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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旬老太街头露宿 4名子女拒绝赡养”说起

 文浩律师 2015-01-19

从“8旬老太街头露宿 4名子女拒绝赡养”说起

从“8旬老太街头露宿 4名子女拒绝赡养”说起(借图)


8旬老太街头露宿 4名子女拒绝赡养”说起

在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有一位老母亲,她一生含辛茹苦养育了5个孩子,按理说应该是儿孙满堂,其乐融融,可就在这个刚刚到来的冬天,这位80岁的老人独自一人露宿街头。

日前,记者赶到裕安区城南镇桃湾村。进村口不多远,就看到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路边的躺椅上,身上还铺着棉被,刚刚从安庆赶回来的小儿子在身边不停哭泣,小儿子的孩子看到奶奶和爸爸都在哭,蹒跚学步的他拿着小手帕给二人擦眼泪。

据附近村民说,老人已经露宿在外一天一夜。记者了解到,老人名叫方某,有5个孩子,除了小儿子章某外,还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据章某说,母亲从2005年得了脑溢血留下后遗症后,就一直与他家生活在一起,期间的治疗和生活费用几乎都是由他一人承担。后来老人将其他子女告上法庭,经调解,由其他4个子女赡养4年后,5个孩子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但其他子女一直不愿履行赡养义务。今年3月,法院强制执行,可这才半年多,就出现了问题。

章某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在出差。记者结束采访时,章某某表示,他将带母亲到医院做检查,然后再安排到老年公寓去,费用他来付。等母亲安顿好后,他会再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文浩律师解析: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不赡养年老、年幼、患病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其行为已不仅仅是在道德、良心的范畴了,而是触犯刑法的一种犯罪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的还属于对家庭的犯罪;遗弃罪主体范围是根据婚姻法确定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将来刑法的修改,要跟国际接轨,其犯罪主体可能还要扩展到社会上其他遗弃他人生命的人。)

就本文内容来讲,不管是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来讲,还是从法律规定来讲,不赡养亲生父母的行为,是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追究的行为。说文雅一点儿,这是缺乏道德修养,说粗鲁一点儿就是禽兽不如!!

小羊吃奶双膝跪,乌鸦18天报母恩。

父母在世不行孝,不如走兽和飞禽!

最后,引用清人王永彬的一句话:“百善孝为先”。 因没有孝,没有根本,就没有人类传承,更谈不上安定团结和社会和和谐。为人子女当孝,
为人父母当慈。父母养子女叫做,子女养父母也叫做前者抚养成人,后者赡养终老。这叫天经地义。
附:(民间)劝孝歌
自古圣贤把道传      孝道成为百行源      
奉劝世人多行孝   先将亲恩表一番
十月怀胎娘遭难   坐不稳来睡不安  
儿在娘腹未分娩   肚内疼痛实可怜
一时临盆将儿产   娘命如到鬼门关  
儿落地时娘落胆   好似钢刀刺心肝
赤身无有一条线   问爹问娘要吃穿  
娘坐一月罪受满   如同罪人坐牢监
把屎把尿勤洗换      脚不停来手不闲      
白昼为儿受苦难   夜晚怕儿受风寒
枕头就是娘手腕   抱儿难以把身翻  
半夜睡醒儿哭唤   打火点灯娘耐烦
或屎或尿把身染   屎污被褥尿湿毯  
每夜五更难合眼   娘睡湿处儿睡干
倘若疾病请医看   情愿替儿把病担  
对天祷告先许愿   烧香抽签求仙丹
煎汤调理时挂念   受尽苦愁对谁言  
每日娘要做茶饭   儿啼哭来娘心酸
饭熟娘吃儿又喊   丢碗把儿抱胸前  
待儿吃饱娘端碗   娘吃冷饭心也安 。
倘若无乳儿啼唤   寻觅乳母不惜钱  
或喂米羹或嚼饭   或求邻舍讨乳餐。
网友 子春王 专门为本文撰写的顺口溜

九月怀胎十朝娩

胎儿落地苦难连

一声啼哭号角响

从此母亲心不安

不分昼夜孩儿闹

搅得母亲心熬煎

手心臂腕是‘摇篮’

十二时辰把你颠

儿尿就是娘‘被褥’

儿屎便是娘‘脂胭’

夏季日子还好过

冬天尿布烘不干

娘胸添饱你的嘴

娘才端起己的碗

长子出生解放前

娘背儿顶炮火烟

次女生在六十年

你吸母乳娘糠咽

三子生在文革年

防空洞里娘躲险

老四生在这几年

抗震救灾风雨天

孩儿虽小娘保安

每时每刻守儿前

如今风雪全度过

老娘霜鬓满脸斑

儿幼为娘全力付

娘老儿女可厌烦

一个儿女都不养

马路却成娘旅馆

今天你们丢开娘

承上启下做不端

晚辈就学你‘样板’

到时也让你难堪

不如今日‘半圆’转(180。)

老猫睡房代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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