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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来访"双向承诺"制 受理单位有诺必践

 宁爱唯 2015-01-23

  “县纪委和俺签了‘双向承诺书’后,很快就查清了问题……”1月14日,山东省邹平县西董街道办事处芽庄村民蒋某在县纪委出具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上郑重签字,对县纪委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

  2014年4月以来,山东省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行来访双向承诺制度,明确受理机关和来访举报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压实基层纪委责任,推动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据统计,2014年下半年,山东省县级纪委共接待业务范围内初次来访1798批次,签订双向承诺1227件,双向承诺数占接待群众来访数的68%。

  来访人吃上“定心丸”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办理,2个月内给予答复……”“我严格遵守信访举报工作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调查期间,在本地等候听取答复意见……”这是记者年初采访时在山东省阳信县纪委看到的《纪检监察信访双向承诺书》中受理单位与来访人各自的承诺内容。

  去年6月30日,阳信县劳店镇东杨村5位群众到县纪委反映村党支部书记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占地补偿款和所卖宅基地款收入不入账等问题。7天后,县纪委信访室与来访人签订来访双向承诺书,信访室承诺60天内答复,来访人承诺60天内不再上访。县纪委经过43天的努力,查清了案件事实,给予东杨村党支部书记开除党籍处分,并对违纪资金作出相应处理。自从实行了来访双向承诺制,阳信县纪委对信访案件均做到了件件有答复、案案有落实。

  “落实来访双向承诺制实际上是将诚信引入信访举报工作,让来访人吃上‘定心丸’。同时,促使受理单位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推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山东省纪委信访室负责人李志强介绍,2014年6月17日,省纪委专门下发《关于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中严格执行双向承诺制的通知》,就实行双向承诺的范围、双向承诺书的签订、承诺事项的办理程序、加强对双向承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承诺件优先严查快办

  去年7月16日,山东省栖霞市杨础镇南林家村村民林某到市纪委反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未将其缴纳的苹果政策性农业保险款上缴,导致苹果受灾后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的问题。7天后,市纪委与来访人签订信访双向承诺书。市纪委很快查清了事实,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并于8月5日,对来访人进行了答复,来访人表示满意。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双向规范,有诺必践;依纪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山东省纪委规定,对应当实行双向承诺的事项,承办机关要当场与来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书;不能当场承诺的,最迟要在15日内签订双向承诺书。同时特别要求,在案件较多的情况下,对签订双向承诺书的信访件要优先办理。

  去年9月25日,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小原高家村2位村民到市纪委实名举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5天后,市纪委与村民签订双向承诺书,并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实名举报案件进行调查。经查,王某任职期间,在未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处置集体土地、违反财经纪律集体收入不入账、违规处置征地补偿费。据此,市纪委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于当年11月10日,向来访人进行了反馈,来访人在答复意见书上签字同意,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山东省纪委规定,签订承诺书时,受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承诺办结及反馈的时限,简单易查的信访问题30日内办结;情况较复杂的信访问题60日内办结;情况特别复杂的信访问题可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同时,按承诺的时限向来访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听取来访人的意见。信访人不同意调查结果的,应说明理由或提供新的线索,承办机关应给予解释或补充调查,并出具《延期答复书》。

  检查督导兑现“军令状”

  “双向承诺对基层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于给我们立了军令状。既要认真接谈,还要及时调查处理,才能有底气给来访人回复。”阳信县纪委信访室主任刘勇深有感触地说。

  在推行来访双向承诺制过程中,山东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级承诺,县(市、区)纪委承诺并答复群众后,群众不服到市纪委上访的,市纪委要再次承诺,市纪委答复后群众又到省纪委上访的,由省纪委牵头,会同市、县两级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调卷审核,共同分析举报反映的问题是否调查清楚,处理是否到位,研究解决措施。

  山东省纪委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市落实双向承诺制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要求在每月5日前报送实行双向承诺情况。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市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据统计,2014年下半年,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与群众签订双向承诺书1245个,已办结782个,党纪政纪处分323人。(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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