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婚姻是人类最笨拙的发明吗? 记不清是谁说过:“所有的名著,其实都是一部偷情史。《安娜·卡列妮娜》、《包法利夫人》、《红楼梦》和《十日谈》堪称其杰出的代表。”既然被称作是“偷情”,就一定与婚姻有关。没有婚姻,就谈不上偷情。偷情是婚姻的变异,是婚姻的派生物,是反婚姻的不谐和音,是与婚姻相生相克纠缠到死的不是东西的东西? 文学作品的爱情之所以永恒,是因为它只描述了爱情极少的一部分。祝英台、梁山伯若终成眷属,恐怕也得为生活中的琐事大动肝火;泰坦尼克号中的男女主人公若幸免于难,说不定也会移情别恋。很难确定精神、性之间的距离。性和精神的不稳定游动,致使我匀的生活紊乱,并成为精神的枷锁,所以,思特里克兰德把艺术和爱情视为敌对的势力。谁能把生活、性、精神分开享受? 话说网络上有一个搞笑的偷情故事:“一个有妇之夫和他的秘书偷情多时。有一天两人热情难耐,于是跑到秘书家中几番云雨,不料两人竟然睡着而且一觉醒来已经晚上十点。慌乱中两人快速起身着装,男人向女秘书说:赶快把我的鞋子拿出去在草坪上磨一磨。女秘书满腹狐疑,但依然照做。男人回到家,一道门口就见到老婆一脸不悦。老婆问他跑哪儿去了,搞到这么晚才回来?男人回答说:我也不想再骗你,我和女秘书到她家,作爱作了一下午,然后睡着了,所以这么晚才回来。老婆看着他,瞥了一眼他的鞋子,大吼道:你这个骗子,还编什么鬼话!我明明看见你鞋子上有草地的磨痕,你一定又偷跑去打高尔夫球……” 关于结婚与偷情的先后次序问题,对于已经失去廉耻之心的现代男性来说,结婚与偷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逮着机会他们绝不会放过。我们时常可以以见到身边一些前卫放浪的女孩,她们对待男人的态度就如同吃菜,只要新鲜的就想去品尝,花样不断翻新,口味不断变换,品位不断提高。 这样的女人在结婚后,总是将老公与自己曾经品尝过的男人比较,于是她们会对于现有的配偶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不满,这样的结果会导致她们永远继续不断地去偷情,在她们心里,男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于是,她们的一生将在偷情中度过。 有人歪侃:“婚姻是那么地不堪回首,那么地催损红颜刻划皱纹,那么地成为偷情的肥沃土壤,那么地徒有其形式,那我们为什么还需要婚姻呢?”美神际弗洛黛特与火神赫准斯托结婚后,她却大搞婚外情……也难怪,博友周国平更是口无遮掩:如果性别是大自然的一个最奇妙的发明,那么,婚姻就是人类的一个最笨拙的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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