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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税的增减去人大“过过堂”

 青菁 2015-01-14
 

让消费税的增减去人大

“过过堂”



 
2015-01-14 07:46:10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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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年第一涨,说来就来。1月12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成品油消费税第三次上调,汽油每升加了0.12元,柴油每升加了0.1元。国际油价大幅的回落,曾让不少开车族幻想减轻些成本。只没想到,“油价下跌的糖衣炮弹,糖衣被政府收了,炮弹留给了老百姓”——调侃的段子,催人深思:一场初衷还算良善的改革,为什么大家难买账?

汽油消费,污染环境,不绿色,需要税收来调节;收上的税,一则富者补贴穷人,二则更多用来开发新能源。总的来说,好事一桩。但,“好事”落到现实中却不一定被接受。不被接受的,并非道理,而是法理。说到底,乃是法治意识日渐觉醒的民众,对这件事的法理依据的强烈质疑。这里,还要重复那句话,再有理的事,也得依法办。

然而,若是矫情一下,三次加税还算有依据。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有规定,“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而根据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全国人大有权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先制定行政法规。所以,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消费税的“自由裁量”倒是有依据。只不过,这种依据很牵强,从“税收法定”的宪法原则来说,政府的自体监督让人不舒服、难信服。

这背后,是80年代改革初年的无奈。当时百废待兴,法制不仅不健全,还面临着不断变动、修订的可能。只有依靠较为宽泛的规范,让尚未有法律规范的领域,暂由国务院来规范。而时过境迁,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新的《立法法》即将浮出水面,消费税这么重要的税种,直接影响老百姓的钱袋子,必然要收归法律管制,决不能总是“暂行”,决不能总是自己监督自己。

段子、漫画,当下已是满天飞。还有一幅漫画,一位司机冲着加油站大喊,师傅,给我加300元税!很滑稽,也很辛酸。无奈的是,中国成品油税负比重已达到45%,算上油品的跑冒滴漏,加一箱子油真的有一半给了政府,负担远超过日本、美国。此时,如果还自说自话,恐怕难以服众,至少让人“口服心不服”。对此,不妨充分发挥立法的监督作用,让消费税的增减去人大“过过堂”。

人大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制定法律,同时以此监督制约政府行为。把消费税等税收问题,统统交给立法机关法律规范,才能不失严肃性、稳定性。可否调整、如何调整,每次也一定要按照程序让人大代表来讨论。惟此,方能走出“说涨就涨”的怪圈,通过法治让老百姓信服,从而凝聚起改革的最大共识、最大公约数。

秒杀式限购、秒杀式加税,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慎之又慎。政府的治理目标,有集中的优势,可超越个别人分散的观念,但更有集权的危险,让权力异化成脱缰的野马。而法治的缰绳,为的正是发挥好集中的优势、规避开集权的风险。一时的掣肘,换来的是长远的顺畅。这点,治理者不可不知。

   
(洪乐风,媒体评论员,海外网专栏作者)

责编: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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