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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觉:有些爱,只能远观

 天地人和w 2015-01-20
来自有意思吧(www.u148.net)

从小到大,我都自诩“好姑娘”一枚。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中,根正苗红到连身边的朋友都个个形态端庄、三观端正。然而,世事总无绝对。在我众多的闺蜜好友中,有一位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例外。这个例外在与我经历三次“绝交”与“和好”的纠缠戏码之后,终于被我彻底定义为一朵奇葩,以至于每每读到“池边芍药妖无格”这句诗时我都会想起她。

好巧不巧,她的名字正好也叫芍药。

学生时代的芍药是名副其实的班花,不仅人长得漂亮,成绩还好。更难能可贵的是:在那个婴儿肥尚未退去、女生只懂穿校服和运动衣的年纪,早熟的芍药率先一步有了修饰自己的朦胧意识。她的穿衣打扮虽说不上妖娆,但在一大片肥大的校服中终究是赏心悦目的。

青春期的男孩对美的概念还很模糊,可这一点也不影响他们对美的追逐。在那个相对比较保守的年代,对芍药动心思的男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出击型,具体表现为写情书送礼物;另一种是默默关注型,没有写情书的胆量和勇气,便只能想方设法地多接近心中的女神:有事没事请教个题目,有空没空搭个讪或者只是围绕在她左右静静看着也好。

故事的男主人公李可属于后者,他用每天一包泡面成功贿赂了坐在芍药正后方的同学,换来了自习时间与芍药的近距离接触的宝贵机会。

每次换座位,李可总是安静地坐在座位上,什么也不做,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芍药的后脑勺发呆。那时候,真心觉得眼前这后脑勺真精致啊:高高束起的马尾骄傲地宣扬着青春的无敌,即使偶尔露出几片头皮屑也像圣诞节飘舞的雪花般浪漫柔情,而那条嫩粉色的Kitty发绳也仿佛成了李可的好友,任由他诉说着少年数不尽道不出的单相思。

后来,芍药在我面前回忆高中时光,当听到她说“那时候总感觉自己头皮发冷”时,我突然就笑得不可遏制。然后想起《滚滚红尘》里的一句歌词来: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芍药和李可的故事从进入大学才正式开始,那一年,李可的分数只够上个外省的三本,芍药则顺利被本省的一所二本院校录取。

突然拉远的距离将男孩的勇敢彻底激发了出来,年少时羞涩的沉默逐渐变成了主动出击的行动。异地,让李可从一个寂静无声的暗恋者变成了一个花样百出的狂热追求者。从踏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刻起,李可便开始一步步践行着他的追求行动:先用一个mp3换来了芍药的宿舍号码,然后坚持每天三个电话的连番轰炸。曾经看着后脑勺便能心满意足的男孩终于开始对着听筒肆无忌惮地诉说着自己的相思。

都说,追女孩最不能少的是厚脸皮。虽说像芍药这样的女孩从来都不缺追求者,但因为女神太傲、太冷,所以很多人追着追着就放弃了。而这时,李可锲而不舍的精神便显现出了巨大的优势。

半年之后,当芍药第一次将李可介绍给我们时,我当场就被吓到了。李可的长相真的可以用“贼眉鼠眼”来形容,加上身材还不够高大,站在妩媚动人的芍药旁边未免让人扼腕叹息。看着特不般配的两个人幸福地站在我面前,我终于明白了“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的现实意义。

第一次见面,李可请我们几个女生一起吃饭。等菜的空隙里,他在所有人的注目中拿出一部小灵通,双手递给身边的芍药,还特殷勤地说了句:“勤工助学挣的,送给我最爱的女神。”

那一刻,在场的所有女孩都露出了复杂的神情,有惊讶,有羡慕,更有隐隐的嫉妒。要知道,在那个连座机都不常见的时代,小灵通无疑是件奢侈品。而亲手送小灵通的画面在我们的记忆里堪称惊艳,以至于多年后我们还一直津津乐道着。

都说,女孩大多虚荣且物质,年轻时尤甚。所以,即使我们都看出芍药并不喜欢李可,可就因为物质,我们看他们的眼光由开始的怀疑变成了后来的艳羡也不过一顿饭的功夫。而芍药,也由最初的躲闪变成了骄傲的幸福。

大一那一年,我和芍药关系正好,有幸亲眼目睹她和李可最幸福甜蜜的时光。远在异地的李可像一只吸上人体的水蛭,电话一个接着一个地打,情话一句接着一句地说,好像永远没有厌烦的时候。在旁观的我都开始感到窒息时,我却发现芍药异常享受。那种享受的感觉她用了一句话极其精准地告诉了我:

“大刘,你知道吗?我刚说了句‘包包磨损了’立刻就有快递发过来的感觉简直爽爆了!”

那一刻,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和眼前这个眼波流转的好看姑娘不是一路人。

芍药在耀眼的宠溺中过完了她的大一生活,进入大二时,芍药终于开始对李可的万般殷勤感到了厌倦。

异地恋最考验的其实不是感情,而是钞票。当李可因为往返两地的消费逐渐感到吃不消的时候,芍药身边的男生却越来越多了。内心蠢蠢欲动的她用李可寄的钱做了头发,买了衣服,涂上好看的唇彩,挎上闪亮的漆皮包,气质和装扮都出来了,身边的男孩也越积越多了。慢慢地,芍药开始不耐烦接李可的电话也不耐烦李可的关心了。她开始在自己众多的追求者中物色更好的人选。

一个月之后,芍药理所当然的劈腿了。对方是她的学长,高大、英俊、成绩好。她甚至还洋洋得意地对我说:

“我特别享受刚恋爱时的感觉,像是……自己被捧在手心里,况且我完全不能忍受李可说为了挣钱而不能陪我的托词,他只是不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既然这样了,分了也好。”

听到这话时,当初年少冲动的我瞬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鄙夷地说了句“借口找得不错”便不再搭理她。

和芍药冷战的那段日子,她每天都神采奕奕,像个骄傲的公主,高贵、骄矜、满脸泛着幸福的容光。

然而好景不长,那个新欢学长在宠了她一个月之后便消失了,甚至连一句借口都懒得找。

和芍药和好发生在她分手的那个晚上,她怏怏地回到宿舍时,我已经睡下了。迷糊中,我觉得有人趴在我身上哭。起身一看,才知道是芍药。那一晚,她哭了很久,哭到最后只剩一阵抽搐。

从她带着哭腔的絮语中,我听出了羞辱,还有难堪,却丝毫没有感受到那种失去爱人应有的痛苦。

第二天,芍药不吃不喝地昏睡了一整天。第三天上午,她再次画上精致的妆容步伐妖娆地走向美丽的校园。

这期间,李可还在时不时地给芍药的小灵通打电话,他不知道通过谁知道了一切。没有责备,没有质问,又一次,他马不停蹄地径直赶到芍药面前,只是轻轻说了句:

“回到我身边吧,我还是那么爱你。”

就这样,大二剩下的时光,就这样安然无恙地过去了。我不知道芍药是出于感动还是需要时间休整,总之那段日子她和李可、和我都有了一段难得的安稳时光。

踏入大三时,芍药的那颗摇曳的心再次受到挑战。这一次,她遇见的是自己曾经暗恋很久的人。毫无意外地,她再次选择了劈腿。

这一次,她异常肯定地对我说:

“大刘,祝福我吧,我的真爱来了。”

眼看着好了伤疤忘了疼的芍药再次一头扎进爱情里,我劝说无效之后,只能撂下狠话:

“你上辈子是潘金莲吗?这么祸害人。”

没想到她却异常虔诚地回答我:

“这几年,跟李可在一起我的心一直都不稳定,我总觉得他对我太好,好得让我觉得不现实。无论我怎么无理取闹都可以,我像是他的女儿,而不是情人。这次,我真的找到了爱情,心跳得好快,连梦里都是初恋的味道。”

望着一脸沉醉的芍药,我只能幽幽地提醒道:“你的初恋好像就是李可吧。”

她讪笑着,却不再为自己辩驳。

芍药就这样再次满心欢喜地奔向自己想要的幸福,可事情还是在开学后不久的那个秋天发生了大逆转。

那天是芍药高中同学的小聚会,她心心念念的“真爱”在那天不仅让她喝了很多酒,而且还带着她四处寻找酒店休息,嘴里还振振有词地保证不会对她怎样。被爱情冲昏头脑的芍药内心在期待着,理智却也在在抗拒着。

半推半就之中,芍药和男孩进入了一家宾馆。一进门,身边的男孩便不安分起来。芍药虽然大胆,但还是觉得贞洁是要留给老公的,因此当场便害怕了。正在这时,李可打来了电话,惊慌失措的芍药跑去卫生间接了电话,吞吞吐吐地告诉了李可自己的位置。

挂断电话之后,她有意拖延着时间,可自己心爱的男孩依然不顾她的哀求和身体的不适而上下其手。终于,进行到关键时刻,有人敲开了他们的房门。大松一口气的芍药踉跄着开了门,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的男孩。

后来芍药才知道,接到电话的李可求了附近的朋友来接她。因为他记得她的生理期,害怕她喝了酒会难受。

就这样,她的真爱恶狠狠地夺门而去,只留她在房间里抱膝痛哭。那一晚,她再一次为自己的有眼无珠而哭泣,也第一次为李可而哭泣。

第二天,李可便又赶到了芍药的身边,他在芍药的城市待了整整一周。笨拙地用电饭煲给芍药煲汤,认真地为她洗衣服和床单。李可走的头天晚上,芍药躺在他的身边,主动表示想要奉献自己。可李可却说:

“再等等,等我娶你。”

两人就这样相安无事地再次复合,安然度过了大三那年。

一转眼,芍药和李可都大四了。两人决定一起报考研究生,芍药想去江南自己心仪已久的学校,而李可却表示自己想去西安硕博连读。

在对未来的方向稍稍有了一点偏差之后,芍药的心又开始动摇了。正好,在备考的过程中她认识了一位隔壁211高校的在读研究生。学长幽默风趣,不仅能给她一些学业上的指导,而且还能帮她联系到所报考院校的导师与同学。加上每天清晨座位上早备好爱心的早餐,每天晚上准点送达的暖心宵夜,芍药毫无悬念地再次移情别恋了。

她第三次选择和李可分手,她的理由依然无懈可击:

“李可选择硕博连读,而我只想早点结婚。211研究生马上就要毕业了,到时候他会去江南娶我。”

听完芍药理直气壮的陈述,我无力地对她说:

“我们绝交吧,我真的受不了我的闺蜜老干劈腿这种事儿。”

她平静地答道:

“好,那我去江南了,你保重。”

再后来,我和芍药真的三年不联系了。直到她研究生毕业,我们再次相见,她身边站着的还是李可。

那一天,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依然是李可请我们吃饭。席间,李可很认真地对我说:

“大刘,你们和好吧,她需要你这个朋友。”

我沉默着,却不知道该说好还是不好。当年始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芍药一再苛责的自己,现在看来,也是幼稚可笑的。感情的事从来都如同隔岸观火般冷暖自知,倘若不是当事人便真的是没有一丁点资格去评论什么的。

想到这里,我只能苦笑着对芍药说了句:

“当时年轻,说话没轻没重,别往心里去。”

后来,我才听李可说他最终还是不放心把芍药一个人扔在江南,所以他也考上了南方的研究生。虽然依然还是不在一个城市,但交通发达,倒是能常常见面的。他还说,他就是不放心把芍药交给别人,他一定要确认那个男人真的对芍药好才离开。

而事实的真相却是:那个211高校研究生很快就勾搭上了另一个小师妹,而所谓去江南娶芍药,不过是笑话一场。

我不知道是芍药运气一直不好,还是她的爱情注定了会是李可。聊到最后,我无限感慨地对着两人说:

“一定要幸福啊,熬了八年才真正走到一起,不容易啊。”

对面的芍药第一次露出小女人该有的娇羞微笑着对我说:

“我怀孕了,我们很快就结婚。”

那一次,我以为便是最后的结局了。可生活就是生活,哪里容得了那么多“终成眷属”的美好。

三个月后,芍药给我打来电话说她流产了。原因和当年劈腿时说的如出一辙:李可只知道工作和赚钱,不再关心她了。伤心欲绝的她想要出门淋下雨让李可心疼一下,却没想到自己不小心摔倒,然后孩子就没了。

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眼前出现的画面依旧美好:

暖男李可正温柔地替芍药盖着被子,手指轻柔,一脸平静。

那一瞬,我好像觉得这一切都过去了,就像芍药很多次犯错后一样。

又过了半年,芍药给我发消息:

“我28了,可我单身了。李可就是王八蛋,他把我宠上天,宠到没别的男人受得了我,宠到我再也容不下别的男人,宠到我成了一身毛病的大龄剩女,他却走了。这一次,我是真的想要和他好好过一辈子的,可他就这么半路把我扔下了。”

当我费了好大的劲终于联系上李可时,已经是三个月以后了。

打听后才知道他一个人去了伊拉克,据说那里可以挣很多很多的钱。

我还没开口问,他就发给我这样一段话:

“曾经我以为女神是要捧着宠着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女神只是用来仰望的。当我近距离地和她生活在一起,才发现八年来我爱的只是自己想象的她。当她在我面前拉屎放屁摔盆磕碗,当她变本加厉地责备我不爱她甚至任性地流掉孩子,我才惊醒:正是这么多年来无下限的宠爱害了我们俩。纠缠地够久了,我累了,放过我吧,再见了!”

反复读着长长的文字,我轻叹了一口气,却再也没有了当年评论与指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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