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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的缺失与建设

 zdfzxmy 2015-01-09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曾展开了一场关于彼时的社会是处于“道德‘滑坡’”还是“道德‘爬坡’”的讨论。“滑坡”论者认为刚刚起步的改革开放的确把经济搞活了,但是很多人误认为市场经济是“人人下海经商”,是“赚钱经济”,甚至是“骗钱经济”,以致有“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待开张”的错误提法。加上当时过于重视经济建设而忽略了精神文明建设,出现了社会风气不正的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违法乱纪屡见报端,封建迷信等腐败现象和丑恶现象丛生。鉴于现实生活中这种情景,于是报刊上出现了不少呼喊道德的文章,如《救救道德》、《道德在“哭泣”》、《当代中国道德观念大错位》、《警惕“道德综合冷漠症”》,等等。

 如果仔细阅读当年这些“滑坡”论者撰写的文章,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绝大多数人都将此现象归咎于两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二是体制问题。他们认为,道德是教化之学,本身是一种整体主义的要求,而市场经济本身内涵着对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因此,道德与市场积极在本质上就是格格不入甚至是南辕北辙的。同时,他们还认为对于道德“滑坡”现象的产生,体制的不健全应负很大责任。只有从根本上完善道德监督体制,才能有效遏制道德继续滑坡。

时至今日,我们必须承认道德“滑坡”论者的理论有可取之处,但也必须指出他们对于道德“滑坡”的诊断基本上是不准确的:一方面,此时的市场经济比彼时更为发达,但是我们的道德并没有继续滑坡或者触底。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比我们搞得要早,但是它们的道德环境并没有恶化,这也从反面论证了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另一方面,我们的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但是道德状况也没有想象中的“焕然一新”,这也说明体制并不是提升社会道德的关键所在。事实证明,再健全的体制也不大可能彻底将道德之恶关在门外,因为政策要有人去信奉和严守才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表明了制度不是万能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现实中我们的社会道德缺失呢?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往往混淆了两种不同的道德——公德与私德,同时又往往用私德来衡量与要求公德,于是变成生道德错位与失位的现象。现在各界人士对于何谓公德、何谓私德尚未达成完全一致,但是在分歧中亦有共识:一般而言,“公德”亦称“社会公德”或“国民公德”,它是人们在履行社会义务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它是与集体、社会、民族或国家有关的道德,包括简单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私德”指个人品德作风、习惯以及个人私生活中处理友情、爱情、婚姻、家庭问题的道德。

大约一个世纪前,梁启超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一直到今天仍然困扰着人们的判断:“中国,……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现象呢?答案还得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去寻找。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德行问题的重视程度可谓无以复加。从孔夫子开始,两千年的儒学一直在讨论三个基本问题:德行的依据、德行的表现形式以及修德方法。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到“内圣外王”,我们可以发现占据中国传统文化最主流的儒家文化总是希望或者试图从论证人的道德不但是个人之私事,它还是而且应该也是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很明显,这是一种“私德公化”伦理思维方式运作的结果——如果用严格的逻辑学来考量上述两个基本命题,我们就会发现中间有着致命的弱点:“齐家”与“治国”之间的顺承合理之处在哪里,难道“家齐”一定能推出“国治”吗?还有,“内圣”说的是一个人内心道德达到顶峰,但是这如何能成为他“外王”的依据?一个道德极端高尚但是不懂政治的人,我们难道能够放心让他领导一个政治体吗?将德性之善与政治之治作如同数学上的映射性思考,将带来极为严重的政治后果——一方面,它给其它国家依据所谓“国际道德”来批评本国政策留下了机会;另一方面,它不可避免地把可以商榷的政治义务与责任,苛刻地提升为不可商榷的最高道德义务与责任,这就既损害了政治的健全发展,又损害了道德的崇高圣洁,使道德由政治庇护显其屏弱,政治由“道德”支撑显其恶劣。

这里并不是说传统道德“不好”,而是立足于一个基本的事实即道德标准及道德行为方式应当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有所变动,僵化的道德观不是真的维护传统道德,而是将传统道德最有活力的部分扼杀,那才是对传统道德乃至传统文化最大的犯罪。现代社会是基于工业化生产而建立起来的市场社会,与农业社会相比,它有自身的特征如强调合作、强调互相尊重、强调纪律性等等,这些特征在某种程度上是私人道德无法满足的,只有公共道德才能保证现代社会的和谐运转。

然而,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所谓公德并不是仅仅指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绿灯、上车要排队买票等等。上面列举的几项道德都是消极的具有底线意义的公德,它固然属于公德的一种。但是从公德的本意上来讲,它实际上是一种公共关怀与一种公共精神,是超出个人的界限,关怀超出个人利益以外的公共领域的事情。这是公德最初的意义。这个意义集中的体现是政治。如果把公德仅仅作为一种五讲四美之类的个人修养,实际是贬低了公德的意义。公德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否能健康地保持它现代文明的体制。比如说对于腐败,对于社会的进步,包括对于国家一些重大事件的处理,你是否有足够的关怀,这种关怀不是被迫的、不是别人给你灌输的,而是自己自由地做出决定的。有这种公共精神,才是真正有公德的表现。

公德如此重要,所以建设公德的工作就显得格外迫切,尤其是在我们这个公德尚不是很发达的时代更是如此。加强公德建设,要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集体主义原则。公德本身作为现代化所凸显出的道德类属,自然天然打上了现代社会讲究合作的集体主义倾向。在维护、发展集体利益的基础上,实行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或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应把集体利益或国家利益置于优先地位,即个人利益自觉地服从集体或国家的利益。为了集体或国家利益而放弃或牺牲个人利益,则是高尚的道德行为。

第二,公德、私德建设并举原则。有的人在强调公德的路上走到了极端,认为完全可以用公德取代私德,这是错误的。在强调公德建设的同时,也要重视私德的建设。西方人由于过于强调公德,因此多以公德的规则理念来处理私生活的人际关系,结果会出现很多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现象———父亲轻轻地打儿子一巴掌很可能会成为被告,这种冰冷的公德目前在中国尚不可能被接受。

正所谓“私是私,公是公”,公德与私德各有管辖的领域,我们既不要公德私化,也不要私德公化,这才是解决当前我们社会道德问题的根本原则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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