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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主要表现、根源及对策

 心雨室 2015-01-08

税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主要表现、根源及对策


蕲春县地税局监察考评科   张琳


         一、 税务人员失职
渎职行为的主要表现

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正常职能活动,破坏公众对国家机关职务活动的信赖和期待,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行为。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滥用行政管理权。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建工程招标发包、大宗物品采购、经费管理以及人员调入、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主要表现是发包收贿赂、采购收回扣、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调入提拔干部收受贿赂等。

(二)滥用税收执法权。此类案件多发生在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等行使权利环节,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审批、发票发售管理、纳税数额核定及减免缓税审批等方面,主要表现是涉案税务人员见利忘法、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如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在税款征收过程中,或擅自降低税率,改变税目,或给纳税人开具发票而不征税款等等。

(三)行政不作为。在平常的税收征管查过程中的很多“不作为”都涉嫌失职渎职犯罪问题。如有的税收管理员不认真遵守制度规定,对纳税人疏于监督管理,造成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要案的发生,其中的失职渎职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二、税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产生的主要根源

一是个人思想和业务素质原因。税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导致执法水平不高,工作不负责任,思想麻痹大意。有些税务人员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凭经验随意执法,凭意气、凭感情盲目执法,论关系、讲人情胡乱执法,在执法中经常出现履行工作程序不到位、制作税务文书不严谨、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等错误行为。对核心征管软件操作不熟悉,随意录入、修改数据,导致系统数据失真、效率低下,从而为失职渎职埋下了隐患。

二是单位制度原因。税务机关在规范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行使方面制定了比较规范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但有的单位和个人就是不能全面落实,对自己有利的就落实,对自己不利的就不去落实,该公开的内容不公开,该走的程序不走,大搞“暗箱操作”、“变通处理”,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的甚至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枉法弄权、徇私舞弊。同时,有的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也使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而引发失职渎职。

三是监督机制原因。监督机制弱化是失职渎职的重要诱因。税务系统内部监督中存在上级无法监督、下级怕不敢监督、同级之间怕得罪人不愿监督的问题,造成内部监督制约流于形式、走过场。在外部,由于税务公开的透明度还不够高,社会各界对监督的内容、形式等还不甚了解,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同时纳税人也常常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造成外部监督制约乏力、刚性不足。于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就导致了腐败,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也便成了必然。同时,监督检查薄弱,督促整改不力。存在重部署、轻检查,重安排、轻落实,重许可、轻监督的现象,责任不能落到实处,监督检查不及时、不到位,对发现的失误、漏洞、偏差,无人问津,最终酿成不良后果。

三、预防税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对策

一是加强法纪教育,提高税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税务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党纪政纪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依法行政,为国聚财,执法为民,分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从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自觉维护和遵守税法。加强业务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因为缺乏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学习,执行政策不到位,执法程序不严谨,最后成为了被告。所以应加大对税务干部税收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网上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加强正反面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经常组织税务干部学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严格执法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人和事来感染人、带动人、教育人。同时,利用反面案例,警示税务干部自觉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整改,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是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我们要按照省、市局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肃查处税费征管失职渎职行为,认真清查征收管理、减免税政策执行、税务稽查、票证管理等方面问题。其一查税收政策执行,看有无擅自改变税率,不征少征税款的情况。其二查缓缴税款和减免税审批,看有无违规和越权审批,明缓实欠,随意减免,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其三查待解专户管理,看有无违反管理规定,利用待解专户贪污、挪用、转移、截留国家税(费)收入的情况;其四查欠税追缴,看有无追缴措施不到位,不管不问,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其五查涉税案件检查,看是否有案不查,查而不报,查多报少的情况。其六查涉税案件审理,看认定事实、使用法律是否正确,有无应罚不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对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偷、逃、骗、抗税案件不移交的情况;其七查案件执行,看执行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追缴补、滞、罚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其八查发票发售环节,主要检查发票发售台帐,看发售的发票是否符合核定的种类和数量,有无违规发售发票造成税款损失的情况。结合假发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内部发票清理,坚决查处违规发售发票的行为;其九查税款入库,看是否有转引税款、调整级次、改变入库时间、积压税款的情况;最后查经费财务管理,看在基建工程、资产购置处置、招投标等过程中和招待费开支中有无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情况。

三是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力度,加大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按照省、市局要求,努力推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三个全覆盖”,即:防控对象覆盖到全系统的所有人员,防控网络覆盖到全系统的所有岗位,防控内容覆盖到全系统的所有工作。抓好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之间,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做好银行账户审批、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基础管理工作,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堵塞漏洞,防范资金风险。

突出廉政风险重点防控。要加大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特别是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重大涉税案件以及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切实在将各项廉政风险堵绝在源头。

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关键是落实好税收执法责任制,重点加强对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源管理制度过程中的监督制约。继续抓好对“征、管、查、减、免、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具体要对税额核定、停歇业核查、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票的发售及管理、减免税审批、税款征收及入库、税务稽查处罚等环节强化监督。要把《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今年监督渗透的一项新任务。继续深化“一案双查”,对稽查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实行稽查、监察双重监控。

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约作用。在定税管理上,在停歇业管理上,在票证管理上,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四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增加廉政文化建设深度,广泛开展读书思廉、网络传廉、典型导廉、文艺倡廉、家庭助廉、阵地促廉等活动,使各项活动经常化、群众化、系统化、精品化、制度化,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规范、凝聚、激励、辐射等功能,树立廉政理念,弘扬廉政思想,增强廉政意识,倡导廉政道德,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从而提高税务人员对廉政勤政的认同,降低不良的意愿,减少失职渎职的发生。

五是加强部门之间配合。税务机关要与公、检、法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建立联系制度,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预防、打击失职渎职犯罪。

做好预防失职渎职工作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措施,是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因此,要使税务干部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聚才为国、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税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使每个税务干部从思想上尊重、遵守法律,不闯警戒线,不碰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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