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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

 荷风书院 2015-01-12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506号)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与分值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关于“从2013年起,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要求,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50分。考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其中必考项目1个,自选考试项目2个,每位学生应参加3个项目考试。必考项目20分,两个选考项目各15分,合计5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每位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

  (一)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二)选考项目: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016年不再作为选考项目)、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考生任选两项(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成绩评定与标准

  (一)考生每项考试成绩当场公布。三项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入电脑并公布总分值。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同时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二)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对选考一分钟跳绳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收录的项目,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执行。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鼓励各校把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

  四、考试时间与规则

  (一)各区县自行组织考试,并将体育考试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招生办备案,以便组织巡视与督导。全市体育考试必须在5月20日前结束。

  (二)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除批准的免考或缓考外,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开考场,无论什么原因均视作自动弃考,考几项算几项成绩,不考不得分。

  (三)考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规则进行。考生一律不准穿钉鞋参加考试。跑的项目中如遇人为受阻、跌跤等意外情况,经体育考试领导组同意可给予一次补考。

  (四)考生参加每个单项考试均应按顺序进行。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掷实心球每人测试3次,以最好成绩计算;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分钟跳绳、仰卧起坐(女)和引体向上(男)每人限测一次。

  五、免考与缓考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免考或缓考。各区县教育局对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要做到“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以防弄虚作假。

  (一)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区县的考生上报区县教育局审批,市直学校的考生报市教育局审批。对此类考生审批时,必须安排两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考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5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考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即35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书面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一周后集中组织补测。

  六、组织与领导

  (一)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组,组长:王永松,副组长:许大瑜、徐荣华、洪小强、汪勇,成员由体卫艺科、基教科、招生办、办公室、计财科、教科院、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组,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各环节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实现体育考试科学化、规范化,以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为加强学校体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保障。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体育考试应急预案,并把书面材料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二)各区县教育局对本辖区体育考试考风考纪工作负总责。体育考试是复杂、细致、严肃的工作,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妥善、科学安排考点,统一调度裁判及其他工作人员,保证评分标准一致;要对参加考试的各类人员进行业务、纪律培训,保证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师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七、安全要求与保障

  (一)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始终把学生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体育考试安全保障机制,实行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开始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注意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并与每个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体检表留校备查)。要求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考试应由学校派专人领队。领队要对学生生活、交通安全负责,所使用车辆须经交通部门审查合格,不用黑车、无证车和“带病车”。要加强考生的饮食、饮水等安全管理,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和考风考纪等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各区县体育考试领导组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场地环境、设施器材的考前、考中的安全检查与管理。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考务人员要能合理、正确、安全使用考试器材,坚决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

  (五)各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各考点要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医疗急救设备,保障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六)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赴各区县考点督查,严防考场作弊事件发生。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对体育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力度,选派纪检、监察人员和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确保考试结果真实、可信、公正、透明。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初中学校和每一位考生。各区县教育局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结束后10日内,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电话:2542413;信箱:hsjksz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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