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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昱:美国城市从死到生的轮回

 真友书屋 2015-01-06

中国城市在近三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美国城市也在这期间经历了一个从死到生的轮回。


美国城市从死到生的轮回
by 高昱


因为几年前看过记者出身的简·雅各布斯写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y),又一直对中国大规模城市化伴生的诸多问题有所关注,所以到美国之后,很是走了一些美国城市,从美东的波士顿、纽约、华盛顿,到美西的洛杉矶、旧金山、西雅图,还有南部的迈阿密、奥兰多,中北部的盐湖城、康科德,中小城市去的也不少。旅游观光之余,也会注意一下这些城市不一样的街市社群风貌,虽然国情不同,但美国城市发展的变迁对中国多少还是会有所借鉴。


由于美国人有充分的迁徙自由,再加上来自拉美、亚洲、欧洲等地区的外来移民持续涌入,美国大城市的排名总是变化很大。现在互联网上能找到详细人数的前十大城市是根据2010年美国人口普查局的统计结果排出的:纽约、洛杉矶、芝加哥、休斯敦、费城、菲尼克斯、圣安东尼奥、圣地亚哥、达拉斯和圣何塞。这里面前四名已经保持多年,人口都在200万以上,费城和亚利桑那州府菲尼克斯名次经常交替,后四名圣安东尼奥、圣地亚哥、达拉斯和圣何塞两个来自南部大州德克萨斯,两个位于西海岸的加州。十大城市中,前九名人口都在100万以上,只有最后一个圣何塞,是近些年才上榜的新丁——不知情的人会把它当作旧金山的卫星城,但其实它是大名鼎鼎的硅谷的大本营所在地,借助于硅谷近两三十年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圣何塞已经成为美国乃至全球举足轻重的新兴城市。


再分析一下这十座城市所在地域,西海岸三座,洛杉矶、圣地亚哥和圣何塞;东海岸两座,纽约和费城;北方五大湖地区一座,芝加哥;南方地区四座,亚利桑那的菲尼克斯和德克萨斯三城:休斯敦、圣安东尼奥、达拉斯。从时间顺序来说,东海岸是美国最先开始城市化的地区;然后随着航运业沿五大湖向内陆的发展,以芝加哥、底特律、匹兹堡为代表的北部城市后来居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的后工业化时代,“冰雪带”(主要指美国东北部和中西部的传统工业心脏地带)和“阳光带”(北纬37度以南的美国西南部)开始此消而彼长,如今前十大城市中,已经有七座“阳光带”城市。


美国城市产业格局的演变和城市发展模式是一个大话题,我们以后细细再说。这里,我先说说自己对美国城市的几点直观感受。


首先,这些美国大城市往往并非是其所在州的州府。排名前十的美国大城市中,仅有菲尼克斯是亚利桑那州的州府所在地,其他九座城市都不是:拥有三座十大城市的加州,州府在40万人的萨克拉门托;同样拥有三座十大城市的德克萨斯,州府在80万人的奥斯汀;芝加哥所在的伊利诺伊州,州府设在12万人的斯普林菲尔德;纽约所在的纽约州,州府所在地是只有9万多人的奥尔巴尼,整个城市的人口,超过25%是公务员——这还不算少的,费城所在的宾夕法尼亚州,州府居然是不到5万人的哈里斯堡。美国大城市多为文化、经济中心,但较少是政治中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中国,美国的行政权力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比较弱的,而正是这种弱政府,才更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美国的城市化已经发展至大都市区化。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进行大规模郊区化扩张的国家。二次大战后,美国作为最大的受益国,经济获得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变得更富有,与此同期产生的“婴儿潮”,也催生了对更大居住空间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居民离开城市,在郊区购买自己的房子。1950年代,美国梦就是在郊区拥有一幢自己的HOUSE。到1970年代,美国城市的郊区人口超过城区人口。而城市逐渐空心化,白天市中心是商务区,到了晚上人们下班回返郊区,市中心就成了“鬼城”。从那个时期到现在,我们经常看到一些美国城市,市中心是摩天大楼,相隔几条街区,就是低矮破败的公寓楼——那是给没有钱到郊区买别墅的穷人租住的。


(资料图:电影《纽约,我爱你》中展现的纽约一景)


美国白领阶层聚居的郊区又组成了围绕大城市的一个个卫星城,最后构成了“大都会地区”(metropolitan)。1970年代后,大都市区逐步成为全美社会生活的主体。有数据显示,到1990年,大都市区数量上升到268个,人口达到2亿,占全美总人口的80%;其中,人口百万以上的大型大都市区发展尤其快,到1990年时,已经有1.3亿以上人口居住在40个大型大都市区,占全美总人口的五成以上。这被认为是美国城市化自1920年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1970年郊区人口超过中心城市人口后又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


根据2010年美国的人口普查结果,美国人口排名靠前的十大“大都会地区”是:纽约-北新泽西-长岛(1890万人)、洛杉矶-长堤-圣塔安纳(1283万人)、芝加哥-约列特-纳珀维尔(946万人)、达拉斯-沃斯堡-阿灵顿(637万人)、费城-卡姆顿-威尔明顿(597万人)、休斯敦-糖城-贝敦(595万人)、华盛顿-阿灵顿-洛克维尔(558万人)、迈阿密-劳德代尔堡-庞帕诺海滩(556万人)、亚特兰大-沙泉-马里塔(527万人)、波士顿-剑桥-昆西(455万人)。我在美国居住的剑桥市(Cambridge),与波士顿就是一河之隔,有地铁和公交相连。


第三,1990年后,一直到现在,美国人口迁移又出现了新的趋向。1950年代搬到郊区的那些家庭的孩子们成家立业,他们和自己的父母不同,又开始愿意住在城市中。一个新的富有的阶层,比如医生、律师、经理等专业人士,重新返回了城市,因为他们的工作在那里,或者他们更喜欢城市提供的机会。


德克萨斯、佛罗里达、加利福利亚等“阳光带”城市的人口在持续增加;另一些人则迁往东北部和中西部那些更有历史的城市,比如波士顿、芝加哥和巴尔的摩。政府机构、企业和居民开始修复城市中的老建筑,使曾经潦倒的街区重焕生机。


人口的流动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新的社会问题:穷人必须离开他们在城市中的公寓,因为房东希望将这些房子整体或者以产权公寓的方式出售而不再是出租,城市住房的售价和租金都在上涨。1970年代,很多穷人没有足够的钱居住到郊区,现在,同样的这样一群人又没有足够的钱居住在城市。


但不管怎样,不仅是中国城市在近三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美国城市也在这期间经历了一个从死到生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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