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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婚姻是人类最笨拙的发明吗?

 乡下老太 2014-12-28

 

悖论:婚姻是人类最笨拙的发明吗?

 

记不清是谁说过:“所有的名著,其实都是一部偷情史。《安娜·卡列妮娜》、《包法利夫人》、《红楼梦》和《十日谈》堪称其杰出的代表。”既然被称作是“偷情”,就一定与婚姻有关。没有婚姻,就谈不上偷情。偷情是婚姻的变异,是婚姻的派生物,是反婚姻的不谐和音,是与婚姻相生相克纠缠到死的不是东西的东西?

 

     文学作品的爱情之所以永恒,是因为它只描述了爱情极少的一部分。祝英台、梁山伯若终成眷属,恐怕也得为生活中的琐事大动肝火;泰坦尼克号中的男女主人公若幸免于难,说不定也会移情别恋。很难确定精神、性之间的距离。性和精神的不稳定游动,致使我匀的生活紊乱,并成为精神的枷锁,所以,思特里克兰德把艺术和爱情视为敌对的势力。谁能把生活、性、精神分开享受?

 

     话说网络上有一个搞笑的偷情故事:“一个有妇之夫和他的秘书偷情多时。有一天两人热情难耐,于是跑到秘书家中几番云雨,不料两人竟然睡着而且一觉醒来已经晚上十点。慌乱中两人快速起身着装,男人向女秘书说:赶快把我的鞋子拿出去在草坪上磨一磨。女秘书满腹狐疑,但依然照做。男人回到家,一道门口就见到老婆一脸不悦。老婆问他跑哪儿去了,搞到这么晚才回来?男人回答说:我也不想再骗你,我和女秘书到她家,作爱作了一下午,然后睡着了,所以这么晚才回来。老婆看着他,瞥了一眼他的鞋子,大吼道:你这个骗子,还编什么鬼话!我明明看见你鞋子上有草地的磨痕,你一定又偷跑去打高尔夫球……”

 

     关于结婚与偷情的先后次序问题,对于已经失去廉耻之心的现代男性来说,结婚与偷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逮着机会他们绝不会放过。我们时常可以以见到身边一些前卫放浪的女孩,她们对待男人的态度就如同吃菜,只要新鲜的就想去品尝,花样不断翻新,口味不断变换,品位不断提高。      

 

     这样的女人在结婚后,总是将老公与自己曾经品尝过的男人比较,于是她们会对于现有的配偶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不满,这样的结果会导致她们永远继续不断地去偷情,在她们心里,男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于是,她们的一生将在偷情中度过。

 

  社会制度孕育了偷情体制,反抗压迫与反抗偷情对于人类来说同样责任巨大,变态的社会,残忍的人类,女人的呻吟,男人的负累,一次次地让人颓废。女性偷情从根本上来说是对封建道德的反叛和对男尊女卑观念的敌视,即便如此,大多女人的生存条件和人生梦想还是要靠男人来帮其实现,所以,女性是悲哀的,悲哀到偷情的地步。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偷情时代,性开放这个腐朽没落的观念迅速“风靡全球”,被有些人奉为神明、捧为至宝,一时间,“婚外恋”、“一夜情”、“换偶”等无耻下流的行为愈演愈烈,泛滥成灾。有些人就公然叫嚣:“男人没情妇,活着不如猪;女人没情夫,简直是老土。”这真是土地爷拉弓——色鬼,这真是猎人放箭——色狼。你我周围,哪个贪官背后没有几个可耻的女人?哪个女贪官身边没有几个下流的“二爷”?君不见,包“二奶”、包“二爷”等丑恶行为成为了权力的附庸;成为了身份的象征;成为了炫耀的资本。

 

  有人歪侃:“婚姻是那么地不堪回首,那么地催损红颜刻划皱纹,那么地成为偷情的肥沃土壤,那么地徒有其形式,那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婚姻呢?”美神际弗洛黛特与火神赫准斯托结婚后,她却大搞婚外情……也难怪,博友周国平更是口无遮掩:如果性别是大自然的一个最奇妙的发明,那么,婚姻就是人类的一个最笨拙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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