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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姓,名与字

 了逹 2014-12-31

中国人的姓,名与字

 (2013-03-30 1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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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中国传统文明
    中国人的姓名是以汉字表示,汉族及部分少数民族直接用汉字进行取名,其他民族的姓名则音译为汉字表示,也有些为自己另取汉名。名字与姓氏一起构成了中国人的姓名。另外,中国人除了有名字以外,以前的人还经常有字。在中国传统礼仪上,通常仅长辈可唤人之“名”,平辈或晚辈称字不称名,即使是帝王君主平时对臣子亦称字,若称名则较为轻蔑,甚至是意指其人有罪。


姓氏 
   汉姓,指的是汉民族以及采用汉族姓氏或汉族风格的姓氏(汉化的姓氏)的其他周边民族的姓。汉姓一般由一个汉字组成(单姓),也有少部分以两个或以上汉字组成(复姓)。汉民族的传统姓名系统(汉名)中包括氏、姓、名、字、号等。  
   古时“姓”与“氏”不同。先有姓,后有氏。周朝以前,贵族除了有姓之外,还往往以属国、官位为氏。通常贵族获赐封了土地以后才立氏。
   在夏商周三代,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用来区别贵贱,贵族有名有氏,贫民有名无氏。姓则用来区别婚姻,同姓不能通婚:姓同氏不同不能通婚,而氏同姓不同则可以通婚。后来一直保持了这种传统,同姓之人通婚被视为禁忌。直到现代,才逐渐打破这种传统,但是在许多地方,民间仍然不赞成同姓通婚。 

   中国人的名字,汉族人除姓氏以外一般习惯用两个字或一个字。三国以前以一个字的名字为主,从晋朝一直到现代,则多以两个字的名字为主。其他民族采用音译的话则用多个至十个不等,也有另取汉式姓名的。
  中国自古以来对人的取名非常重视。在孔子“正名”思想的影响下,人们把为后代取名看得非常神圣,甚至神秘。从周朝起,命名已经纳入礼法,形成了制度。因此有些时候因为名字的原因,对人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有些名字因为皇帝或高官喜欢,而得到了与其他人不一样的优厚待遇;而一些人的名字因为被认为不吉利,而遭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大名、小名与学名
     根据古书的记载,古代中国人一般是在小孩生下来三个月后由父亲命名,这个正式名称为“大名”。但是事实上,也有满月命名,周岁命名,以及在出生前先把大名取好的。取“大名”前则会用乳名(或称童名、儿名、幼名)或小字称呼,但有些人的乳名可以持续整个童年时期,甚至长大后父母仍然这样叫。也有些家庭因为教育水平较低,一直没有为小孩取大名,于是小孩长大后就把乳名作为名了。旧时世家、门阀的孩子,在大名以外,入学受教育时也会由父亲、师长、长辈或士绅、名人取一个“训名”(“或称学名”),以供老师称呼。
   中国古来对人的取名非常重视。在孔子“正名”思想的影响下,人们把为后代取名看得非常神圣,甚至神秘。从周朝起,命名已经纳入礼法,形成了制度。因此有些时候因为名字的原因,对人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有些名字因为皇帝或高官喜欢,而得到了与其他人不一样的优厚待遇;而一些人的名字因为被认为不吉利,而遭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行辈
     字辈,是汉名取名的一种形式。字辈放在中间,作为名的其中一个字(多为第一个字),一般用于谱名。字辈可以区分辈分,因为不同辈的字辈不同。字辈还有班次、班行、班排、班派、班辈、班位、辈数、派名、派弟、派行、名次等异名。
   字辈一般都要用含意好的字,并编成四言或五言或其他形式的诗,表达幸福吉祥或光宗耀祖、兴旺发达之意,读起来要顺口、押韵,便于同一支派的人记诵。一些佛教或道教派别也是这样取法名或道号,《天龙八部》少林寺里的虚竹就是虚字辈。传统上家谱一般只记载男性的名字,于是很多家族只规限男性要依字辈取名,称为谱名,女性则没有限制。也有些家族是男女有不同的字辈。现在这样取名的渐渐少了,甚至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字辈。
    如果所有的字用完了,再由家族统一确定接下去的字。中国人在取名时,经常会在名字中用一些方法来区别同一个家族的不同辈分。比如在名字中用一个字表示辈分,而用另一个字表示取名所标示的含义。也有的在名字中用相同的偏旁来表示同一辈分。
    不同姓、同姓但不同的支派有完全不同的字辈系统。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为24个儿子的后代世系,各拟定了20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如长子懿文太子朱标支:允文遵祖训,钦武大君胜,顺道宜逢吉,师良善用晟。燕王朱棣支:高瞻祁见佑,厚载翊常由,慈和怡伯仲,简靖迪先猷。宁献王朱权支:磐奠觐宸拱,多谋统议中,总添支庶阔,作哲向亲衷。朱耷为宁献王后裔,由此可知“朱耷”不是其本名。

   表字,又称字,是汉字文化圈传统上在名之外,为自己取的与本名意义相关的别名。有些人的表字广为人知,本名反而隐没于世,称为“以字行”,如孟浩然,名浩,字浩然。
    根据记载,古时男子20岁行冠礼(日本为元服礼)时取字,女子15岁及笄(日本为裳著礼或铁浆礼)或许嫁时取字。如项籍字羽,孔丘字仲尼,司马迁字子长,李白字太白。
    字与名通常有关。如杜甫字子美,甫为古代男子美称;韩愈字退之为互补;杜牧字牧之为相似;王维字摩诘为欣赏佛教人物维摩诘而名。另外,亦有将伯、仲、叔、季加于字中表以示排行,如孙坚四子:孙策字伯符,孙权字仲谋,孙翊字叔弼,孙匡字季佐。
    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同辈人直呼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自己取一个字,用来在社会上与别人交往时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后,名字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名表示谦逊,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的人称呼的。
北齐的颜之推认为,人名是区别彼此,字则是体现一个人的德行的。大部分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都是有关联的,如岳飞字鹏举。
    字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后来形成了一种制度。直到近代仍然被许多知识界和文化界的人使用。
别号
   在东亚传统中,人除了有名有字之外,有时亦会为自己取号,又称别号,别字。号是较正式的别名,以言意托志。
    在东亚文化中,直呼别人之名是十分无礼的。故称呼别人时,对有字之人多呼其字,对有号之人则多呼其号,而不会直称其名。如苏轼,一字子瞻,一字和仲,自号东坡居士,道号东坡道人。人多称之为苏东坡,而不会直呼其名。有些人的号因此比他的本名或字更为人所熟悉。

避讳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尊长的“名讳”的一种要求,通常只限于君主、尊长之本名,其字号则无必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也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
   避讳始于周朝,《左传》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典礼》载:“名字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明文规定取名之避。后来,《左传》又加上“不以畜牲,不以器帛”这一条款,遂产生“六避”。但当时同音或近音的字不用回避。名讳两字中,只有一个字相同,也不用回避。到了秦汉时期,大一统的政局形成并得到巩固,君主之尊无以复加,儒学在上层建筑中逐渐占统治优势,这种要求遂变得非常严格。地名、物名、官名、人名都要回避当朝天子甚至皇帝祖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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