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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踹的为何偏偏是袭人?

 风临酒把2 2014-12-31

贾宝玉踹的为何偏偏是袭人?
    宝玉怜香惜玉是出了名的,只要是女孩子,她没有不疼惜的。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极品“暖男”会对自己身边的女孩子大动肝火地拳打脚踢。而且,遭到宝玉如此“虐待”的还是他身边的一等大丫鬟且和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袭人?

这样的宝玉实在有些反常,但《红楼梦》里对此却写得真真切切,如现读者眼底。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三十回,写到贾宝玉被雨淋成了落汤鸡般回到怡红院,不想久久叩门却无人开门:宝玉一肚子没好气,满心里要把开门的踢几脚。方开了门,并不看真是谁,还只当是那些小丫头们,便一脚踢在肋上。袭人“嗳哟”了一声。宝玉还骂道:“下流东西们,我素日担待你们得了意,一点儿也不怕,越发拿着我取笑儿了!”口里说着,一低头见是袭人哭了,方知踢错了。

很有意思的一段描写,每每读到此处,都让人不由得要掩卷沉思一番。

宝玉为什么要一改其怜香惜玉的做派,对自己手底下的丫鬟大耍其贵族少爷脾气呢?那个口口声声“女孩子都是水做的,见到女孩子就清爽”的宝玉到哪里去了?那个最懂得疼惜女孩子的宝玉到哪里去了?不就是自己浑身湿透在门外多站了一会儿吗?至于发这么大的火吗?这还是那个自己的手先烫坏了,倒先关心玉钏的手烫坏了没有的宝玉吗?这还是那个自己明明也被雨淋湿却大声提醒龄官“下雨快走”的宝玉吗?

对自己手下奴婢动粗的应该是呆霸王薛蟠,怎么会是宝玉呢?是什么让宝玉转瞬之间有如薛蟠附体呢?

从表面上看,是宝玉被雨淋成了落汤鸡,回到怡红院叫门却迟迟不开,于是大为光火,踢了袭人一脚。但仅仅因为这点事就对自己手底下的女孩子动粗,好像理由不够充分,至少以宝玉对女孩子素来极有涵养的个性来看,这样的事发生得有些蹊跷。

真正导致宝玉有如薛蟠附体般凶神恶煞的,其实应该是另一件事。《红楼梦》第二十六回讲到跟这事有些类似的一件事:林黛玉夤夜来到怡红院探望宝玉,晴雯明明听到有人叫门,却硬是不开,还口口声声说是“二爷吩咐”的,使得黛玉错怪了宝玉,哭着离开了怡红院。

被黛玉无端冷落的宝玉竟全然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又惹林妹妹生气了,郁闷不已。直到看到黛玉在那里悲悲切切地葬花,上前去两下里一对证,才知道原来是自己的丫鬟没有给黛玉开门惹下的祸。解除误会之后,黛玉想了一想,笑道:“是了:必是丫头们懒怠动,丧声歪气的,也是有的。”宝玉道:“想必是这个原故。等我回去问了是谁,教训教训他们就好了。”黛玉在宝玉心中,那是何等地位,得罪了黛玉的丫鬟,宝玉虽然不知道是谁,但肯定是自己房里的,所以从此要“教训教训”一下这帮丫鬟的心已经起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由头,今天,自己一身湿透,竟久久叫门不开,于是立即想到了黛玉那次吃“闭门羹”的遭遇,以及自己因黛玉的这次误会所受的感情煎熬,顿时一股无名火起,让宝玉瞬间失去了本该有的涵养,以至于对自己平日里百般怜惜的女孩子大动肝火,甚至动起粗来。

这样看来,对黛玉的深深眷恋,足可以让宝玉在一瞬间迷失本心,迷失自我,换一句话说,无论袭人还是晴雯,和黛玉一比,在宝玉的内心都只能退避三舍。

但问题又来了,为什么挨踹的偏偏是袭人而不是晴雯,按说晴雯才是不给黛玉开门的“元凶”,为什么因果报应没有发生在晴雯身上,而发生在无辜的袭人身上,曹雪芹不是最喜欢写轮回宿命报应的吗?

这里面其实牵涉到了一个作者喜好的问题,袭人和晴雯,虽然都是曹公《红楼梦》的主角,但总的来说,就人品而言,曹公对霁月风清、坦坦荡荡的晴雯更偏爱一些,而对于袭人,虽然对她的恪尽职守、与人为善的温柔气质也偶有褒扬,但其实骨子里很鄙夷袭人身上呈现出的阴暗、世俗、虚伪的一面,曹公对袭人与宝玉偷期私通在前,扼杀宝玉与黛玉交往于后的小人做派一直耿耿于怀,所以,构思、安排宝玉这怒发冲冠地“飞踹”赏给袭人,也算是满足了曹公对袭人一点点小“报复”之心。也许书中的宝玉飞踹袭人纯属无意,但曹公这样安排,却显然是有意而为的,也就是说,在曹公的世界观里,袭人的种种所作所为,就该得到这样的现世报应才能一解人们对其压抑已久的心中愤慨和积怨。这一点和曹雪芹安排探春给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一记响亮的耳光简直有异曲同工之效,别人我不敢说,反正我读到袭人“挨踹”和读到王善保家的“挨打”,心中有同样的一种莫名的“得偿所愿”的快感。“该,该!”,每每读到这两处,我总忍不住无比畅快地暗暗叫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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