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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频频“失踪”,钱存银行还安全吗?

 飞天保龄 2015-01-21

   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自己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却不翼而飞!近段时间,浙江省多家银行都有储户发现自己遇上了这种事儿。钱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钱被转走没有任何征兆?这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杭州警方近日发布通报,发生在当地银行的近亿元存款失踪案告破。该案涉及42名储户存在杭州联合银行总计9505万元的存款,案发于2014年年初,警方经过近一年时间,先后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被盗”存款追回5000多万元,其余4000多万元银行已先行支付给储户。

   把钱存在银行,是一种传统的同时也被认为是最安全的理财方式。然而,近期接二连三曝光的银行存款失踪案,正在挑战人们的固有理念,也让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产生动摇。近期发生的一系列存款失踪案件中,上市公司泸州老窖算是最大的受害者,也是唯一的法人,其他受害者基本都是普通储户。1月9日,泸州老窖公告表示,其存在河南南阳等地工行的共计3.5亿元银行存款存在异常,加上去年10月发现的1.5亿元存款失踪,短短3个月内,泸州老窖总计5亿元存款出现异常情况。

   长期以来,在百姓心目中,银行是存钱的绝对“保险箱”,只要将钱存进银行,储户就可以高枕无忧。哪里想到,银行也能“弄丢”储户的存款,消息一出,让此前对银行深信不疑的公众心中起了波澜。而近期频频发生的银行存款“失踪”案,更是让储户心惊肉跳。

   从个人的几万元到企业的数亿元存款,存在银行里的钱就这样不翼而飞。最让人不解的是,据媒体报道,这些存款失踪的储户索赔追回竟然“几乎不可能”,问责更是难上加难。多数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临时工”身上,还无奈地抱怨“拿他们没办法”。然而,“存款大盗”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信息泄露,存款被盗取……存款消失的种种原因,银行内部管理疏漏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没有尽到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明显存在过错,又怎么逃得了干系呢?

   当前,银行之所以能够在储户存款丢失中免于担责,说到底还是缺少法律制度的约束。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但是,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都没有具体规定。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已经将“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定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只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商业银行简单地将内部控制等同于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章,更没有意识到管理者和相关业务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正因为如此,有些拙劣而明显的违规手段长期以来没有被发现,足以说明某些银行业的内部管控机制形同虚设。

   银行不能让储户存款“丢了白丢”。否则,“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的规定就成一纸空文。对于存款屡现“失踪”,储户应具备自我保护意识,监管部门也应该完善监管措施,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应明确举证责任承担原则,是谁的过错由谁承担责任。模糊的制度,只会加重银行和储户的对立。长期下去信誉也势必会受损。再不在内控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堵住一切可能的漏洞,再对储户的损失视而不见敷衍应付,那么,总会有那么一天,银行业长期积累的信誉会毁于一旦。

    作者:祁连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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