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油价持续走低的情况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14年11月28日至今年1月12日罕见地连续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成品油单位税额涨幅高达52%,引起各界争议。据业内人士测算,最新税率调整后,附着在成品油价格里的消费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已占到成品油价格的近40%。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孟鹏预计,1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一个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油价很可能迎来十三连跌,不排除消费税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成品油需要交纳哪些税?税费调整的依据和税收使用公开制度在哪?
如此轻易地调整税收,与车主的降价期待存在较大落差。“油价跌,税就涨;油价涨,税未必跌。”简单一句话反映了众多车主的疑虑与不甘。而这其中,能源税收机制和税收费用使用去处,是矛头指向所在。
据悉,两部委上调成品油消费税需上报国务院批准,从调整形式上看三次上调消费税并不违法,也存在合理性,但高频次调整却显得并不正常。目前我国征开的18个税种中,仅有3个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加以规定,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其他15个也应逐步上升为法律。
税收年鉴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消费税8230亿元,成品油消费税占国内消费税(不包括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比重为33%,约2716亿元。按2013年的成品油消费量计算,由于三次调整后税率增长50%,预计2015年增税1358亿元。中国社科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目前除了车船税以外,其他的税种都没有专款专用的规定,而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