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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找如此讨厌的律师

 文浩律师 2015-01-23

千万别找如此讨厌的律师

千万别找如此讨厌的律师(张蕴章原创,文浩律师修改)

   律师如下行为实在令人讨厌。

     一。法庭上趾高气扬,对检察官说的话每一句都反驳,但是抓不住要害,总是在与定罪量刑无关的细微末节纠缠不休。表面上很为当事人尽力,但起不到任何作用,只是招人反感。

   二。看法官、检察官的脸色行事,检察官说什么承认什么。从来不得罪人。

    有这样一个律师,写了一份辩护词:“本案被告人在平时表现良好。由于没有很好的学习法律,缺乏法制观念,才走向犯罪。念其是初犯,被捕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过表现,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这样的辩护词很少遭到检察官的反驳,也容易被法官采纳。我不是说不能这样辩护。而是说,这位律师不论遇到什么犯罪,不论遇到什么被告,都是这几句话。一份辩护词用了十几年!还没有开庭,法官、检察官就知道律师会说什么。

   这种不用动脑子也能混饭吃的律师,由于收费低廉,案源还不断。

   但是,法官、检察官还有他的律师同行们背后都在劝当事人,便宜没有好货,千万别着这个律师。

   三。不学无术,当事人让怎么说就怎么说。

   十几年前,我听说过这样一案例。检察院起诉的是交通肇事罪。法官准备判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半。律师是这样辩护的:“我的当事人在公交公司工作了十五年,从来没有出过交通事故,(这是废话!)这次交通肇事,确有特殊原因,只因为当天中午他参加了一个亲戚的婚礼,喝了一些酒,要不然绝对不会撞人。另外,我的当事人开的这辆车,刹车失灵,我的当事人早就向领导做过汇报,他单位领导一直没有重视。要是及时把车修好,绝对不会发生这场悲剧。”

    这些话很可能是当事人自己对律师说的。律师不但没有制止,还当作辩护意见当庭发表。结果法院以被告酒后驾车肇事,情节恶劣为由,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五年。

    幸亏刹车失灵一事法庭没有采信。如果明知刹车失灵仍然驾驶上路,恐怕要判十年以上。

    当事人不懂法才找律师辩护的。律师怎么能随着当事人说呢!

    最近,又听到一个案例。检察院起诉被告诈骗罪。法庭上,律师竟然说:“我不同意公诉人的指控。我的当事人够不上诈骗罪。他的行为只是集资诈骗而已!”

    检察官和法官都愣住了。连被告人都清楚集资诈骗比诈骗罪处罚的重,这位律师竟然不知道。这位律师被当场轰出法庭。

   朋友们!聘请律师可要打听清楚了,先看有没有律师执业证,再打听当地对这个律师的口碑,然后再正面接触交谈看水平和风度等等,千万别找本文中如此讨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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