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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互联网“新业态”成长

 昵称5697024 2015-01-20

支持互联网“新业态”成长

2014年10月28日 08:37:53 来源: 经济日报

  最近,主打“在线”招牌的租车公司神州、一嗨争相上市,引发各方资本追捧,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业态”展现出美好的前景。

  与早些年一度被冠以“烧钱”、“泡沫”标签不同,近些年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市场环境不断成熟,越来越多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业态涌现出来,不仅解放了原有的生产力,还创造了新的生产力。比如,互联网与商业联姻,大电商崛起,使得零售业爆发出新的能量。去年,我国网络零售逾1.8万亿,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网络零售大国。今年上半年,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42亿元,同比增长378%。又如,互联网与金融融合,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银行业变革加快。以余额宝为例,截至今年一季度,这款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资金规模已达5400余亿元,用户过亿。在它的撬动下,“宝类”产品风生水起,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再比如,在线租车业是租车业与互联网结合诞下的“金矿”。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在线租车市场交易规模34亿元,同比增长近70%,预计未来几年,线上营收增速均要高于20%。移动互联网帮助企业获取用户的速度更是令人惊叹,一个小小的移动应用,几天内就可吸引上千万的粉丝,这给资源整合带来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不止于此,在互联网的基础上,生产、流通等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变化,互联网的技术、商业模式、组织方法正在成为诸多新兴行业的“标配”,互联网思维正在成为产业发展的新思维。越来越多的传统产业被“互联网化”,大数据及大数据处理的能力,悄然升级为每个企业、行业的“新大脑”。

  互联网“新业态”,反映了先进生产力活跃的新要求,蕴藏着无穷发展潜力,对经济增长有巨大拉动作用。用互联网武装传统产业,用新模式做传统的事情,乃大势所趋。尤其是我国经济面临着产能过剩、耗能过大、服务业水平不高等诸多挑战,新旧产业交替过程中容易出现“青黄不接”现象,更须重视支持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业态”的成长,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这样,才能使经济“爬坡过坎”、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新事物的成长,往往都是先有实践、再有认识,先有事实、再有概念,先有创新、再有规范。支持互联网“新业态”成长,需要顺应规律,创新管理思路,不仅重视和支持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支持基于网络的数字化制造、内容服务和平台经济发展;还要加大市场准入、运营服务等环节的政策和管理创新,特别要鼓励服务于企业创新活动、有市场需求的新业态发展,如研发服务、创业服务、增值服务等,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面对新型企业、新型组织、新型业态,不能因为原来没见过就一味摇头,也不能因为“本本”上没有就不容纳、不认同,让“新业态”发展“卡壳”。没有规矩,固然不成方圆,但规矩本身也是来自于实践并随实践发展而不断变革的。有关部门要变过去只管“查字典”到今天主动“编字典”,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这种唯物论在当前重视和支持“新业态”发展中十分重要。

  完善监管也是支持。鼓励创新并不是不能说“不”,相反,规范的秩序、公平的环境,有助于“新业态”更好成长。比如,现在的在线租车市场相对混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加强监管、完善服务标准,对这个行业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否则,很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再比如,如今网络售假、网络欺诈、侵犯用户隐私等违法违规现象很猖獗,亟须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监管措施建起“过滤网”。互联网金融是个好东西,在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对其创新业务的监管,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货币基金的监管规则,这是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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