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出勤管理规定内容简介: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单位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单位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单位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职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单位每天安排人员监督职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职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职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分钟至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职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职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次者扣发全勤奖达次者扣发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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