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信访室锻炼 来源:山东省纪委|发布日期:(2014-12-18)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新进干部更好地体察社情民意,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菏泽市纪委监察局开展了新进年轻干部到信访室锻炼活动,每期安排1人,时间为2个月。 到信访室锻炼的主要任务包括:参与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和信访案件督办催办;参与有关调查研究和部分易查易结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参加研究信访工作有关会议;完成信访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锻炼干部在锻炼期间不再参与原室、组的工作,由信访室负责其日常工作管理,搞好传、帮、带,使其尽快熟悉信访举报业务。锻炼结束后,锻炼干部要写出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并由信访室对其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山东省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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