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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向善的战争,和不正义的战争

 绝学无忧1872 2014-12-27
战争是具备成本边际效益的经济产业的一种表现形式。战争与经济学的关系之大,远远超出其他所有的学科;战争实际上是经济学应用的一个分支。经济学不但能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告诉人类社会,战争值不值得打,应该打什么样的战争,除了战争还有什么替代方案;以及,怎么样才能打赢一场战争,战争中最关键的要素是什么,以及战争中的成本效益是什么,迷恋战争的代价,又是什么!

在经济学面前,战争成了一盘冷冰冰的生意,和一切道德无关,而以最强烈的方式,和最根本的利益相关,那就是人的生命,民族的生存!

用道德去约束战争,是如此虚弱。“议和就是投降”,“投降就是战败”,“战败者万劫不复”,在中日这样几千年统一思想的东方小农社会,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致于,无论是好战者还是好和平者,一旦身陷战争后,所谓狗急跳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不择一切手段去打赢战争,几乎没有人怀疑这样的战争,这样的手段,是否值得!对战争的反思,也只是反思“别人怎么对不起自已”,全然不反思,为什么要战争,因何而战,以何而战

在一个只知道“天无二帝,地球无二国,隔壁全是我的仇人,有朋只能自远方来,远方人是我的朋友,因为老子还没有能力找他们的麻烦”,在这样的小农文化社会,无法理解,“战争是为了双方的平等合作”的手段;也就无法理解,现代战争居然有这样那样的国际法,一会儿不准杀害虐待战俘,————惨,咱们的战俘白白自杀了;一会儿不准侵犯和平居民;一会儿不准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孙子兵法不是说“兵不厌诈”吗?

这些西方野蛮人,怎么一点不懂“孙子兵法”??还有这么多条条框框,不让人在战争中有“暴行的自由”,西方社会不是声称所谓的“自由万岁”吗???东方圣人违反了这西方所谓人权价值观的条条,又能怎么样?中国和日本社会都不理解!于是,日本在中国侵略战争,犯下了滔天的罪行;而今天的中国,拙劣地模仿着当年日本的一举一动

但是,一旦用经济学的成本效益规则去约束战争行为,一切就自然而然:如果西方现代战争的目的,是为了消歧双方因为议价权认同,特别是因为产权边界不清晰而造成的合作的分歧;如果战争是为了以后的合作,那么战争手段是否应该有一个度?确认战争结束的条约,是否应该遵守?无论胜败,在公民社会里,从各自利益最大化出发,而不去考虑是不是丢了君权的面子,是否,遵守停战协议,并不会带来“背后捅了一刀”,“未取胜议和就是sth奸”的耻辱?

当西方社会国与国的战争,都已经能做到有限制的手段约定的文明程度,而东方君权一统天下的小农思想,居然对自已的血肉同胞,台湾,仅仅是畏惧天威难测的“弘一思想”,就声称要用原子弹炸平自已的亲人的土地,欣赏自已亲人肉体燃烧的“几百万支火把”美景;这样的“爱国愤青”,却对着毛主席卫队化的日本侵略军,在南京屠杀了几十万中国人,就恨恨不休!标榜愤青禽兽,有多么爱国??!

试问,这种恶兽,所谓的愤青,有资格爱国吗?这种人死光了,就没有人爱国,没有人会打仗,没有人愿意保护中华祖国了吗?野蛮和文明,进步和落后,根本不必标榜,标榜也没有用。是非与邪恶,中国公众,请重新评估一下,谁爱国,谁卖国,爱国和卖国的标准是什么?是否能“辩证统一”?对于愤青过分痛惜的您,从价值上衡量,除了用作君权的恶犬,愤青,还有什么实用价值?又有什么实际危害? 

好战必亡,亡战必危!认识战争目的服务于暴力减损,战争服务于本国的公平议价权,中国就能永远不称霸,而民族利益议价权没有半点旁落。这样是不是比一天到晚的全国总动员,打真的则必败;不打只是为了君父党妈的面子丢不得,是不是,好得多?

如果认识到今天世界并不是秦灭六国你死我活的丛林世界,如果认识到战争有“为了更好合作”而战,也有“你死我活”而战。前者是否就是正义的战争?后者,是否就是“不正义”的战争?如果能够从战争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可能性的角度看战争存在的方案,对于战争的理解,就不再是“孙子兵法”的权谋层次了。战争之中,也能大道无为。“夫至胜之道,胜于无形”。如果我们真的有敌人,把敌人变成我们的朋友,也是消灭敌人的一种方式。(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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