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百年著名学府,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电影学专业 该专业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独立设立的影视类专业,为我国影视传媒行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该专业设有全国高校中第一个电影学博士点、第二个广播电视艺术学博士点,形成了从本科到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该专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积淀,积极探索复合型影视传媒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力图为我国影视传媒行业培养兼具人文素养与专业技能、具有开阔视野与进取精神的高端人才,以适应全球化时代中国影视传媒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该专业在人才培养上理论学习与艺术创作并重,课程设计以电影、电视为核心,兼顾文学、新闻传播与新媒体,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主攻(主修)方向,以备将来更有针对性的深造与就业。历届毕业生中多数通过保研、考研或出国留学继续深造,其他学生多进入(中央及省市)影视公司、电视台、报纸、网站、广告公司等各种影视传媒机构,从事编导、记者、管理、营销等工作。 该专业主干课程有:电影概论、电视概论、影视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照相与实践、摄像与实践、影视编剧、影视剪辑、电视新闻采编、纪录片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大众传播概论、电影批评与研究方法、经典影视片解读、影视策划等。 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5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7人。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科类 学历 学制 招生地区 130303 电影学 30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16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报名 1.网上报名: 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30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admissio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30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 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30日,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电影学专业报考者无需自选初试时间段,2015年2月4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4.专业兼报: 所有专业均不得兼报各专业方向。 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电影学 初试:2月23日 上午9:00-11:30 北京师范大学田家炳艺术楼 教七楼、教九楼 (具体时间、地点初试以准考证为准,复试、三试以发榜通知为准。)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2月25日: 9:00—16:00 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2月28日: 9:00—16:00 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初试、三试为笔试。 复试: 2月26日-27日 三试:3月1日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初试: 2月23日下午13:30-16:00 复试: 2月26日-27日 三试: 3月1日 2月25日: 9:00—16:00 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2月28日: 9:00—16:00 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3.考试内容及分值: 电影学专业 初试(满分250分) 复试(满分300分) 三试(满分200分) a)文学艺术基础知识(笔试150分); b)新闻述评(笔试100分)。 a)才艺展示(100分) b)构思阐述(200分)。 作品分析 (笔试,200分) 说明: (1)“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2)“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给定的新闻报道现象进行评论和解析。 (3)“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初试(满分250分) 复试(满分350分) 三试(满分150分) a) 文艺常识:文学艺术基础知识(100分)。 b) 才艺特长展示: 美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示(150分)。 注:美术特长现场加试人物速写(画具自备)。 a) 构思阐述: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并现场讲述(150分)。 b) 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面或文字描述故事情节(200分)。 影视作品(广告或短片)分析: 观看一段影视广告或短片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五、 录取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admission)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3. 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4. 对上述第3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文化课总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5. 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7. 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六、 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含方向)8000元/学年。 七、 联系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 址: http://admission.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 址: http://www.art.3.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