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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塘镇中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2015-01-12 | 阅:  转:  |  分享 
  
小塘镇中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塘镇中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井先



副组长:王绍山周云岐



成员:马洪武果树涛黄建发平俊亮刘建军王克军



二、评选范围及指标分配



1、评选范围:现岗在编一线任课或兼课教师;



2、指标分配:依据现岗人数比例,镇教办按文件核准分配指标10名,中学各组核实指标额依次为:中考学科组7名;考查学科组1名;音体美信组1名,教辅管理组1名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坚持在教学一线,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业务精湛,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积极承担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任务,工作量饱满,并积极投身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凡在近三年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或未在一线任(兼)课者;



(2)任教期间出现严重的教学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三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含30天,女50、男55周岁以上教师病、事假超过50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大型集会活动者;



(5)近三年教学质量低下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提请教代会审议,待通过后依章进行。



2、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资格审查公示。学校审查确定各组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4、校内评选



(1)教代会民主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领导小组按照“评分办法”对参评人逐项进行核分分。



(3)确定校内推荐人员名单,并由评选领导小组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镇教育办公室审核推荐



5、审查。镇教育办公室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区、镇级推荐名单并组织填写相关表册。



6、公示。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五、评分办法



本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坚持三个倾斜,即坚持向连续承担班主任工作、连续承担毕业班教学任务、连续取得优异教学成绩的一线教师倾斜,采取百分评比、分组定额、统一排序的办法,涉及项目为:三年工作考核(11-12、12-13、13-14学年第一学期)占60%;三年工作量10%;个人获奖10%,民主测评20%,共四项,具体内容为:



1、工作考核:按照各年度考核结果排序,将全校教师分为三档,第一档20分,第二档19分;第三档18分,核实参评人各年度考核所在档值累计相加即为参评人此项评比得分。



2、工作量:依据各年度参评人承担工作量计算得分,每年4分。标准为:承担班主任工作、任课12课时及以上或承担毕业班教学任务、任课12课时及以上,承担管理任务并兼课6课时以上记4分;科任教师任课12课时或任课10课时及以上并兼职记3.5分;科任教师任课10课时以下并兼职或承担教辅任务并兼课6课时以下记3分。(本学年第一学期按2分记)



3、个人获奖:根据《武清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分细则》的要求,参评人将个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荣誉参照教育业绩、教学业绩、教科研三大类不同项目只取最高荣誉填报,并提供相应证书(含校级),由领导小组汇总得分情况并按组排序,第一名记10分,每降一个名次减0.2分,依此类推,计算参评人此项得分。



4、民主测评:参评教师每人准备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以内),进行事迹汇报,由教代会人员组成评议小组,对所有参评人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测评,以平均分排序,第一名记20分,每降一名减0.2分,依此类推,即为参评人此项得分。



5、领导小组根据参评人上述四项得分之和,确定名次报教办审核



六、评选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尽量规避人为因素,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民主评选、严格考核、认真核对、公正推荐。评选期间,工作人员与参评人员涉及亲属关系主动回避,排除人情因素干扰,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奖励办法



1、镇级“优秀教师”获得者,由镇教办进行表彰;区级“优秀教师”获得者,由区教育局进行全区表彰。



2、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3、镇教办从各校评选的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区级优秀教师评选,市级参评人选由区教育局择优推荐。



八、本方案经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制定,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良镇初级中学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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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邵小塘李...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