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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道之旅 2015-01-14

1、青岛私家车新车6年内免检 

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在全省率先实行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6年免检政策10月23日,市环保局下发《关于非营运轿车等六年内免检车辆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在本市注册登记的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等车辆免于环保上线检测,直接核发环保标志。

2环保、公安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市公安局正式成立了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配合,先后进行大气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石墨行业专项环境污染集中突击检查等一系列联动执法行动。全年10起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刑拘16人。 

3、青岛市立法保护胶州湾 

《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9月起正式实施,对胶州湾从海域到沿岸陆域,从环境到资源,从地面到空间,从预防治理到整治恢复,都规定了相应保护措施,多项不利于生态保护、可能造成胶州湾海域和湿地污染的行为被严格禁止。

全年我市完成截污整治各类污水直排口或雨污混排口237处,建设排污管网334公里,实施20条河道综合整治和10个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环湾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0%,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一级A标准。

建立了入湾河流、湾内海域水环境及主要污染源监测网络,设定260多个水环境监控断面,对7条河流、3座水库、1处海域、77家重点涉水排污企业实施水质自动监控。通过持续治理与有效保护,胶州湾水质主要污染物无机氮浓度连续三年下降8%以上,胶州湾外海近岸海域18个监测点位监测显示,所有点位均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二类标准,水质优良率为100%。

4、举报污染有奖

市环保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环保部门举报电话。公众发现环境安全事故隐患、环境违法行为,可通过多种方式举报,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根据环境违法行为程度轻重给予举报人1000元到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5年打造国家级生态城市

   青岛市将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10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计划到2016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为2017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

632条重点河流实施环保“河长”制

   在全市重点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推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流域环保监管体系,加快实施河流污染整治,彻底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实现河流水质逐年改善,省控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按期达到全省年度水质改善目标,在全市打造“水清、河净、富有生机”的水生态环境。

全市32条重点河流都有了“河长”。10个相关区、市确定了17名区(市)级领导担任相关河流的河长,93名区(市)部门或乡镇街道负责人担任220个河段的河段长。各区市河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及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监督。

7、六市建边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

   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环保部门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信息共享,互相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六市通过“联合治污、团结治污”方式,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保障半岛流域环境安全。

8、出台生态补偿方案

   《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出台,我市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6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以各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重新划定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制定出台了“四禁两补”系列治霾政策措施:提高煤质标准,全市禁止销售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质燃煤;除特定区域,全市禁止新上传统燃煤项目;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从85平方公里扩大到552平方公里,禁止新上并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在限行基础上实行黄标车禁行,加快淘汰黄标车;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对达到改善目标的区给予奖励,对污染反弹的征收罚金;在落实燃煤锅炉高效治理“以奖代补”政策和国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新的国Ⅱ黄标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政策。

去年市区PM2.5浓度降至5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二氧化硫浓度同比改善31.5%,创历年最好水平;“蓝天白云”天数居全省前列。

9、青岛六项治理列出清单

根据市政府要求,成立了全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制定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完善了综合防治部门责任分工,签订“军令状”,建立考核督查通报制度,对治理不力、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市)实行区域流域限批,各级、各部门、各界齐抓共管、群策群力、联防联控、全力治污,打响了全市大气、水环境治理的攻坚战。

10、连续三年获得全省污染减排考核一等奖

    以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烟气脱硝、机动车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和农业畜禽污染治理等5个方面为重点,组织实施年度重点减排项目361个。实施老企业环保搬迁, 100余家企业已启动搬迁,40余家已竣工投产,既改善城区环境,又为经济转型升级创造空间。

    截至去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十二五”期间已分别累计削减13.59%、15.56%、6.40%和15.68%,分别完成“十二五”目标的112.31%、105.14%、63.95%和108.13%。我市连续三年获得全省污染减排考核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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