数机关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钻城中村改造的各种空子捞取好处等问题十分突出。这些问题的产生,固然有这些人理想信念缺失、法纪观念淡薄的原因,但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在干部绩效考核中,只注重经济增长速度、任务完成程度,而忽视群众利益的维护和干部群众的评价,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同时,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重结果、轻程序”、“重四议、轻公开”的现象,不少城中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管“真空”;一些管理部门和监管机关顾虑重重,怕查处违纪违法村干部惹麻烦,怕实施责任追究得罪人,结果养痈为患、积重难返,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其中的惨痛教训,需要我们深刻汲取。

  当前,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太原市委正在组织太原市有关方面从城中村问题入手,倒查为官不为、治吏不严,甚至违法违纪问题,已经取得初步成效。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推进,持续织密反腐“高压线”,不断关紧监督制度的“笼子”,彻底粉碎非法利益链条,必将促进城中村改造在公开透明和廉洁健康中良性发展。(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宣传部)

  (原标题:太原市城中村有关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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