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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市局上级下发重大风险点应对实施方案
2015-01-10 | 阅:  转:  |  分享 
  
XX市国税局上级下发重大风险事项应对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加强上级下发重大风险事项应对工作,提高税收风险应对的成效,根据《XX市国税局完善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XX市局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XX市局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级下达的税收风险管理任务进行初步分析,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市局月度例会研究。对非紧急任务事项,必须经市局月度例会研究整合后下达。对于紧急任务事项,应当报市局风险管理小组组长同意后下发。

第二条风险应对小组紧密型团队、半紧密型团队及具有管辖权的管理分局风险应对人员共同负责对上级下发重大风险点实施应对。

第三条对上级下发重大风险点按四级风险企业标准实施全面评估,并按上级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第四条风险应对小组在评估过程中,需移交稽查,由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意见;复核岗位人员经复核同意《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拟办意见,制作《纳税评估转办单》,经市局风险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稽查局办理移交手续。稽查局应按规定进行查处并将稽查结果及时报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对上级下发重大风险事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风险应对小组书面报告市局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风险领导小组审批。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期限处理。

第六条风险应对流程包括案头分析、约谈说明与举证、实地核查、评估结果处理等四个步骤。

一、案头分析

风险应对小组对上级下发重大风险事项,要在小组内部召开应对前的分析讨论会,结合企业申报数据和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针对风险疑点,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的相关指标及对比、关联、推理、还原等方法,开展案头分析,集体审议风险特征和疑点,排查风险,明确应对的切入点、角度和方法,确定应对方案,并形成分析报告和拟约谈的提纲。

二、约谈应对

风险应对小组应建立专门的约谈场所,创造和谐的约谈环境,重点针对市局发布的疑点和案头分析的问题,要求纳税人进行举证、说明。

约谈应由风险应对小组负责实施,且不得少于2人参加并做好约谈记录。

约谈应注意约谈技巧,并对纳税人相关的信息进行保密。

约谈应注重成效,要针对终点问题一一解剖,逐项化解税收风险。

三、实地核查

风险应对小组在约谈后认为仍未能完全排除税收风险而需要进一步到企业实地核查的,必须按照纳税评估流程,履行下户审批程序方可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事项可以就某一具体问题进行实地核对,不得采取全面查账的方式进行核查。风险应对小组下户不得少于2人,应杜绝随意下户行为。

四、结果处理

风险应对小组发现问题的,应书面报告市局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风险领导小组审议。对风险领导小组的审议结果,风险应对小组应督促纳税人及时整改到位,以化解和消除税收风险。

第七条对风险领导小组的审议结果应按照有关要求交管理分局在征管信息系统、基层管理平台和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中录入,涉及行政处罚的应按照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保存的纸质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八条市局业务技术部门应与风险应对小组加强配合、协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税收风险分析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撑。

第九条本办法由XX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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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东郭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